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互联网+”视角下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思考

2020-05-26 12:04王博文
食品安全导刊·下旬刊 2020年2期
关键词:多元主体视角食品安全

摘 要:本文以甘肃“互联网+”视角下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为主要内容进行阐述,对监管系统不健全、食品加工存在问题、法律法规不足与道德水平不高等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探究,从构建食品安全多元监督机制、增强食品安全监督力度、完善“互联网+”食品安全追溯机制、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开展工作、构建“互联网+”平台监督系统、有效分析监管数据以及强化专业人才培训工作等方面做好监督管理工作,从而不断提升甘肃食品的安全性。

关键词:“互联网+”视角;食品安全;多元主体;人才培训

1 “互联网+”模式下食品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1.1 信息真实性无法辨别,误导消费人员

“互联网+”的发展为消费等提供了一个非常大的消费领域和平台,也是一个良好的行使权利的平台,所有人都可以在平台上发表意见。某些不正当竞争商家通过不正当手段从中获得众多对自身有利的信息内容,这样的商家生产的食品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和赞同,那么商家将会得到较高的经济效益。

1.2 监管系统不健全,导致食品不安全

我国“互联网+”监管系统不够完善,并且在初步使用,“互聯网+”监管体系有二维码监管、食品全程监控和阳光厨房等手段,都是群众可以参与其中的管理系统,由于知识和意识缺失导致食品安全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商家表示无二维码的商品无人购买,即使食品健康安全,但是监管部门未及时录入,购买人数也较少。加上很多商家表示消费者经常使用网络交互平台威胁商家,一旦优惠以及服务未满足消费者的不合理需求,就会在平台上对商家投诉。甚至很多平台存在漏洞,花钱给商家商品好评等。针对上述问题,需要及时采用合理方式解决,否则将会严重影响整个食品行业安全性以及食品监管部门的运转。

1.3 食品安全加工存在问题,出现众多安全事故

我国食品安全领域企业比较多,但企业规模相对比较小,在社会上分布分散,70%的食品厂都是个人的,加工条件无满足生产需求,并且出产的食品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根据食品抽查检测报告,很多食品添加剂的添加量超出了允许范围,常见的添加剂超标的食品有食醋、速冻食物、辣椒制品等。还有一些不合格的商品中亚硝酸盐和胭脂红等添加剂比较多,食物的微生物对食品安全的威胁比较大,可能导致比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

2 “互联网”模式监督存在问题的原因

2.1 法律法规机制缺失

现在即使我国针对食品安全制定了很多安全法律,不过整体上不够规范和具体,比如食品中使用瘦肉精和苏丹红等的问题依旧存在,加上各种信息不真实和不对称,导致消费者无法正确认知各种食品材料,导致健康出现问题。并且存在很多副外部性问题,导致消费者购买食用后对自身健康造成影响。现在国家政府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出台了很多政策,不过仍旧存在很多商家存在侥幸心理,宁愿最后付出法律的代价,也要制作不合法食品,只为赢取更多的经济效益。

2.2 缺乏道德,出现严重诚信问题

三聚氰胺奶粉带来的影响并未完全解决,就相继出现了注水肉、橡皮蛋等食品安全事件,进而又出现了绝育黄瓜、染色馒头等食品安全事件,严重威胁了人体健康。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是食品安全行业入门标准不高,负责人员文化水平和素质不高,加上一些中小型企业道德意识缺失,并未针对员工开展教育培训,从而使得其法律意识缺失。

2.3 网络食品泛滥,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网购食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跨越空间限制进行消费,不过网络存在隐蔽性和不真实性等,未接到举报时,监控部门无法履行职责,从而导致安全隐患无法被合理解决,无法对假冒伪劣产品商家进行查处,最终结果就是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例如一些人在唯品会上举报商家出售的茅台酒属于假冒产品,而唯品会出台声明表示被商家欺骗,对客户进行返货处理,之后此种事件仍旧存在。出现此种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监控力度不足,打击不够严格[1]。

3 “互联网+”模式下实现食品安全监控的有效对策

3.1 构建食品安全多元监督机制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最主要的,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存大计,此项工作需要政府领导开展,政府做好带头作用,社会、企业共同监督,确保“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督可以正常运行。而地区互联网监督人员需要做好监督工作,地区食品领导人发挥引导工作,加大各类食品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督作用,全方位监督食品安全问题,各级部门主动承担相关责任,做好食品监督工作。不但需要做好线下监督,还要时刻保持线上监督,按照相关法律对网站上各种信息的真假进行辨别和分析,避免人民群众以及商家自身经济利益受到威胁,从根源上避免安全问题[2]。

3.2 增强食品安全监督力度

政府需要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出台和制定相关机制,进而有效解决各种食品安全问题,有效利用互联网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有效完善互联网安全监管机制,政府要严格履行自身基本职能,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有效发挥法律的作用,扩充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识,有效落实和执行。在监督工作中消除盲区,加大巡查和监督力度,积极引导中小型企业做好货物检查和登记工作,按照法律严格规范商家经营行为,增强商家道德意识。县级综合检验中心和不同安全检查试点联合起来,做好安全示范工作,有效提升食品安全效果和质量[3]。

3.3 完善“互联网+”食品安全追溯机制

食品安全追溯工作需要借助专属溯源终端,做好从农田种植一直到销售做好时刻监督和管理工作,完善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综合利用和分析追溯信息。此系统组成包含以下3方面内容,①和食品源头相关的基本信息内容,借助溯源码做好查询记录工作。②借助溯源码对食品进行数据监控和管理。在生产操作期间,还要针对食品自身质量以及卫生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和分析,借助合理化方式做好销售工作,保证食品在保质期内销售[4]。③构建销售基本信息系统,采用网络销售平台实现线上食品对接和销售,通过各种有利途径和渠道做好溯源终端信息对接工作。

3.4 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开展工作

加快食品法律建设力度,结合具体情况做好部门检测工作,部门之间有效协调,从而构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系统。各个地区都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做好监督工作,针对地区存在的各种假冒伪劣产品进行惩治和监督,提升法律实施力度和威慑力,避免商家为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不惜冒险,以身试法,同时可以有效提高消费者法律意识以及食品安全意识。在监督和管理过程中一旦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就要按照法律严格处理和惩罚,增强人们群众的法律意识,遇到问题及时采用法律维护自身基本权益[5]。

3.5 构建“互联网+”平台监督系统

食品安全监管理需要在互联网平台上构建食品监督系统,其可以分为不同层次,分别是表现层、应用服务和数据管理以及硬件管理等,做好各层次的管理工作,采用人机交互形式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数据交接和共享工作[6]。满足客户端真实需求,真正实现数据信息的保存、获取和管理等,做好目录记载和传输工作。可以通过计算机、手机等完成对整个过程的操作,做好运行访问监督工作,确保食品安全性。

3.6 有效分析监管数据

大数据时期,数据是成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系统需要将各项数据整合起来,主要是政府和监督部门充分结合起来,社会公众全部参与其中,对各项食品安全数据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且还要做好风险评估工作,保证食品行业朝着良好方向运转,最终形成智慧监督管理模式[7]。

3.7 强化专业人才培训工作

专业人才具备信息技术知识和专业知识,所以政府要鼓励高校培养出更多技术性人才,做好人才培养工作,真正实现“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4 结语

总而言之,社会的迅速进步以及生活水平的迅速提升,使人们对食品安全的要求逐渐提高,在食品安全管理过程中,需要积极引进互联网技术,政府提升自身监管力度,在公共服务中探寻自身角度,做好监督,借助网络优势减少食品安全问题,确保人们可以食用到安全健康的食物。现在我国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仍旧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解决,需要结合时代需求做出努力,将政府作为主体,弥补不同主体的缺陷,发挥自身监管力量,使全体人民都可以加入到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和健康的食品。

参考文献

[1]张喜隆."互联网+"视角下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研究[J].食品界,2019(8):69.

[2]戚德才.互联网视域下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研究[J].食品安全导刊,2019(15):29.

[3]肖雪萍."互联网+"时代甘肃省文化产业融资模式创新思考[J].时代经贸,2019(17):12-13.

[4]郭忠亚."互联网+"背景下对网络食品安全的监管[J].特区经济,2018(7):116-117.

[5]李文書.互联网+模式下移动治校新途径——钉钉助力学校高效扁平管理[J].中学教育科研.2018(3):4.

[6]赵宁,苏玉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多元共治法律机制研究[J].行政科学论坛,2019(6):40-43.

[7]鲁馨.谁是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守门员”?[J].品牌与标准化, 2019(4):14-17.

作者简介:王博文(1979—),男,甘肃民勤人,本科,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食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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