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2019-03-15 14:20张满林李秀林
鞍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9年5期
关键词:辽宁民营企业经济

张满林 李秀林

(渤海大学 经济学院,辽宁 锦州 121013)

在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背景下,辽宁省民营经济发展改革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民营经济的发展出现了良好的势头。目前,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支撑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税收的重要来源、促进创新的重要主体、安置就业的重要渠道。

一、辽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

(一)辽宁民营经济发展现状

1.民营经济成为市场的主体力量

截至2018年底,辽宁省共有民营企业77.8万家,占内资企业总量的89%,注册资本金5.88万亿,企业从业人数为463.5万人;个体工商户243.2万户,资金数额为1 904亿元,从业人数为492.07万人。据辽宁省统计局统计,2018年,在全省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中,民营企业有4 822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72.8%。其中,大型民营企业有50个,占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的1%;中型民营企业476个,占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的9.9%;小型民营企业3 799个,占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的78.8%。

2.民营经济的贡献日益增强

2018年,全省民间投资比上年增长7.7%,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的63.3%,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从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民间投资比上年下降2%,占全省第一产业投资比重的89.4%;第二产业民间投资增长18.4%,占全省第二产业投资比重的61.5%;第三产业民间投资增长2.6%,占全省第三产业投资比重的63.7%。按照辽宁省税务局统计,2018年全省民营经济实现税收2 166亿元,占全部收入的53%,占比提高2.2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1%,快于全省收入增速3.9个百分点。

3.民营经济整体效益较好

2018年,规模以上的工业民营企业营业收入9 983.4亿元,比上一年增长15.2%,利润总额450.8亿元,增长19.1%;出口交货值499.3亿元,增长7.9%。其中,大型工业民企营业收入2 757.1亿元,利润总额为185.3亿元,出口交货值66.8亿元;中型工业民企营业收入2 770.5亿元,利润总额为131.5亿元,出口交货值150.9亿元;小型工业民企营业收入4 079.1亿元,利润总额为127.6亿元,出口交货值272.7亿元。

4.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2018年,全省认定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297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6家。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了4 700多家,民营高新技术企业达到了3 700家。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产业链条在拉长,抚顺、盘锦两个高新技术开发区打造特色群体载体,推进中小企业创新升级,并获得国家1亿元的资金支持。

(二)辽宁民营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总量偏少,企业规模小

2017年,辽宁省私营工业企业主营收入总额4 369.7亿元,全国排名十六,仅是江苏的7.2%、山东的7.3%、广东的13.9%。2018年,广东省民营企业490万家,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民营企业达109家。与东部省份相比,辽宁省的民营企业不仅数量少,而且规模小。目前,辽宁省民营企业年营业收入超1亿元的有2 588户,超百亿元的仅有5户。“2018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中,辽宁省仅入围6家,而浙江省93家,江苏省86家,山东省73家,广东省60家。

2.经济增长后劲不足

从辽宁省自身来看,占制造业近70%的传统产业尚处于结构调整时期,新的增长动力和发展优势仍未成型。2019年一季度,辽宁省基础设施投资下降11.2%,下拉全省投资增速2.7个百分点;重特大项目接续不足,2018年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比上年减少124个,10亿元以上项目减少14个。作为新动能代表的上市企业后续短缺,2017年共新上市437家(其中厦门、福州均为11家,宁波为20家),辽宁省只有2家;2018年IPO企业为102家,辽宁省只有1家。

3.产业结构还不够优化

一是传统产业依然为主体,全省规模以上的工业私营企业主要集中在装备制造、石化、农产品加工三大行业,一旦市场波动,极易出现行业的总体亏损。2018年,辽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中,石化工业占30.5%,装备制造业占27.4%,冶金工业占15.9%,农产品加工占8%。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仅为34.7%,江苏、山东分别达50.3%、42.5%。二是从产业价值链来看,辽宁省很多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处于产业链低端,只能完成简单的初级加工,缺乏核心竞争力,部分企业生产工艺落后,资源利用率低,能源消耗多、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突出。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价值不高,精品工厂较少,缺乏国际的顶级制造工厂,无法满足龙头领军企业的配套要求,不少龙头企业纷纷到外地寻找代工。大企业本省配套率仅占25.5%,石化行业在本省的配套率甚至不足5%。品牌溢价有限,企业的附加值、盈利水平偏弱,2018年百元GDP税收(7.8%)低于浙江、江苏等省。

4.创新驱动能力不强

近年来,我国加速制造升级,创新日益成为第一动力。无论是传统产业还是新兴产业,辽宁民营企业的创新驱动能力相对不足。从创新投入看,2017年,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中仅有十分之一开展研发活动。2017年,全省R&D(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1.84%,不仅低于东部其他省市,也低于全国2.15%的平均水平。从创新资源看,除沈阳、大连两市外,其他城市民营企业普遍缺乏创新人才,招不到人、留不住人已经成为中小企业的普遍现象。不仅缺乏有经验、有能力的职业经理人和技术员工,而且本地区所依托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创平台都比较缺乏,除沈阳外,其他12个城市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总和不及大连一市。

5.区域发展不平衡

辽宁省民营经济区域发展的差异比较明显,沈阳、大连两地处于绝对领先地位。沈阳、大连粮食民营企业的数量占到全省的一半以上,营业收入之和接近全省的一半。本溪、阜新、铁岭、朝阳四市的民营规上企业营业收入占全省比重均低于2%,两极分化突出。2018年,辽宁省上市的32家民营企业中,沈阳、大连两地合计19家,其他城市合计13家。

二、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与借鉴

在我国各地的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有代表性的几种典型模式。

(一)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

1.温州模式

温州模式是在个体和私营经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形成的“小商品、大市场”,以市场化带动工业化的发展模式[1]。温州民营经济经历了农村家庭工业、股份合作制阶段,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民营经济的发展进入了新的快速发展的轨道,温州民营经济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特征,被理论界称之为“新温州模式”。温州市委把“温州模式”用四句话概括,即“以民本经济为本质,以市场经济为精髓,以实体经济为基石,以有限有为有效为政府治理内核”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

2.苏南模式

苏南模式是在集体所有制乡镇企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即江苏省苏州、无锡和常州等地区通过乡镇政府主导集体所有制的乡镇企业发展,以工业化带动市场化的发展模式[2]。经过多年的发展,又出现了“新苏南模式”,主要特征是“创新驱动、产城融合、全民创业和与时俱进”,表现在由以传统工业为主转变为二、三产业并举,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由农民离土不离乡转变为依托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创业;由以农民为主的创业主体转变为大学生、企业职工、“创二代”、海归人才等为主的“新四军”。

3.珠江模式

珠江模式是在港澳地区和国外投资、以“三来一补”(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及加工)出口方式为主的外向型企业发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3]。珠江模式具有地方政府主导、外向经济发展、经济组织创新、内外市场联动、城镇发展加快五个主要特点。珠江模式创造了由地方政府主导的外向型快速工业化经济发展模式,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沿海地区新工业化发展道路,是以引进外资和发展外向型经济为主的一种经济模式。

4.晋江模式

晋江模式是福建晋江在侨胞和侨资的大量涌入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晋江模式具有民营经济为主导、集群式发展、建设“品牌之都”、资本运作在前、城乡统筹五个特点,是县域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模式。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主持工作时总结晋江经验,提出了“六个始终坚持”和“处理好五大关系”的思路,即:始终坚持以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改革和发展的根本方向,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展经济,始终坚持在顽强拼搏中取胜,始终坚持以诚信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始终坚持立足本地优势和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最佳方式加快经济发展,始终坚持加强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引导和服务;处理好有形通道和无形通道的关系,处理好发展中小企业和大企业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产业的关系,处理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关系,处理好发展市场经济与建设新型服务型政府之间的关系[4]。

(二)民营经济发展不同模式比较的启示

1.不同地区民营经济的发展都有自己的特色

各种民营经济模式都有显著的地域特点,包括辽宁在内的东北地区,应该借鉴各种民营经济模式的经验,突出自身的区域特色和资源禀赋,在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背景下,使民营经济的发展与体制机制创新、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相匹配,从而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民营经济新模式。

2.民营经济发展模式必须创新

从民营经济各种不同模式的形成、变化来看,不仅产生的背景、发展的轨迹和基本特征各不相同,而且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从各地看,有的模式已经作为“升级版”而继续被“拷贝”,如温州模式和苏南模式;有的在新技术革命条件下继续引领民营经济的跨越发展,如晋江模式。民营经济发展模式的生命力就在于以改革为动力的不断创新。

3.产权制度改革是发展民营经济的关键

从民营经济的各种模式来看,凡是产权明晰的,如温州模式,发展充满活力;而产权不清晰的,如“三城模式”(山东的诸城、辽宁的海城和兴城),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出现停滞不前。因此,发展民营经济必须首先要解决产权制度问题。

4.培植民间资本是发展民营经济的基础

温州模式的成功正是温州大力培植民间资本造就了众多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这是温州民营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

5.发展民营经济必须提升民营企业的素质

目前,民营经济的发展已经进入微利时期,企业之间的竞争是素质的竞争。民营企业的发展要重视企业内在的素质,注重发展实体经济,改变传统的经营模式,实现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从根本上改变低层次的竞争方式。

三、推动辽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思路

通过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的锐意创新,完善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优化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从而形成具有辽宁特色的民营经济发展模式,使民营经济成为推动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推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共生发展

无论国企还是民企相互依存、休戚与共,贯彻新发展理念要从“国进民退”或“民进国退”的思维定式中走出来,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思维桎梏,形成国企民企、大小企业相得益彰、共同发展的局面。辽宁民营经济要依托国有企业的雄厚基础,与其深度合作与融合发展,形成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新模式。建立利益共享的机制,民营企业不仅要与地方国企共谋发展,更要与驻辽央企协同发展。一是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出资入股、增资扩股、股权置换、项目合作、资产证券化、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等方式,积极推进竞争领域企业混改,引入民营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将民营企业管理优势与国有企业的市场、人才、技术优势相融合,激发企业活力。东北制药正是社会资本控股的典型,通过引进民营企业辽宁方大集团作为第一大股东,2018年净利润同比增长50%以上。二是国有企业参与上市民营公司纾困,发挥国有资本在重大区域开发、重大战略资源整合、重大产业集群建设的平台作用。

(二)形成军民融合创新发展

在军民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后,辽宁民营经济的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近年来,辽宁省重点领域“军转民、民参军”实现了双向拓展。辽宁省不断深化军民融合发展,支持民营企业承接涉军科技成果、专利技术转化,“民参军”规模不断壮大,全省涉军企业中民企占比达80%以上。民营企业参与军品研发生产,2018年民口科研单位及部分地方高新企业已承担8个领域国家军民协同创新项目20多个,沈阳市的军民融合产业产值超过700亿元。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民营企业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民营企业在芯片、航空、船舶、新材料等领域实现突破。民营企业要了解军民融合发展的重点任务,对接军事需求,突出自主可控,推进军民融合向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迈进。

(三)大中小企业配套发展

建立大小企业协作配套机制体系,是实现区域民营经济发展的现实选择之一,这在辽宁省有着特殊的意义。因此,必须制定政策支持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建立稳定的协作配套关系,大手牵小手,形成大小企业协同发展。辽宁省配套率在现有25.5%的基础上如果能提高15个百分点,同时考虑生产服务业的配套倍增,则每年大约可增加营业收入2 500亿元,增加税收近80亿元,增加就业30万人。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鼓励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建立稳定协作配套机制,提高本地配套率,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新型产业生态,促使部分中小企业走上专业化、精细化的发展之路。鼓励一批中小企业深耕细作,专注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研发创新,在产业链条细分领域一批“单打冠军”、培育一批进入品牌企业供应链的“隐形冠军”,形成独特的竞争优势。

(四)产业链招商,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产业集群会成为民营企业良性发展的生态环境,以产业集群促进地区民营经济发展,向集群生态争空间,优化企业、产业、社会三重生态圈,将是辽宁民营企业未来发展的主要模式之一。辽宁缺少大型民营企业,培育大型民营企业需要一个过程,而招商引资则能够较好地实现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产业集群是民营企业良性发展的重要生态环境,通过招商引资发展产业集群,以产业集群促进地区民营经济发展,向集群生态争空间,是辽宁民营经济未来发展的重要特色之一。调查中发现,大连、沈阳、盘锦等市都在抓抢技术迭代周期机遇,推行产业链招商,坚持“龙头引领、重点突破、引进一个、带动一批”,大力引进产业龙头项目,带动上下游厂家配套入住聚集,打造行业领先、根植性强、黏合度高、大中小企业紧密协作的现代产业集群。通过招商引资,恒力集团2 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全面投产,恒大集团将投资1 200亿元建设轮毂电机、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电池等重大项目,将为辽宁的民营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注入强劲的活力。

(五)加强产学研合作,创新发展

辽宁省是教育和科技大省,有115所高等院校和1 700多个科研机构,这些科技资源可以为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因此,要加强民营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协同创新,推进校企联盟建设,鼓励共建关键技术、核心产品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构建中小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紧密合作机制,与民营企业定期分享行业技术、标准资讯,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利条件;打造一批提供“专精特新”产品和服务的民营中小企业,带动一批瞪羚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不断孕育和成长;搭建制造企业与优秀人才对接的赛事平台,包括举办工业设计大赛,举办大学生设计营、大学生设计工作坊等赛事活动,不仅可以培养大量的创新人才,而且还能助力民营中小企业导入外部创意设计资源。鼓励科技人员开展创新创业,以创新带动创业,产学研合作在提升民营企业质量的同时,还可以增加民营企业的数量,是辽宁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渠道。

(六)数字经济助力转型升级发展

通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传统产业,已经成为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的主要趋势。数字经济助力民营企业升级发展,意味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从生产要素到创新体系、从业态结构到组织形态、从发展理念到商业模式的全方位变革突破。将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嵌入到民营经济实体生产服务流程之中,提升企业智能化水平,是辽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经之路[5]。为此,需要政府加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学习和培训,重点扶持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选择部分标杆企业对实体企业大规模接入大数据融合提供可以借鉴的思路和经验。沈阳市政府与腾讯公司合作建设“数字沈阳”,打造腾讯数字经济创新应用示范区,这将对沈阳乃至辽宁民营经济的发展和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七)“一带一路”带动民企海外发展

“一带一路”的倡议给民营企业的发展带来重要的机遇,大量的民营企业通过参与广泛的国际合作成长壮大。近年来,沈阳东软医疗、沈阳远大等一批辽宁民营领军企业 “走出去”,取得了重要成效。辽宁的民营企业要立足在全国“一带一路”大格局中的角色定位,聚焦深耕东北亚国际合作,实施“走出去”战略,对接丝路基金、中非基金、中拉基金,实现企业与准主权基金强强联手。辽宁民营企业应有远大的国际眼光,积极参加广交会、京交会、中俄博览会、丝博会等重大国际展会。民营企业要充分利用辽宁的交通优势,依托“三核三区、两廊两沿、七港七路、双园双融、一网一桥”的空间发展布局,发展“互联网+外贸+产业链”等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拓展跨国经营新格局,打造多式联运服务体系,发展陆港口岸模式、国际跨建与跨境电商融合通关模式。

(八)强化内部治理规范发展

积极培育各类民营市场主体升级发展,发挥企业的品牌效应、管理效应、资本平台效应和制度效应,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实行“个转企”“微升小”“小升规”“规升巨”“规改股”“股上市”。推动有条件的民营企业按照现代企业产权制度进行股份制改革,引导传统企业探索“家族式”管理与职业经理人“互信共治”管理模式,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制衡机制,推动实现“家庭工厂”“家族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

四、辽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强化支持力度,持续开展营商环境建设

营商环境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法制保障。依据《中小企业促进法》,抓紧修订《辽宁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将加大财税和融资支持力度、解决“三角债”、民营经济统计制度等内容增写条例当中,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就大小企业协作配套、民营企业代际传承等问题展开立法论证,抓紧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致力完善产权保护、执法监管、社会信用等“三个体系”,妥善解决民营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着力营造司法机关严格执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民营企业依法经营的良好环境;建立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产权的长效机制,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和正常经营活动;深化“放管服”改革,让企业和群众真正有“感”;致力推进审批标准化、服务便民化、政务智慧化,以自由裁量权为突破,挤压“商量空间”,在全省范围内推进事项名称、审批流程的标准化,建立“辽宁标准”;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抓手,加快“技术+制度”集成创新,推进重点领域和高频审批事项提速增效。

(二)创新金融环境

推进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开展抵押质押担保业务创新,开展商标权、专利权、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支持小微企业票据贴现,创新供应链金融,适时推出“集地贷”“集股贷”;加强政银保联动,探索“保险+”服务实体方式,发挥保险融资增信功能;完善担保奖补政策,优化转贷应急政策,设立政府应急转贷基金,扩大转贷应急资金规模;探索民营企业市场化“债转股”;把握上交所科创板和注册制新机遇,推进新一轮企业改制上市和并购重组,支持企业股改挂牌融资;建立企业信用评价和“红黑榜”发布制度,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民营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对已经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或者申请人滥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及时恢复企业家信用。

(三)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业化发展、节能减排、增加就业岗位、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和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等项目以及提供担保(再担保)业务补助、企业提高素质活动补助,并通过制定实施细则,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和安全;通过参股股权投资企业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引导产业投资;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预留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四)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务平台

搭建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面向产业、服务企业,资源共享、注重实效”原则,强化地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效整合公共服务资源,打造创新、创业、创造的“三创”环境;重点培育一批运作规范、支撑力强、业绩突出、信誉良好、公信度高的示范平台;充分利用闲置工业厂房、商务和科研楼宇等打造一批产业园,加大小微企业基地的建设力度,促进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与楼宇产业园的承接和梯度发展,建设一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

(五)培育民营企业家队伍

首先,要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把民营企业家的培训工作纳入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制定和开展“千名企业家和万名管理者素质提升培训计划”。针对民营企业普遍面临的交棒接班问题,推进“青蓝接力”行动,开展针对创二代的培训。其次,搭建中小城市人才集聚的平台,完善柔性引才政策,引导科技人才带项目带成果到辽宁创业。此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城市和中小企业就业,提高高校毕业生的本地就业率,吸引海外学子回辽宁创业,其目的就是建设一支高素质企业家队伍。

(六)完善统计监测体系

建立和加强民营经济统计分析制度和运行监测制度,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趋势和问题分析研究通报,将民营经济发展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是当前掌握民营经济实际情况、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对民营经济各产业产值、工业增加值、营业收入、出口交货值、税收和利润等相关数据进行统计监测,每季度发布一次民营经济运行分析报告,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省级主管部门、各市政府要建立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约谈机制,对民营企业反映的合理合法问题办理不利、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依纪依法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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