一代发明巨匠的精神遗产

2018-11-20 08:38武艳云
新高考·英语基础(高一) 2018年7期
关键词:鲍尔默史蒂夫迪伦

武艳云

有人说,有三个“苹果”改变了世界:第一个诱惑了夏娃;第二个砸醒了牛顿;第三个就是来自美国而且红遍世界的苹果公司,曾掌握在史蒂夫-乔布斯的手中。

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1955年2月24日-2011年10月5日),美国发明家、企业家、美国苹果公司联合创办人。早在1976年,乔布斯签署了一份合同,决定成立一家电脑公司。1977年4月,乔布斯在美国第一届计算机展览会上展示了苹果¨号样机。1997年苹果推出iMac,创新的外壳颜色和透明设计使得产品大卖,让苹果度过了财政危机。乔布斯被认为是计算机业界与娱乐业界的标志性人物,他经历了苹果公司几十年的起落与兴衰,先后领导和推出了麦金塔计算机( Macintosh)、iMac、iPod、iPhone、iPad等风靡全球的电子产品,大大地改变了现代通讯、娱乐、生活方式。乔布斯同时也是前Pixar动画公司的董事长及行政总裁。

2011年10月5日,史蒂夫-乔布斯因患胰腺癌病逝,享年56岁。

本文选自沃尔特·艾萨克森( Walter lsaacson)所撰《史蒂夫·乔布斯传》(Steve Jobs)的最后一章“遗产”( The Legacy),转述了乔布斯生前许多对自己创业动机和信念的描述,从中可以洞察这一发明巨匠的精神遗产。

我的激情所在是打造一家可以传世的公司,这家公司里的人动力十足地创造伟大的产品。其他一切都是次要的。当然,能赚钱很棒,因为那样你才能够制造伟大的产品。但是产品才是动力,而不是利润。斯库利本末倒置,把赚钱当成了目标。这只是个微妙的差别,但其结果却会影响每一件事:你聘用谁,提拔谁,会议上讨论什么事情。

有些人说:“消费者想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但那不是我的方式。我们的责任是提前一步搞清楚他们将来想要什么。我记得亨利-福特曾说过:“如果我最初是问消费者他们想要什么,他们应该是会告诉我,‘要一匹更快的马!”人们不知道想要什么,直到你把它摆在他们面前。正因如此,我从不依靠市场研究。我们的任务是读懂还没落到纸面上的东西。

宝丽来的埃德温·兰德曾谈到人文与科学的交集。我喜欢那个交集。那里有种魔力。有很多人在创新,但那并不是我事业最主要的与众不同之处。苹果之所以能与人们产生共鸣,是因为在我们的创新中深藏着一种人文精神。我认为伟大的艺术家和伟大的工程师是相似的,他们都有自我表达的欲望。事实上最早做Mac的最优秀的人里,有些人同时也是诗人和音乐家。在20世纪70年代,计算机成为人们表现创造力的一种方式。一些伟大的艺术家,像列奥纳多·达·芬奇和米开朗基罗,同时也是伟大的科学家。米开朗基罗懂很多关于采石的知识,他不是只知道如何雕塑。

人们付我们钱去为他们整合东西,因为他们不能7天24小时地去想这些。如果你对生产伟大的产品有极大的激情,它会推着你去追求一体化,去把你的硬件、软件以及内容管理都整合在一起。你想开辟新的领域,就必须自己来做。如果你想让产品对其他硬件或软件开放,你就只能放弃一些愿景。

在过去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公司成为了硅谷的典范。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个公司都是惠普。后来,在半导体时代,是仙童和英特尔。我想有一段时间是苹果,后来没落了。而今天,我认为是苹果和谷歌——苹果更多一些。我想苹果已经经受住了时间的检验。它已经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但它仍然走在时代的前沿。

要抨击微软很容易。他们显然已经丧失了统治地位。他们已经变得基本上无关紧要。但是我欣赏他们所做的,也了解那有多么困难。他们很擅长商业方面的事务。他们在产品方面从未有过应有的野心。比尔喜欢把自己说成是做产品的人,但他真的不是。他是个商人。赢得业务比做出伟大的产品更重要。他最后成了最富有的人,如果那是他的目标,他实现了。但那从来都不是我的目标,而且我怀疑,那最终是否是他的目标。因为他所创建的公司,我很欣赏他——它很出色——我也喜欢跟他合作。他很聪明,实际上也很有幽默感。但是微软的基因里從来都没有人文精神和艺术气质。即使当他们看到Mac以后,他们都模仿不好。他们完全没搞懂它是怎么回事儿。

像IBM或微软这样的公司为什么会衰落,我有我自己的理论。这样的公司干得很好,它们进行创新,成为或接近成为某个领域的垄断者,然后产品的质量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这些公司开始重视优秀的销售人员,因为他们是改写收入数字的人,而不是产品的工程师和设计师。因此销售人员最后成为公司的经营者。IBM的约翰·埃克斯(以及早已离开苹果的约翰-斯卡利、微软的史蒂夫-鲍尔默)是聪明、善辩、非常棒的销售人员,但是对产品一无所知。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施乐。当做销售的人经营公司时,做产品的人就不再那么重要,其中很多人就撤了。当斯库利加入后,苹果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那是我的失误;鲍尔默接管微软后也是这样。苹果很幸运,能够东山再起,但我认为只要鲍尔默还在掌舵,微软就不会有什么起色。

我讨厌一种人,他们把自己称为“企业家”,实际上真正想做的却是创建一家企业,然后把它卖掉或上市,他们就可以变现,一走了之。他们不愿意去做那些打造一家真正的公司所需要做的工作,也是商业领域里最艰难的工作。然而只有那样你才真正有所贡献,为前人留下的遗产添砖加瓦。你要打造一家再过一两代人仍然屹立不倒的公司。那就是沃尔特-迪士尼,还有休利特和帕卡德,还有创建英特尔的人所做的。他们创造了传世的公司,而不仅仅是为了赚钱。这正是我对苹果的期望。

你必须不断地去推动创新。迪伦本来可以一直唱抗议歌曲,可能会赚很多钱,但是他没有那么做。他必须向前走,当1965年他转做电子音乐时,他疏远了很多人。1966年的欧洲巡演是他的巅峰。他会先上台演奏原声吉他,观众非常喜欢。然后他会带出TheBand乐队,他们都演奏电子乐器,观众有时候就会喝倒彩。有一次他正要唱《像一块滚石》,观众中有人高喊“叛徒!”迪伦说:“搞他妈个震耳欲聋!”他们真那样做了。披头士乐队也一样。他们一直演变、前行、改进他们的艺术。那就是我一直试图做的事情——不断前进。否则,就如迪伦所说,如果你不忙着求生,你就在忙着求死。

我的动力是什么?我想大多数创造者都想为我们得以利用前人取得的成就表达感激。我并没有发明我用的语言或数学。我的食物基本都不是我自己做的,衣服更是一件都没做过。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有赖于我们的其他成员,以及他们的贡献和成就。我们很多人都想回馈社会,在这股洪流中再添上一笔。这是用我们的专长来表达的唯一方式——因为我们不会写鲍勃-迪伦的歌或汤姆-斯托帕德的戏剧。我们试图用我们仅有的天分去表达我们深层的感受,去表达我们对前人所有贡献的感激,去为这股洪流加上一点儿什么。那就是推动我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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