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龙 熊平
关键词:高校 内部控制 监督评价
高校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机制是高等学校为了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对体系设计及执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评价的相关组织形式及运行方式。它在单位内控体系建设中具备着查漏补缺、错误识别的功能,不断推动着体系的修正完善,为高校有效防范运营风险,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效果,提升自身治理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主要从监督评价机制的主体、主要工作形式等方面展开探讨,为其更好发挥作用提出改进建议。
在高校的内部控制体系中,监督评价主体主要分为内部和外部两大类。内部主体主要是单位自身。高校多通过董事会授权或成立专门的内控评价部门,同时建立起由高校审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小组,两者相结合,共同对高校内控体系建构和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和测评。另外,学校董事会、全体教代会则主要负责对校党委及领导办公会进行相应的监督;而外部主体主要是财政部(各级财政部门)、教育厅等行政职能部门。例如2017年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以下简称《报告管理制度》)第二十二条就规定了:“各地区、各部门汇总的内部控制报告报送后,各级财政部门、各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对所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另外社会相关利害关系人等也是外部监督评价主体的主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