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应临 赵智聪
中国生态文明体制建设已进入攻坚阶段,各项改革都把2020年作为关键节点。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0年要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勘界定标,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全国“一张图”。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自然保护地意见》),2020年底要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成国家公园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生态保护红线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落实国家生态保护功能的重要途径,与自然保护地有密切关联,其与自然保护地的合理衔接是当前紧迫改革任务中需重点考虑的问题。
此前已有部分学者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相关理论[1-3]和评价方法[4-7]进行了探讨,如从不同属性规划空间耦合联动的思路着手划定生态保护红线[8],通过荒野识别确定具有保护价值的地理空间[9-10]等。但是,由于我国国土空间体系和自然保护地体系改革均提出不久,对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内涵的认知也不断变化,导致不同地方政府和部门对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体系及两者之间的关系认识不一,所确定的红线划定指标和阈值差异较大,极大阻碍了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这2个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成果在保障我国最重要、最美丽国土空间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