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与职业道德共融发展的理论逻辑和实践路径

2019-12-13 07:15李晓堂
职教通讯 2019年15期
关键词:理论逻辑实践路径职业技能

唐 文 李晓堂

摘    要:现阶段,职业院校推进职业技能与职业道德共融发展面临着学理、失范、归属及效力等困境。根据马克思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以及科学技术与道德的有关理论,通过分析职业技能与职业道德的内在逻辑关系和内在结构要素的差异性与融合性,不仅理顺了二者共融发展的逻辑关系,而且找到了二者共融发展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采取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吸纳社会优质教育资源、设置职业情境组织教学、发挥大数据平台的载体功能,将有效推动职业技能与职业道德的共融发展。

关键词: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共融发展;共融困境;理论逻辑;实践路径

基金项目:广东省教育厅2017年“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学生职业素养提升探索与实践”(项目编号:2017GWTSCX040);深圳市教育科学2017年度规划课题“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共融性研究”(项目编号:ybfz17003);深圳市教育科学2017年度规划课题“高职学生职业核心素养提升体系构建及评价体系研究”(项目编号:zdzz17005);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重点课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的高职院校学生‘立德树人研究”(项目编号:SZ2018A008);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培育项目“体商研究”专项课题“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体商培养中的实现路径研究”(项目编号:TS201803)

作者简介:唐文,男,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李晓堂,女,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高教研究。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47(2019)15-0058-05

职业技能与职业道德的共融发展事关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供给侧是否适应产业需求侧的发展需要,事关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能否有效衔接,事关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内涵建设成效的优劣。因此,职业院校一直在为二者共融发展探寻支撑理论和具体实施举措,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面临众多困境。

一、职业技能与职业道德共融发展的主要困境

(一)以学科为主要标准划分专业引发的学理困境

职业院校基本采用的是以学科为标准来划分人类知识,设置各类专业,开展教学活动,培养专业人才。但是,“对于以单一学科知识组成的专业,以规范为目标容易形成知识的统一性和单一性,无法使人才的知识结构呈现出多样性和差异性,后者恰好是创造力的关键”。[1]这种划分标准使学生在学习活动中,“所学内容被人为分割成碎片,使学生既看不出学科之间的联系,也难以看出学科内容与实际事物的相互联系”[2],将学生成才成长所需的立体化知识平面化、单一化,将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各种知识划为不同学科,各学科间形成一道透明而又难以跨越的鸿沟。技能培养和道德教育也理所当然地被划分到不同的学科领域,技能归属于学科专业,道德被划分到德育领域,这种人为的、习惯性的割裂造成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共融发展的学理困境。

(二)职业道德失范的社会困境

毒奶粉事件、假疫苗事件、医患纠纷、学术造假、网络诈骗等众多行业的道德失范现象不断腐蚀主流社会倡导的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特别是社会“当红”且为青少年偶像的知名人士、公务员的道德失范行为,通过各种新媒体不断冲击着学校的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侵蚀着学校传授给学生职业道德知识的真理性和正义性。其结果导致部分学生弱化职业道德认识,淡化道德情感,削弱道德意志,甚至导致学生道德心理畸形发展。具体表现为:有学生愿意专注职业技能的提高而不愿意投入精力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有学生将职业道德教育视为“无用的说教”;有学生对社会缺乏应有的信任,出现职业道德信任危机。这种职业道德认同危机动摇了职业技能与职业道德融合发展的心理基石。

(三)职业技能与职业道德的归属困境

正确认识技能培养与道德教育的归属问题是职业院校科学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基石,是合理解释各种不良教育倾向的一个客观视角。在现实中,职业教育的技能与道德往往归属于教育领域,以教育为逻辑起点开展技能培训,进行道德教育,却又以现实利益为标准来衡量职业教育成效,这势必产生“重技能、轻道德”“重知识、轻价值”“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发展”等不良的教育倾向。事实上,职业教育的技能与道德不仅仅归属于教育领域,更应该归属于职业领域,或者说更应该站在社会发展、行业职业需求的立场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帮助学生培养职业技能和提升职业道德。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职业院校推行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实质上是对职业技能与职业道德归属问题的自我反思与纠正,但是这种反思与纠正是局部的、不彻底的。正是这种认识的不彻底性成了职业技能与职业道德共融发展的“绊脚石”。

(四)职业技能与职业道德共融发展的效力困境

职业技能与职业道德的共融发展是职业教育内涵建设亟待弥补的“短板”,是职业院校人才培养需要长期不懈努力的方向。当前,职业技能培养过分注重学科知识的传授、专业技术的运用,缺乏职业道德教育的合理引入,缺乏对学科历史发展及相关行业优秀人物故事的挖掘,忽视了科技所承载的人文价值和人文精神的传播,更有甚者,简单地将职业教育视为维持未来生存、生活的手段和工具。同时,职业道德教育重视道德知识灌输和道德价值说教,缺乏对现实具体的职业道德问题的分析和评判;重视职业道德责任的教育,忽视职业权利行使和个体正当利益获取的教育。具有明显“偏向性”的两种教育倾向成为职业技能与职业道德共融发展不可忽视的障碍。

二、职业技能与职业道德共融發展的理论逻辑

回顾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职业技能与职业道德源于生产力发展、社会分工诉求,是人类社会长期实践活动的产物,也是科学技术与道德落实到各行各业的具体表现。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我们知道科学技术属于生产力,道德属于生产关系,二者所属范畴不同。由于存在着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的内在关系,因此,“科学技术进步对道德的促进作用和道德进步对科学技术的推动作用是一个不争的事实”。[3]正是科技与道德的这种内在逻辑直接影响着职业技能与职业道德逻辑关系的形成,为后者共融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

(一)职业技能与职业道德之间内在逻辑关系的差异性与融合性

职业技能是科学技术在具体职业中的运用和体现,强调从业者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知识、科学技术改造自然之物和处理社会问题的能力,追求目标主要是“真”;职业道德是道德落实在职业中的具体表现,是人类调节社会关系的产物,是从业者在生产生活实践中所形成的优良德行品行或标准行为规范,价值追求侧重于“善”。所以,职业技能与职业道德属于两种不同的知识类型和学科领域,有其自身的相对独立性。“显而易见,客观的求真与主观的求善之间在特殊的时间空间和社会历史条件下还是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冲突的”。[4]

虽然职业技能与职业道德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但是二者仍然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关系,是具体职业不可分割的两个属性。具体而言,职业技能与职业道德的实践主体是人,都是人类社会长期从事职业活动的产物,二者服从并服务于人类社会,终极目标均是改善人们的生活条件和生存质量,促进社会发展,帮助人类谋求福利。职业技能的增强有利于促进职业道德的发展,扩大职业道德评价范围,提高职业道德的判断能力;职业道德提升有利于为职业技能培养指引方向、提供精神动力,为强化职业技能提供正确的价值目标、价值判断,营造良好的道德氛围。

(二)职业技能与职业道德的内在结构要素的差异性与融合性

职业技能主要由知识、技术、规则三个要素构成。知识要素强调从业者必须具备从事某一职业所需的知识;技术要素表现为从业者能将知识和技术转变为解决生产、生活问题的能力以及技术创新能力;规则要素强调从业者运用知识和技术过程中所遵循的方法、准则。三者保持着“价值中立”,重点关注知识应用、技术操作以及规则运用,解决职业行为中的“工具性”问题。而职业道德主要包含价值、品质、规范等维度。价值维度是职业道德阶级属性的集中表现,重点在于解决从业者应该采取怎样的原则去为谁服务的问题,反映出从业者的职业价值追求和政治信仰;品质维度主要表现为职业道德的“职业”属性,约束或指引从业者正确处理与社会、服务对象、同事的关系,表现在职业行为中的职业态度、职业操守、职业信仰等;规范维度是职业道德的基础性维度,强调处理与生产对象、生产工具的关系,侧重于对技术完美、技术创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追求,反映出从业者对知识、技术、规范的追求和信仰。

职业技能与职业道德分别属于不同的知识类型,二者内在结构要素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但是二者均是从业者的基本属性,存在着相互融合的特性。首先,职业道德的规范维度是依托于职业技能而形成的维度,是对职业技术的知识、技术、规则等要素发展的规定和约束,是职业技能与职业道德融合发展的纽带和桥梁。其次,职业技能与职业道德是职业行为的“两面”,不存在只有职业技能而没有职业道德的职业行为,也不存在只有职业道德而没有职业技能的职业行为。再次,职业技能的实践主体是社会人,人不可能脱离人之为人的社会属性,职业技能的实现势必反映人的价值追求,承载着人的阶级属性。

总而言之,通过对职业技能与职业道德的内在逻辑关系和内在结构要素的差异性与融合性分析,不仅理顺了二者共融发展的逻辑关系,而且找到了二者共融发展的可能性和可行性,为深刻理解共融发展的主要困境以及探索解决困境的路径提供了学理支撑和理论依据。

三、职业技能与职业道德共融发展的实践路径

职业技能与职业道德的融合发展应以职业教育供给侧改革为契机,做好顶层设计,将二者融合发展放到整个社会领域考量,放到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相互衔接中去思考,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实践路径。

(一)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是实现二者共融发展的必经之路

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意在缓解以学科专业为标准划分专业的困境以及职业技能与职业道德的归属困境,促进各学科知识体系之间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帮助学生建立全面、立体的知识体系。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就是通过渗透式培养方式推进职业技能与职业道德、职业道德与职业法规的融合发展。该举措强调职业院校必须合理分配教育资源,适当向职业道德方向倾向,将职业道德教育渗透到课程设置、教材编撰、课堂教学、成效评价等方面;强调深挖学科知识发展中所蕴含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发掘从事相关行业职业的优秀人物事迹,并且在传承学科优秀历史文化的情境中,实现传授专业知识、专业技能,避免专业知识的单一化、片面化。同时,任何职业行为都要在职业道德和职业法规的指引、约束下进行,虽然二者对职业技能实现的作用是一致的,但职业道德是靠内在信念去指引、约束职业行为,法律法规是靠强制手段要求人们应该做什么,或不应该做什么。这就要求在现有的教育条件下通过渗透式培养方式推动职业道德与职业法规融合,为学生未来合理、合规从事具体职业创造良好条件。另外,职业道德也需要依托相关行业职业的典型素材开展教育活动,避免职业道德教育脱离“职业”,将职业道德教育变成一般的道德教育,完全忽视职业道德的特殊性。

(二)社会优质教育资源进校园是实现二者共融发展的外在动能

社会优质教育资源进校园既是校外优质教育资源在不同领域的交流、分享,又是职业院校吸纳社会人才需求标准的重要方式,还是学生获取自我追求、塑造“参照标准”的重要途径。社会优质教育资源是最能反映企业、行业、社会及时代特征的技术规范、道德规范、法律精神及时代价值的内容,如行业自治规范、劳模精神等。行业自治规范集专业技术标准、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于一体,是“提高行业协会自我管理能力的根本基础,甚至可以说是行业协会发展之命脉”[5],是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在行业企业中共融发展的具体体现。职业院校将行业自治规范纳入教学内容,可傳授当下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行为准则及法纪惩戒等,促使学生自觉养成行业自治规范意识、职业道德意识、法律法规意识,实现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无缝对接,有效促进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融合发展。“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有一种“天然”的联系,劳动模范、先进集体的获得者主要来自于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工作的劳动者或集体。因此,职业院校应该积极弘扬劳模精神,将其转化为激励学生奋发向上的正能量,有效消融道德失范、融合发展失效等问题所产生的消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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