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市苍梧小学 刘 芹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指出:“应注意将教师的评价、学生的自我评价及学生之间的相互评价相结合,加强学生的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还应让学生家长、社区机构等积极参与评价活动。”在新的课标理念的指引下,许多小学语文教师把关注点聚焦到“小学习作教学评价”这一板块,并提出了诸多的评价方式,如网络评价、口头评价、书面评价等。但是笔者在实践探索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并对此进行了研究与实践。
笔者对本校36名语文教师和高段146名学生进行了访谈,访谈的内容主要包括习作评价的“功能、内容、方式、主体、反馈”几个方面。通过访谈,发现以下一些问题。
1.成人审视式评价。有些教师,对学生的习作进行评价时往往不能俯下身子评习作,总是以成人眼光去审视儿童用文字描绘的作品,甚至还会把学生的习作当作笑话来读。其实我们用欣赏的眼光来评价每篇习作,你会发现很多可圈可点之处。
2.质量甄别式评价。课标指出:习作评价除了有甄别和诊断的功能,它还有着激励的功能。可是在访谈中发现,大部分教师认为,习作评价主要是为了让学生知道应该怎么写与怎么改,而激励学生习作兴趣和自信应该是习作指导课的任务,不是评价需要关注的内容。
3.完全甩手式评价。自从有了“学生是评价的主体”的理念后,部分教师便纷纷从繁重的习作批改任务中解脱出来,把习作完全放手给学生进行自评或互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