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与黄老道家“无为论”之比较

2020-01-01 14:07
文化创新比较研究 2020年9期
关键词:老道统治者人为

(西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陕西西安 710063)

道家提倡以天道推衍人事、人道取之天道,在“道”的基石之上提出“无为而治”的治世准则。在老子看来,“道”成就万物但不据为己用,使万物得以发展但不归功于己,道是强调无为的;另一角度来看,道又是无不为,道所衍生出的万物自身都有着一定的规律,违背道的原则之事物都不可能得以维持。由此可得,老子基于“道”的“无为而无不为”的特性推导出要把事物自身的道放在首位,他所提出的“无为”是顺道而为,目的是追求“道法自然”,揭示出尊重事物的客观规律的重要性,要求人们应顺从事物的发展规律。黄老道家继承了老子的“道论”,并对其加以改造,在治国问题上,其学说以道为本,以“无为”为思想内核,提倡建立积极地无为,以求实现和谐有序的社会。从顺应天道演绎出顺应人道是二者的相同之处,但就执行人道的具体做法而言,却各有其主张。

1 统治的方略

1.1 老子:讲求道法自然

老子的“无为而治”追求的是一种顺应自然的政治思想,核心要义是人治,人治的核心考量在于统治者自身的政治素养,即识事与认知能力,国家的政治运行与行政措施集中于统治者一人,这就造就了道家思想中以人断事的治世之道,即统治者要做到“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1]5。老子基于“道法自然”提出无为而治,强调人道应该效法天道,即效法自然,要摒弃加以人为考量的仁、义、礼、法等“有为”产物,人为只有去除人为的因素,才能实现真正的治世。如“法令滋彰,盗贼多有”[1]80,人为的法令繁多,反而导致盗贼更多。为此,老子强调返璞归真,追求不加改造的自然社会,认为这样的社会才合乎道的特性,这也是老子“无为而治”的必要条件。

1.2 黄老道家:提倡援礼法以入道

《黄帝四经·经法·道法》中记载“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黄老道家继承了老子关于道法自然的思想,认为道是万物的本源,但是黄老道家并不排斥对人为的礼治与法治的接纳与吸收,相反,黄老道家依托自然之道,讲求礼法与道的融合,但认为礼与法的合理存在的前提是以道为准则,故“事督乎法,法出乎权,权出乎道”[2]136。再有,对礼的认识上,黄老道家吸收并借鉴了儒家的贵贱有别思想,指出身份等级的存在。在治民上,黄老道家也充分肯定了礼的重要性,指出统治者可以通过德教礼治来感化民众,依据礼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并培养的道德品行。在黄老道家看来,礼法以道为源,与道同治,所以说“法出于化,礼出于治,治、礼道也”[2]70。

2 治世之主张

2.1 为君之道

2.1.1 老子:君主应清心寡欲

生于乱世的老子目睹了各诸侯国为争夺霸业穷兵黩武、压榨百姓,导致民不聊生的社会乱象,由此老子将治世的实现依托于统治者对自身的坚守与控制。对统治者基于私利的征战大加批判,认为统治者应清心寡欲,不过分追求外在的名与利。“五色令人目盲…难得之货,令人行妨”[1]18。认为统治者欲望过多就会导致行为的不理性,从而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因此,老子主张“致虚极,守静笃”[1]24,要求统治者保持自身不受外物影响,坚守内心的笃定。此外,统治者还要体道、悟道,坚守道的本质与理念来控制内心的私欲,从而回归宁静的虚无状态,以归于正道,即“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1]51。

2.1.2 黄老道家:君主应修身治国

黄老学派继承了老子将治世的实现依托于统治者的观点,认为统治者应坚守道的本质,保持内心的笃定。与此同时,黄老道家还指出统治者应注重自身修养的改善和培养,提出统治者的修身之道,“虚其欲,神将入舍;扫除不洁,神乃留处”[2]140,坚守内心的洁净,才能保持对欲望的坚守,这是统治者修身的第一步。吸收道的本质,把握事物的本质规律,并通过对道的吸收来修身以实现社会秩序的稳定,这是统治者修身的第二步。在黄老道家看来,统治者不仅要控制欲望,还应践行修身虚静之道,体现在社会治理中就是要求君主应控制欲望,并且要依托道来践行社会统治。

2.2 君臣之道

2.2.1 老子:“不尚贤”

老子追求的道是一种自然之道,主张顺应自然,不追求任何人为的修饰,体现在臣僚的选择上就是不追求贤能之人。“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蕴;绝巧弃利,盗贼无有…见素抱朴,少私寡欲”[1]28。圣、智、仁、义、利等都是人为控制裁决的产物,老子认为原始的道是没有任何人为因素加以干预的,只有人的欲望衍生,才会导致社会对外在事物的追求。而对外在事物的追求会影响人天性的发挥,同时导致对欲望的追求与社会秩序的紊乱。“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混乱,有忠臣”[1]27。因而相较于对外在的追求,老子更注重人的本性。

对于君臣之道,老子认为一方面推崇统治者的无为,另一方面反对尚贤。他认为统治者对自身的控制是最为重要的,不主张对贤能者的吸收与重用。认为尚贤会影响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利益之争,使造成社会动荡的影响因素增加。不追求欲与智,使人免于纷争,才能实现社会的稳定。

2.2.2 黄老道家:君无为臣有为

道家追求无为而治的治世主张,黄老道家也追求无为而治,但是与老子有所区别的是,黄老主张建立积极的“君无为臣有为”。君臣各有应遵循的为政之道,“君臣之道,臣事事而君无事,君逸乐而臣任劳。臣尽智力以善其事,而君无与焉,仰成而己”[3]178。国家政务繁多,讲求无为而治的同时也需要社会的治理,但治理不能仅凭君主一人之力,还应依靠臣子的辅助,君臣合作,才能在无为的基础上实现积极地有为。

为此,黄老道家提出“形名相符”,认为万物皆有形与名,且形名相符,衍生到政治中,就有统治者的驭臣之术。具体而言:一为循名责实之术,就是要求统治者要知人善任,要依据臣子的自身素养授予其相应的官职。二为职责匹配之术,为君者、为臣者皆有应遵循的道,这就要求双方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责之内的事情。三为对臣子的考核之术,统治者依据臣子的德行授予其相匹配的官职,同时为臣者有应遵循的道,则要求统治者在相应的职位做到应负责的事情。若为臣者未遵循道,那么为君者就应依据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对为君者而言,君主有自身应遵循的道,一方面是为君之术,就是为君者对自身道的坚守,做到修身静心,另一方面就是驭臣之术,为君者也应坚守对为臣者的统治与管理,要做到使臣子尽职尽责,使其做到依道而行。掌握好为君为臣之道,那么统治者便具备治理好国家的前提。

3 理想的社会形态

3.1 老子:小国寡民的社会

老子通过讲求统治者政治上的“无为”,追求实现“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形态,认为理想的社会是:“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车,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就是要去除一切技术与技能,降低人们的社会关系与交往范围,尽可能地将民众局限在较小的范围,降低民众之间的欲望比较与利益往来,老子认为这样的社会现实状况才会造就良好的社会秩序与社会环境。

在理想的“小国寡民”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相互往来的频率得以降低,从而使得民众之间相互的欲望与利益之争得以减少,降低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没有战事与纷争的社会,会保证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而统治者的清心寡欲和无为而治也会影响到民众的诉求与欲望,从而推动理想社会的实现。

3.2 黄老道家:和谐有序的社会

老子主张消极地无为,倡导建立一个无为而治的小国寡民式社会,黄老思想则主张积极地无为,以“道”为本,行“无为“之政,通过推行积极地无为以实现和谐有序的社会,开创了道家积极治国的先河。

援礼法以入道,追求统治者的静心与修身,提倡为君者与为臣者各遵其道,其核心目的就是实现君无为而臣有为,以达成社会的和谐有序。援礼法以入道,使得道在人为的因素上得以操作化,有益于规范人们的品行;追求统治者的静心与修身,使得统治者得以树立先锋,有益于发挥统治者的示范作用;君臣各遵其道,就是要求君臣各司其职,做好各自职能范围之内的政事,有益于树立良好的社会规范与社会秩序,从而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道家以道为体,提倡无为而治。老子所讲求的道法自然追求的是原始的道,提倡消极无为。黄老道家继承了老子的以道为体,虽然通过对道的继承与发展提出了以“无为”治世的主张,但是强调积极无为。在具体的统治方略上,老子过于强调对原始道的追求,注重效法自然,不主张进行人为的干涉以修饰道;黄老道家则避免了对原始道的一味追求,认为通过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能够更好地实现对道的遵从,从而有利于实现对道的具体操作,是对老子无为思想的积极发展。

另一方面,在具体的施政原则上,老子的“无为而治”是一种以圣人为主体的精英之治,仅凭统治者自身难以实现对社会的整体治理,不尚贤也使得人的德行才智不能充分发挥,造成社会整体素质不能得以发挥,不利于社会的发展,对人欲望的绝对控制也不符合社会现实,因而决定了老子理想性的政治思想。而黄老道家基于对人性的积极认识,指出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有益于实现道的达成,统治者自身能力与精力的有限决定了臣子存在的必要性,提出君无为臣有为,一方面,有益于社会成员各司其职,分工合作,迎合了国家治理的需要。另一方面,适应了社会的现实需要,具备可行性与实践性。最后,在理想的社会形态上,不追求民众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往来,不追求奇巧利器,寻求社会最原始的治理形态,以实现小国寡民,追求无欲无求的“至德之世”。相较于老子的无欲无求,黄老道家提倡适当的人为干预,认为一定程度的人为影响有益于适应社会的发展,主张积极主治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老子开创道家治世之先河,但是所主张的原始的不加人为干涉的道不易被为政者所理解与实践,同时老子提倡的消极避世,使得理想的社会治理形态难以实现,不具备实践的可行性。黄老道家虽然追求以“道”为本,但讲究人的因素对道的影响,使道具备操作化。此外,黄老道家对老子的“无为而治”进行了积极扩充,提倡社会中积极因素的发挥,是一种可实践的治国思想。总之,在道家看来,世间万物都以道为本,虽然人类是一种具备思维与意识的行为主体,但是在具体的实践操作上,最应重视的是认识和把握事物的客观规律,然后依据规律进行实践。在道的实践操作中,老子强调消极无为以追求小国寡民,黄老道家继承并发展老子的道,援礼法以入道,建立积极无为,以求实现和谐有序的社会。

猜你喜欢
老道统治者人为
从几枚官印看辽统治者如何以佛教来巩固他们的统治
大话三国志
山高人为峰
延续孔老道脉 光大中华精神
王生拜师
追踪迈锡尼文明:拉科尼亚的统治者
《公民大会妇女》的统治者问题
山高人为峰
略论唐代统治者的畋猎
人为的“逆行射精”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