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提升农民组织化路径:烟台再造集体例证

2020-10-23 09:10张欢
重庆社会科学 2020年6期
关键词:党建引领乡村振兴

摘 要:当前小农户面临土地细碎化、公共品供给、农业技术推广等现实困境。烟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新实践,通过“自主探索+行政动员”的集体激活机制、“农民+集体”的利益联结机制以及“发掘+培养”的带头人再生产机制,激活了村社集体的主体性,提升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重建了农民与集体之间的利益关联。由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组织优势与集体制度优势的基础上,不仅克服了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公共性难题,而且实现了农民与集体利益的双赢,紧密了党群干群关系,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以党支部引领、再造集体是乡村振兴背景下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党建引领;再造集体;农民组织化;乡村振兴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社会主义实践探索与农村社会发展”(18JJD710007)。

[中图分类号] D422.8 [文章编号] 1673-0186(2020)006-0038-013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码] 10.19631/j.cnki.css.2020.006.004

一、相关背景及文献综述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强调要“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新旗帜和总抓手,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前提是将农民重新组织起来[1]。因此,如何将小农户重新组织起来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成为我国农业发展中的重要课题。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该《意见》指出,“农业农村现代化离不开小农户的现代化”,在“提高小农户组织化程度”部分,提出了“引导小农户开展合作与联合”“创新合作社组织小农户机制”等要求。事实上,在人地分离与农业技术进步的背景下,当前村集体在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以及农业技术推广等方面的组织统筹效果并不理想,小农户普遍面临小规模分散经营的组织困境。因此,如何重新组织小农户发展生产成为本文研究的重点。

当前我国农民组织化路径主要有两种模式:其一,市场型合作模式。2006年颁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无疑掀起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小高潮,截止到2017年9月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达193万多家[2]。然而,合作社繁荣背后的实践表明,一些合作社依靠资本或部门权力优势攫取国家资源,导致各种“大农吃小农”[3]的假合作社层出不穷,进而不断挤压“真合作社”[4],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走向异化[5]。在合作社组织机制方面,绝大多数合作社的剩余控制权被能人和大户主导[6],话语权往往是理事长掌控,而普通社员基本没有决策参与权[7]。总体而言,当前合作社发展仍面临合作制度的“名实分离”[8]、本质性规定漂移[9]、庇护关系网络的束缚[10]、无法获取金融支持[3]等结构性困境,因而难以在实质意义上带动小农发展、改善小农的市场地位[5]。可见,以资本、大户、村庄精英等市场主体主导的市场型合作模式,虽有利于充分地释放市场机制中的利益激励作用,但市场本身难以达成有效的集体行动,不可避免地异化为私利取向的伪合作社,而不是真正為小农户谋利益的真合作社[11]。

其二,集体型合作模式。这主要指以村集体、村两委、村干部以及党支部等基层组织及其代理人所参与或建设的农民合作模式。既有研究主要从合作社与村两委的关系角度展开研究,具体分为三位一体、互补合作以及分化博弈三种关系类型。在三位一体关系中,合作社的特点是多以本村村民为社员,且领办者与村两委是融为一体的关系。这类合作社,虽能发挥村两委的组织动员能力,又能发挥合作社的经济效能[12],但往往因基层干部角色不为与不当[13]、村干部换届而不稳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不规范现象[14];而在互补合作关系中,合作社特点是党支部与合作社是两个独立的组织,二者之间是基于根本利益一致的互补性合作关系,但党支部并不参与合作社的决策,而更多地是服务关系[15],因而党支部易出现内生动力不足、村社集体统筹能力有限等问题[16];在分化博弈关系中,合作社需要拓展自身权利以增加自主活动空间,而村两委需要让渡组织经济活动的权力,二者之间围绕权力制衡与权利增长而展开博弈,因此如何整合两种组织关系、构建民主协商机制成为这类合作社面临的困境[17]。然而,集体型合作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达成集体行动,为小农户解决土地产权整合[18]、农业服务规模化供给等公共性问题,但也面临合作不稳定、内生性动力不足以及缺乏组织间的统筹整合能力等结构性困境。

综上可知,既有研究更多强调市场主导或集体主导的农民组织化路径,而忽视了“政党—国家”视角。在当前资源下乡与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单纯地依靠市场型合作模式或集体型合作模式,不仅难以有效组织动员群众、承接国家资源,而且难以真正带动小农户、实现小农户的现代化目标。2017年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强调“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必须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为探索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烟台市委组织部从2017年开始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试图探索以党建引领、以组织力推进乡村振兴的新路子。本文结合山东省烟台市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创新实践,探讨以“党建+集体”为核心的农民组织化、小农户现代化新路径。

二、农民再组织化: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新探索

(一)农民的“去组织化”困境

经过家庭承包制改革与农村税费改革,新中国前三十年高度组织起来的小农户再次面临重返“一盘散沙”的危机,我国农村发展道路已经从“组织起来”走向了“去组织化”[19]。尤其是在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基本上取消了村集体提留、筹工筹劳的权利,经济基础的抽空意味着村集体“统”的层次基本解体。自此村社组织退出共同生产事务,导致小农户因为无法自动组织起来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合作困境,从而增加农业生产成本[20]。调查发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之前,烟台地区农民主要面临以下三种“去组织化”困境:

第一,小农户难以有效解决农业公共品供给。由于农业产业的特殊性与强外部性,水电路等农业公共品供给是一家一户的小农户不好办、也办不好的事情。在资本稀缺的大集体时期,出路就是利用劳动积累优势与“组织化农治战略”[21],低成本地修建大量农田水利设施等公共工程,为农业发展创造条件,提高农业积累,服务于国家的工业化战略。在税费改革以前,基层组织发挥着重要的“统”的功能,为小农户生产提供了公共性供给与公共性服务;税费改革之后,村级组织失去了提取共同生产费的权利,因而也就失去了提供农业公共品供给的经济基础。因而,大部分的村党支部在领办合作社的过程中,无法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水、电、路、桥等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可见,小农户在农业公共品供给方面存在组织起来的困境。

第二,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技术难以有效衔接。在农村人财物外流背景下村庄呈现空心化、农业劳动者呈现老龄化的趋势,所以小农户在如何实现农业技术更新[22]、农业机械化、管理模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滞后性。烟台是中国苹果之都,具有得天独厚的苹果种植条件,苹果也成为该地区的重要产业与农民家庭的重要收入来源。但是享誉全国的烟台苹果大有被陕西、新疆等地赶超之势,烟台苹果种植面临“三老”①问题:一是“人老”,Q市Y村在村人口中年龄最小的47岁,最大96岁,10年20年后,人口老龄化加剧,谁来种地,谁来管理?二是“树老”,现在果树有30年树龄了,品种落后、产量下滑、效益降低,品种和栽培技术等方面都亟待新一轮更新换代。三是“管理模式老旧”,中老年种植群体仍然依靠肩挑人扛进行浇灌、运输、洒药,而现代技术如水肥一体化、滴灌与矮化栽培等推广缓慢。

第三,小农户难以有效对接大市场。计划经济时代,市场化环境受到限制,城乡之间限制人口流动,因此大量的农村劳动力都集中在土地上,农业严重过密,从而出现人浮于事、消极怠工现象,说到底还是产业发展不充分、市场就业机会有限的缘故。然而,市场经济时代,土地分到户,市场逐渐开放,尤其是税费改革以后,农村的组织化优势或者说统筹优势基本上丧失,集体经济基础被抽空,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农村一盘散沙。因此,在市场化环境下,小农要个体化地面对市场,一家一户再次面临农民组织化困境。尤其是在资本密集与技术密集型的农业产业中,资本、大户往往掌控了农业生产的上下游环节,一家一户的小农只能从事利润稀薄的生产种植环节,而且在对接市场的过程中缺乏议价权,沦为弱势群体。

(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实践形态

“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是一个以提升组织力促进乡村振兴的系统性工程。山东烟台地处胶东半岛,地形以低山丘陵为主。针对普遍存在村集体经济薄弱、基层党组织涣散、村民集体意识淡化以及苹果产业衰落等问题,2017年烟台市委组织部牵头试点并在全域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实践。具体做法是:由党支部成员(5人以上)代表村集体,注册成立有法人资格的农民合作社。成立合作社后,首先要保证社长职位由村党支部成员担任,其次村党支部需组织动员群众自愿以土地、资金、劳动力等方式入股,村集体则以土地、资金、资产等方式入股,对合作社成员采取“自愿入社,退社自由”原则,但对社会资金或企业入股保持一定的警惕性。

目前,村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主要有三种类型:统分结合型、集体经营型、社企合作型。第一种是统分结合型,即村党组织领办的合作社,在尊重农民家庭的分户经营优势的基础上,主要发挥为小农户提供农业公共品供给、农资农机等规模化服务等“统”的功能。这主要是针对那些集体经济薄弱的“穷村”,缺乏合作社独立经营的基本条件,比如合作社需要流转村民土地却无力支付租金、合作社需要劳动力却无法支付工资等。因此,这类村庄一般就采取“统分结合”的形式,合作社主要是组织动员群众进行公共品自我供给,或者为小农户提供统筹性的公共服务,既发挥了家庭经营的优势,也弥补了家庭经营的不足。第二种是集体经营型,即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在具备一定集体经济的基础后,吸引了一些村民以土地或者资金入股合作社,合作社通过土地平整,采取新品种、新技术、现代管理方式进行产业更新换代,发展现代农业,发挥示范带动效应。这主要是针对那些具有一定的集体土地或者有一定集体经济来源的村庄,通过集体独立经营解决了小农户难以解决的产业升级所需资金、技术供给等问题,由此合作社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组织带动优势。第三种是社企合作型,即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在解决村庄社会秩序、村庄基础设施等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筑巢引凤,吸引外来企业来此租地投资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等项目,合作社可为外来公司提供劳务服务、农资农机服务、农产品加工服务等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本村村民的收入来源,但对企业资金入股的比例保持了一定警惕性。这种类型的合作社主要是針对村庄矛盾频发、基础设施比较差、基层党组织涣散的“乱村”,其党支部需要在上级党组织的支持下,实现村庄由乱到治、由治到兴的蜕变,然后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借鸡下蛋”慢慢培育自身的集体经济基础,建立党支部与群众之间的利益关联,重新获取群众对基层组织的认同。

综上可知,“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创新实践虽然由地方政府启动,但无论是哪种形式的合作社,其共同特征是:由村党支部领办、管理与建设,社员以本村村民为主,党支部将小农户重新组织起来,实现对农村人财物的要素统筹,在土地、资金以及劳动力整合过程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进而实现统分结合、集体经营以及社企合作,其根本目的在于保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公共利益,实现共同富裕。另一个重要特征是再分配机制,即在合作社收益分配方面,一般要求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在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益金和公积金的基础上,再给社员分红。比如Q市D村将合作社纯收益的5%作为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3%作为公益金用于社员培训、困难救助、公益事业等,剩余92%用于集体和社员分红,其中集体股分红用于全村村民的福利分配。

总而言之,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首先不是资本或大户领办的市场型合作社,而是必须由党支部参与、管理与建设的农民合作社,即由党支部牢牢掌控经济工作的主导权,在与群众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真正带动小农户;其次,其利益分配原则不同于政治寻租的谋利型集体组织[24],而是党支部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再分配体制,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利益与合作社的扩大再生产,实现集体与群众利益的双赢。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本文认为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具有了不同于一般合作社的新内涵,既不同于市场型合作的谋利性,也不同于普通集体型合作的偶发性,而是在党建引领下的集体型合作社,其中的关键是党支部引领与再造集体。尤其是在当前大量国家资源下乡、集体内生发展能力弱化并且村民自治制度不完善的背景下,烟台市“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能够发扬党治理农村的传统经验,创新党建机制,激活集体制度,克服了小农户因难以合作而达致集体行动的困境,是新时代乡村振兴实践的一种新创举。

三、再造集体: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实践机制

目前大量的合作社能够有效地激励市场参与主体,却难以真正地带动小农户、改善小农户的市场地位。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核心机制是“党建+集体”,关键是在党政动员下,党支部作为领办主体,以党建为抓手,重塑集体机制、激活集体制度,在充分动员农村人财物的基础上实现集体统筹与集体经营,由此在党支部引领与再造集体的基础上实现小农户的再组织化与现代化目标。这在本质上既区别于那些私利取向的市场型合作社,如资本或“大户主导型合作社”[24],也区别于内生发展能力不足的集体型合作社。本部分主要阐释党支部领办的集体型合作社的实践机制:一方面党支部的领办,激活了集体在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农业产业转型、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方面的集体统筹和集体经营机制;另一方面党支部在领办合作社中牢牢抓住经济工作的主导权,发挥自身的组织优势和政治优势,重建起党支部与群众之间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此外,上级党组织在党员干部的发掘与培养过程中也创造了一种有效的能人再生产机制。

(一)“自主探索+行政动员”的集体激活机制

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行政动员与群众动员,运动式治理与科层制工作方法,都是群众路线的有机组成部分,二者缺一不可[25]。在农业领域,政府作为外在的行政力量一般通过农业政策制定、农业治理等方式介入到农业转型与变迁进程中。然而,在实践中,一些地方政府可能会强力干预农业转型,典型地如早期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出现的“逼民致富”[26]与“诱民致富”[27]的案例;也有一些政府可能在农民自发创造过程中对农民的外部性需求回应滞后,没有及时地予以行政干预。因此,在小农户现代化进程中政府该如何进行角色定位,或者说政府如何在过度干预与干预滞后之间找到平衡,就成为一个对政府而言具有普遍性意义的考验。

笔者在烟台农村的实地考察发现,在烟台市委组织部全域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之前就已经有了自主探索的过程,这也是典型村庄之所以成为典型的基础。在基层自主探索的基础上,行政力量恰当动员,只有两者有机结合才可能真正激活集体机制,形成当前党支部引领的集体型合作社发展态势。以Q市D村为例:

该村共有319户、852人,常住人口不到600人,其中44名党员,土地面积4 000亩左右,村民主要生计来源于苹果种植与外出务工。2011年以前,村庄派系复杂,党员“一盘散沙”,村支书一职已连续8年空缺,村集体负债60多万元,村组道路没有硬化,村庄环境脏乱差。对此,老百姓要么怨声载道,怨党员干部不作为;要么漠不关心,与村集体愈发疏远。2011年9月,在镇党委政府的发掘与再三邀请下,从烟厂退休的LX回村担任村支书。为了尽快凝聚人心,LX动员和带领党员干部从群众最关心的难题入手,多方渠道筹集项目资金,修路、架桥、清河道、运垃圾等,短期内使村容村貌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为后续将小农户组织起来、紧密党群关系奠定了基础。

然而,该村以小农户为基础的苹果种植产业,面临品种老化、产量降低等突出问题。而苹果产业的品种、技术更新换代,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以及精细化、智能化的管理,而小农户的管理能力有限。对此,Q市D村党支部围绕苹果产业成立GRT果品专业合作社,自主探索“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2013年以来建了1处200亩苹果示范园,采取国内先进的矮化自根砧高纺锤形苗木品种和宽行密植种植模式,并利用滴灌、机械化和水肥一体化等农业技术,后又建设与之配套的有机化肥厂。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不仅动员并吸引了百余户果农以土地入股合作社,初步实现了土地整合和资金整合,合理砍伐老树种,有序更新果苗品种,逐渐改变粗放的管理模式,而且党支部通过自身的组织优势,积极联络稳定的市场销路,提升果农抗风险能力,走出了一条组织化、规模化、现代化的“苹果革命”新路子。2018年苹果盛果期亩产达4 000公斤左右,每股分红0.5元,每亩地分到4 000元,实现了集体与社员收益的双赢,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的有益探索。

这种基层自主探索且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党支部+合作社”模式,很快引起了地方政府的关注。经过地方政府的调查總结并逐级汇报,在烟台市委组织部开始在行政体系内部组织动员以“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实践助推乡村振兴之后,类似于D村自主探索的新典型案例不断涌现,虽然形式各异,但其共同特点都是党支部为改变穷村、乱村面貌,带领党员干部群众找到了村庄有序发展的出路。一些先发典型村借乡村振兴战略的东风,努力把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做大做强。可见,村级党支部利用集体制度和集体资源谋取村庄出路方面,“自主探索”具有极强的示范带动效应,而“行政动员”则赋予了村级党支部更大的动力与合法性。由此可见,这种“自主探索+行政动员”的有机结合模式,有效激活了集体的自主性机制,这是提升农民组织化、实现小农户现代化的重要机制。

(二)“农户+集体”的利益联结机制

农民群众是最讲实际的,因此建立合理化的利益联结机制是真正动员群众、再造村社集体的关键[29]。然而,对于大多数的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庄而言,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启动资金却是一个关键难题。当前,村集体经济“空壳”化成为村庄常态。烟台市6 439个村(居)中,2018年集体经济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村仅有1 000多个①。虽然项目制是当前政府资源下乡的普遍方式,但它往往会面临“最后一公里”[29]难题,而且项目款项大多数有专款专用的限制,无法转化成为“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启动资金。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真正的创造性来自于基层实践。笔者在实地调查过程中,发现村党支部和群众内生性地创造了一种“农户+集体”的利益联结机制——工票制。何谓“工票制”?工票制可以看成是集体化时期的劳动积累在新时期的体现与运用,是资本稀缺条件下公共建设中的一种劳动积累方式,是农民群众和基层党组织克服资金困难的伟大创造。事实上,工票制在烟台并非孤例,而已经在多地出现,这充分说明农民对党支部的认可和信任。下面以Q市Y村为例:

四、以党建再造集体:新时代农民组织化的新路径

当前中国农村,小农户面临“去组织化”困境,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农村基层党组织本身也面临组织软弱涣散、带头人素质不高、党群干群关系弱化等问题。2015年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讲话及时地强调“要坚持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因此,在现有市场型、集体型合作模式难以达成集体行动的状况下,农民组织化需要激活党组织的先锋队和领导核心作用[33]。烟台地区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实践,探索出了一条“党建引领再造集体”的农民组织化新路径。这一路径成功的关键在于通过其组织动员、资源整合与人才培养等方式,党组织引领下的合作社不仅克服了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公共性服务供给难题,而且实现了集体与农民利益的双赢,紧密了党群干群关系,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

(一)政治动员与农民集体行动的达成

在乡村“去政治化”背景下,基层组织丧失了利益协调与利益再分配的能力,产生了村庄内生型公共品供给能力弱化、自上而下的国家资源输入内卷化等后果[34]。因此,基层再组织化的关键前提是基层组织的再政治化,重新激活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性[33]。在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上,刘云山同志明确指出,“基层党组织不是一般的社会组织,而是政治组织,政治属性是其根本属性,政治功能是其基本功能”,因而需要强化其政治引领功能。由此,在既有的村集体“统”的功能不断弱化、缺乏有效整合小农户的困境下,烟台市委组织部借助其强有力的政治动员与行政动员能力,启动了该市全域范围内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实践活动,这种外力的推动弥补了小农社会内部缺乏自我组织、自我发展、自我创新的不足。正是基于党组织的政治和组织优势,在党组织体系内部的层层动员下,基层党组织既要将自上而下的党政意志贯彻到最基层,还要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下进行群众动员。烟台的农村党支部在领办合作社的实践过程中,积极动员群众参与合作社建设、且与党支部一起回应小农户自身的公共品供给、水果产业转型等需求,极大地提升了农民对党组织的政治认同感。这表明,要想把一盘散沙的小农户组织起来提高其集体行动能力、实现小农户经济的现代化,需要党组织强有力的组织动员能力作为基础。

(二)资源整合与农民—集体利益的双赢

烟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是一次全域推进的政治动员行动,政府无疑需要提供相关的政策配套与资源支持。一方面,通过整合财政、农业、国土、供销等多部门力量进行体系化的行政支持;另一方面,进一步整合农口相关部门,专门出台相配套的扶持政策,比如以供销社为依托为合作社提供多项农业公共服务、以商务局为依托搭建电商平台和农超对接平台,等等。针对这一系列体系化的政策资源输入,农村地区无疑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组织媒介予以对接。

在资源下乡背景下,由于原有村级组织缺乏有效承接国家资源的能力,以及资本、大户等市场主体对国家资源的变相攫取等因素,资源下乡面临资源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困境[35]。基层党组织作为其他村级组织的领导核心,不受村民自治制度的直接约束,加之其自身的组织动员优势以及公共性的价值取向,共同赋予了党组织有效对接国家资源的能力,从而有利于避免政府资源投入的“内卷化”,为农民合作所需要的公共服务供给提供了物质保障。

在有效承接国家资源的基础上,“重建基层党组织与群众的利益一致性,是发挥党的核心作用和巩固执政基础的关键所在”[33]。党支部在领办成立合作社后,利用国家土地平整项目连片整合村民入股的土地,利用政府贷款成立农资农机农技以及农副产品加工服务中心等,不仅增加了村集体的收入,也增加了社员的收入来源,包括土地租金、土地分红、集体股分红以及社员为合作社务工收入等;不仅实现了国家资源与群众的有效对接,也实现了集体与农民收益的双赢,为农民合作提供了持久的物质保障。

(三)人才培养与三农工作队伍的建设

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其中强调“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要把一盘散沙的农民纳入一个规范的制度之中,要使自由散漫的农民按照一定的制度规范组织起来,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权威系统,其核心就是中国共产党[36]。在烟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中,合作社运营的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合作社有没有一个健全的、团结的村两委班子,尤其是有没有一个好的党支部带头人。

虽然当前农村空心化、农村人才流失现象较为严重,但还是有一些热心于村庄事务的积极分子、退休干部和乡村能人等,烟台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实践过程中,有意识地发掘、吸纳、培养基层党组织干部,大批的党支部模范带头人成为村级组织的领导核心,为农民合作提供了人才基础。他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重视和支持下,借助党组织强有力的政治优势与组织优势,极大地调动个人能动性和主体性,一方面回应了群众真正关心的生产难题,满足了群众的农业公共品供给需求;另一方面通过示范带动效应引导产业升级、发展现代农业,实现了集体增收与群众利益的双赢。

总之,在党组织的组织动员、资源整合与人才培养过程中,不仅化解了公共品供给的难题,密切了党群干群之间的血肉联系,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作出了有益的探索,而且通过提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重新树立了党支部的威信,巩固了党组织的执政基础,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五、结语

我国“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小农户将长期存在。农民的“去组织化”是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烟台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这一新型实践是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益探索。

调查发现,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具有了不同于一般合作社的新内涵,本质上既区别于那些私利取向的市场型合作社,也区别于缺乏内生动力的原有偶发型集体型合作社,是在党建引领下的新型集体型合作社。党支部在引领农民合作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它能有效提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效解决小农户面临的公共品供给、现代技术推广、与市场对接等难题。“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创新实践的核心机制在于:通过“自主探索+行政动员”的集体激活机制、“农民+集体”的利益聯结机制以及“发掘+培养”的带头人再生产机制,重建了党支部与小农户之间的利益共同体,实现小农户的再组织化以及农业现代化的目标。

总而言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以党支部作为领办主体,不仅可以有效发挥党组织强有力的组织动员优势,还能充分发挥其有效对接国家资源以及自觉建设三农工作队伍的优势,充分调动小农户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保障农民与集体的双重利益,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与本质属性。由此可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引领作用,积极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有效路径,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一种有益探索。

参考文献

[1]  贺雪峰.乡村振兴与农村集体经济[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4):185-192.

[2]  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93万多家[J].农业机械,2017(1):140.

[3]  仝志辉,温铁军.资本和部门下乡与小农户经济的组织化道路——兼对专业合作社道路提出质疑[J].开放时代,2009(4):5-26.

[4]  张颖,任大鹏.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从合作社的真伪之辩谈起[J].农业经济问题,2010(4):41-45+110-111.

[5]  冯小.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异化的乡土逻辑——以“合作社包装下乡资本”为例[J].中国农村观察,2014(2):2-8+17+92.

[6]  张晓山.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朝什么方向发展[J].中国老区建设,2009(2):13-14.

[7]  楼栋,孔祥智.成员异质性对农民合作社收益分配控制权归属的影响分析——基于京、冀、黑三省72家农民合作社的调查[J].农林经济管理学报,2014(1):32-40.

[8]  熊万胜.合作社:作为制度化进程的意外后果[J].社会学研究,2009(5):83-109+244.

[9]  黄祖辉,邵科.合作社的本质规定性及其漂移[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4):11-16.

[10]  赵晓峰,付少平.多元主体、庇护关系与合作社制度变迁——以府城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践为例[J].中国农村观察,2015(2):2-12+94.

[11]  黄宗智.农业合作化路径选择的两大盲点:东亚农业合作化历史经验的启示[J].开放时代,2015(5):18-35+5.

[12]  潘劲.合作社与村两委的关系探究[J].中国农村观察,2014(2):26-38+91+93.

[13]  文丰安.基层领导干部的社会角色冲突及其治理[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6):150-158.

[14]  唐丽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不规范现象研究[J].重庆社会科学,2019(2):93-101.

[15]  季婵燕.村级党组织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关系的调查与分析——以浙西农村为个案[J].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11(3):120-124.

[16]  孙新华.村社主导、农民组织化与农业服务规模化——基于土地托管和联耕联种实践的分析[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6):131-140+166.

[17]  赵晓峰,刘成良.利益分化与精英参与:转型期新型农民合作社与村两委关系研究[J].人文杂志,2013(9):113-120.

[18]  王海娟,贺雪峰.小农经济现代化的社会主义道路[J].中国乡村研究,2018(1):374-393.

[19]  周建明,束方圆.“组织起来”,还是“去组织化”——中国农村建设应走向何方[J].探索与争鸣,2014(1):36-39.

[20]  贺雪峰.论农村基层组织的结构与功能[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0(6):45-62.

[21]  徐俊忠.探索基于中国国情的组织化农治战略——毛泽东农治思想与实践探索再思考[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9(1):70-108.

[22]  贺雪峰.保护小农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探索——兼论射阳的实践[J].思想战线,2017(2):101-111.

[23]  仇叶.集体资产管理的市场化路径与实践悖论——兼论集体资产及其管理制度的基本性质[J].农业经济问题,2018(8):17-27.

[24]  陈义媛.大户主导型合作社是合作社发展的初级形态吗?[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30-41+151.

[25]  吕德文.群众路线与基层治理——赣南版上镇的计划生育工作(1991~2001)[J].开放时代,2012(6):117-129.

[26]  马明洁.权力经营与经营式动员——一个“逼民致富”的案例分析.清华社会学评论[M]. 厦门:鹭江出版社,2000.

[27]  吴毅.“诱民致富”与“政府致负”[J].中国老区建设,2005(6):15-17.

[28]  贺雪峰.如何再造村社集体[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1-8+155.

[29]  王海娟.项目制与农村公共品供给“最后一公里”难题[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4):62-67.

[30]  吕玉霞,刘明兴,徐志剛.中国县乡政府的压力型体制:一个实证分析框架[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123-136+160.

[31]  贾秀飞. 学习“样板村”,莫以“不可复制”来搪塞[N]. 无锡日报,2018-12-16(002).

[32]  张康之.论新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社会自治[J].南京社会科学,2003(9):39-44.

[33]  鄢一龙,白钢,章永东,等.大道之行——中国共产党与中国社会主义[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112-115.

[34]  贺雪峰.乡村的去政治化及其后果——关于取消农业税后国家与农民关系的一个初步讨论[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30-41.

[35]  劉建平,陈文琼.“最后一公里”困境与农民动员——对资源下乡背景下基层治理困境的分析[J].中国行政管理,2016(2):57-63.

[36]  张乐天.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177.

Exploring the Ways to Improve the Organization of Farmers in New Era:

Example of Reinventing the Collective in Yantai

Zhang Huan

(Department of Philosophy, Sun Yat-sen University, Guangzhou, Guangdong, 510275)

Abstract: At present, small farmers are facing practical difficulties such as land fragmentation, public goods supply, and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promotion. The new practice of Yantai's "Party Branch Leading Cooperatives" has activated village collectives through the collective activation mechanism of "independent exploration + administrative mobilization", the benefit linkage mechanism of "farmers + collectives", and the reproduction mechanism of the leader of "exploitation + cultivation". The subjectivity of farmers has improved the organization of farmers and reconstructed the interests between farmers and collectives. The cooperatives led by the party branch, on the basis of giving full play to the organizational advantages of the party branch and the advantages of the collective system, not only overcome the public problems that are difficult for one family to solve, but also achieve a win-win situation for the farmers and the collective interests, and close the part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masses and the masses has consolidated the party's ruling foundation. Leading and rebuilding the collective with party branches is an effective way to improve the organization of farmer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Key Words: Leading Party Construction; Rebuilding Collectives; Peasant Organization; Rural Revitalization

(责任编辑:许志敏)

作者简介:张欢(1990—),女,汉族,江西九江人,中山大学哲学系暨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博士生,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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