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能文 彭宁
摘 要:检察机关追诉毒品犯罪漏犯漏罪,是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依法打击犯罪的职责使然。要找准合理的切入点,掌握正确的方法,拓宽监督的渠道,才能确保追诉的效率和效果。为此,只有加强与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追诉行为才能落实落地;同时,要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视野下行使追诉权,才能确保追诉目的的真正实现。
关键词:毒品犯罪 漏犯漏罪 刑事追诉
在审查起诉工作中,对漏犯漏罪的追诉,是检察机关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是检察机关对刑事侦查工作行使监督权的体现。从检察机关追诉的漏犯漏罪类别来看,毒品犯罪案件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但是,一方面,鲜见有对追诉毒品犯罪漏犯漏罪工作进行总结、探讨的理论文章,另一方面,相对于每年毒品犯罪案件受案数量和规模而言,无论是追诉的数量和质量都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由此,本文拟以一起成功追诉的重大毒品犯罪案件的办理为切入点,展开分析,探讨有关毒品犯罪案件漏犯漏罪追诉的问题,以期为司法实践中更好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些许借鉴。
(一)基本案情
2017年10月9日,犯罪嫌疑人詹某某从四川省成都市驾车出发前往重庆市酉阳县,当其在渝湘高速路酉阳县黑水镇收费站下道时,民警将其截拦,詹某某驾车冲撞开民警驾驶的车辆并逃离,途中将装有毒品的挎包丟弃。詹某某于当日下午被民警抓获,并查找到丢弃的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1012.6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