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晓晶
摘 要:家庭农场是一种源于欧美的农业经营模式,自2013年起在我国开始建设运营,是我国未来培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能够促进我国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对我国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因为起步较晚,在发展过程中常常出现无法可以的困境,阻碍这种模式在我国农村推广。因此,本文以我国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为研究对象,并提出促进其发展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家庭农场;法律问题;解决对策
目前为止,我国家庭农场成为我国发展现代农业的新模式,为我国农民增加收益,改善生活水平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因监管不到位出现巨额诈骗事件,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因此,本文以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为研究对象,探索促进我国家庭农场完善发展的对策。
一、发展家庭农场存在的法律问题
(一)家庭农场的法律地位不确定
家庭农场是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但是当前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其法律地位。我们在强调家庭农场处于农业经营主体的同时,忽视了家庭农场作为市场经营主体的法律地位。由于家庭农场不能够直接涉及农业生产,并且是以家庭農场生产的农业产品参与到市场竞争中,进行市场经济活动。因此家庭农场也属于市场经营主体及法律主体,其依法享有民事主体的身份毋庸置疑。但是家庭农场是否一定是法人就很难界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