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丽梅
摘 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检察工作全局,服务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党委重点工作布局作为根本职责,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构建“全面领导、职能协同、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党建工作领导格局,通过以上率下,以点带面,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关键词:政治统领 责任担当 融合发展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党建工作职能定位,严格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通过以上率下,以点带面,推动党建工作质量和检察业务工作效果全面提升。
一、强化政治统领,为检察业务工作铸魂
张军检察长强调,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检察工作全局、服务自治区党委、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工作布局作为根本职责,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团结引领全体检察人员听党话、跟党走。
强化理论武装。通过构建“领导班子带头学、广大党员定期学、年轻干部重点学、群众跟着支部学”的工作机制,强化全员思想武装。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