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某煤矿水土保持措施评价

2020-01-05 21:43
陕西水利 2020年3期
关键词:排土场水土保持道路

乔 东

(子洲县水利局,陕西 子洲 718409)

1 概况

子洲县某矿区属大陆干旱荒漠气候,土壤以棕钙土和灰棕漠土为主,并有部分风沙土,地表植被稀少,项目区土壤侵蚀类型区属于轻度风力侵蚀区,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为1500 t/(km2·a),容许土壤流失量为 1000 t/(km2·a)。该露天矿面积为43.87 km2,最终开采标高为-60 m,最大开采深度约735 m。建设期开挖填筑土石方量为2473.18 万m3。根据主体设计,本项目建设期2018 年5 月至设计达产年2022 年4 月,总占地面积915.00 hm2,其中永久占地843.92 hm2,临时占地 71.08 hm2。

2 水土保持措施

至2019 年6 月,煤矿项目开发建设主要生产设施均已建设完成,工业场地区土建设施主体框架及涉及土石方的工程均已完工,地面设施于2019 年11 月全部完工,土石方挖方总量为15463.18 万m3,填方总量为39.18 万m3,内部调运土石方总量4.0 万m3,弃渣量15424.00 万m3。在项目建设中,施工方按照项目开发建设水土保持设计,采取工程与非工程水土保持措施,使得土流失治理度达85%,土壤流失控制比为0.80,渣土防护率为87%,表土保护率8%,林草植被恢复率确定为93%。为了督促项目开发水土保持建设,分析项目水保措施是否合理,达到设计规范要求,现对项目工程建设中采取的水保措施进行分析。

3 建设方案选址布局分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和《水利部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水土保持限制和约束性规定,并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分析评价,该项目选址、选线等均合理,无制约工程建设的水土保持因素。

3.1 首采区设置评价

主体工程对首采区位置共设计两个方案:方案一以L2 勘探线为采区地表境界,将南至露天矿境界、东西宽0.90 km(深部境界)的范围划分为首采区;方案二以L2 勘探线至露天矿南部境界的延长线为采区地表境界,与露天矿东部境界、南部境界围成的三角区域作为首采区。两个方案中,方案一外排土方量小,开采剥采比小,实现内排时间早,产生的外排土场占地面积小,距离工业场地和外排土场近,所需的场外道路和线路长度最短,场外道路占地面积最小,因而建设期扰动地表面积和损坏植被面积均最小。所以,项目建设选定方案一为首采区方案,符合水土保持建设要求,科学合理。

3.2 初始拉沟位置评价

主体工程中对初始拉沟位置共设计2个方案:方案一利用既有剥、采工程条件,对西帮、南帮进行扩帮、形成双向工作帮;方案二在L7 勘探线以南沿东部境界拉沟,初始拉沟长度1400 m,沿倾向向西推进,待开采至首采区西部境界、南部境界后、转向由南向北单向推进。综合分析表明方案一均衡剥采比小,实现全部内排时间早,实现全部内排前外排土石方量小于方案二,所需的外排土场面积少,减少了扰动地表面积和植被破坏面积。因此从水土保持角度出发,同意主体工程初始拉沟位置的推荐方案(方案一)。

3.3 工程选址布局评价

根据主体设计、建设单位提供的2019 年4 月份平面布置实测图,并结合现场调查,对主体工程占地数量进行统计计算,经对采掘场、外排土场、工业场地、生产系统及选煤厂、场外道路、输电线路等项目建设区占地逐项分析,本项目建设期总占地面积915.00 hm2,其中永久占地843.92 hm2,临时占地71.08 hm2,工程所有占地原始土地利用类型均为裸地,不涉及生产力较高的农田、林地和草地,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从水土保持角度来看:本项目线性工程充分利用地形条件,选择平缓地区,并将距离缩至最短,尽量短捷,避免高填深挖造成施工的取弃土,减少水土流失及地面扰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项目平面布置、竖向布置充分利用了地形和地面高差,最大限度地控制了各种构造物、道路的填挖方高度,以减少高填方和深挖方带来的水土流失问题,各项目区填方物料充分利用平场和基础挖方,减少了外排土石方量,场外道路、输电线路在施工期一次完成,基本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4 水土保持措施分析

4.1 采掘场防治区

施工前在采掘场地表开采境界外建设防洪渠/堤,并在防洪渠开挖堆土区撒播草籽和密目网苫盖措施。施工时对采掘场表层30 cm厚土层进行单独剥离,用于排土场停排后平台区覆土土源,为排导内部道路汇水,在采场内部修筑路旁排水沟、挡水堤,在采掘场建设生产过程中对采掘场非推进面最上部迎主风向台阶的剥离边坡采取洒水结皮措施。建设单位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实施了采掘场周边防洪渠/堤,防洪渠建设施工临时占地区、采场周边停车区平整,内部道路排水沟,剥离台阶边沿挡水堤,作业面和排土道路防尘洒水,边坡洒水结皮等措施。

与批复方案中措施体系相比,新增了洒水防尘措施。根据现场调查,达产前设计采掘场区剩余未扰动区域面积为7.00 hm2,该区域表土可进行剥离并保护利用,原方案设计实施密目网苫盖和撒播草籽措施的地点为防洪渠/堤施工临时占地区,现以上区域已施工结束并实施了平整措施,前期施工扰动区水土流失基本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4.1.1 东排土场区

原批复方案中设计在排土场周边修筑拦渣堤、防洪渠,在采掘场防洪渠施工临时占地区实施场地平整、密目网苫盖和撒播草籽措施。在排土场内部平台区实施场地平整、覆土和平台边沿挡水堤措施,在南北两侧排土道路路旁建设排水沟措施。建设阶段实施的措施有排土场周边拦渣堤、平台边沿挡水堤,停排平台区和边坡洒水结皮,北侧排土道路路旁排水沟,停排平台平整,排土过程中洒水防尘措施。

与批复方案中确定的措施相比,原设计的3 号和4 号防洪渠未建设,与之对应的防洪渠临时占地区撒播草籽和密目网苫盖措施未实施,因采场表土剥离措施未实施,因而外排土场平台覆土未实施,根据现场调查,排土场平台区经过碾压、洒水结皮可有效控制内部水土流失。实施过程中新增的措施为洒水结皮、防尘洒水,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4.1.2 西排土场区

西排土场区为矿山建设过程中新增排土场,主要措施为排土场基部拦渣堤,拦渣堤采用露天矿剥离物修筑,顶宽0.8 m,边坡比1∶1,拦渣堤高1.0 m。共计需修筑拦渣堤5000.00 m,与水土保持中的设计符合,拦渣堤修筑采用推土机推土、蛙式打夯机夯实修筑,压实系数取0.94,可有郊防护水土。西侧临沟道侧防洪堤,北侧防洪渠,平台边沿挡水堤,排土过程中洒水防尘措施,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4.1.3 北排土场区

北排土场现已停排,前期已实施的措施为排土场北侧拦渣堤,防洪渠,排土场边坡和平台平整,排土过程中防尘洒水,符合水土保持要求。根据现场调查,该区已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可控制北排土场区的水土流失问题,后期还需做好绿化区的抚育管护工作。

4.2 工业场地防治区防治措施

工程施工结束后,项目施工者对场内空地和施工临时占地实施平整措施,并对场内空地实施砾石压盖措施,在场内建筑周边空地、路旁和围墙内侧实施绿化并对绿化区进行抚育管护措施,共计绿化面积4.2 hm2,平整面积11.23 hm2。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区采取洒水结皮措施,对场内台阶边坡实施密目网苫盖措施。

与批复方案相比,工程建设过程中增加了洒水防尘措施,目前截水沟临时占地区已实施平整,现地表已形成结皮,可有效控制临时占地扰动区的水土流失问题,同时为避免重复扰动,撒播草籽措施在本次变更方案中取消。

4.3 生产系统及选煤厂防治区防治措施

工程建设过程中在施工、生产作业区实施洒水防尘措施,在生产系统和组装厂周边建设防风抑尘网,对规划选煤厂区场地平整产生的裸露表土实施密目网苫盖,施工结束后对场内空地和临时占地区实施场地平整措施,在临时占地区撒播草籽,在加油站区实施砾石压盖措施。实施阶段除密目网苫盖外和施工临时站地区撒播草籽外,密目网苫盖未实施是因为施工过程中实施了洒水降尘和结皮措施,可起到密目网苫盖的防护效果。目前原设计撒播草籽区已实施碾压平整措施,现状地表水土流失微弱,水保措施有力可行。

4.4 场外道路防治区防治措施

对停车场及服务区周边散乱堆土区,排土道路、外包驻地施工临时道路临时占地区实施平整措施,共实施平整9.20 hm2。道路施工过程中实施防尘洒水、临时堆土和裸露面密目网苫盖措施,施工结束后在道路路旁实施绿化,共绿化面积7.19 hm2。对已实施绿化区枯死苗木进行补植,对路基和施工临时占地实施平整措施,对裸露的路基边坡实施砾石压盖措施,施工临时占地区平整后洒水结皮,路旁建设排水沟、防洪渠、防洪堤等,有效减少了水土流失。

与批复方案相比,实施阶段除密目网苫盖和砾石压盖措施外,其他各项措施均已实施,根据现场调查,后期场外道路区还需实施的措施有:防尘洒水,道路路旁绿化区抚育管护,停车场及施工临时道路、排土道路施工临时占地区平整和洒水结皮措施。

4.5 输电线路防治区防治措施

在场外输电线路防治区实施自然恢复措施,以避免重复扰动诱发新的水土流失问题,根据现场调查,输电线路区由于建成时间久,前期施工扰动区已恢复至原始地表状态,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4.6 给排水工程防治区

利用原已有的供水管线作为供水系统,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按初步设计建设了9 km供水管线和一座取水泵房、一座蓄水池。在施工中实施洒水措施,促进结皮,共计洒水面积7.25 hm2,减少了灰尘防止了水土流失。

5 结语

经对项目建设区实地调查踏勘、水土流失预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及水土流失防治方案设计,经统计计算,项目中共实施的水土保持植物措施面积为12.89 hm2,工程措施面积186.45 hm2,临时措施防护面积156.00 hm2,项目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8.24%,土壤流失控制比为0.91,与项目设计水保方案基本一致。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工程选址(线)、推荐方案、布局和施工组织设计可行,项目建设可行。可供项目验收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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