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对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的探索及当代审视

2020-10-23 09:10吴大兵
重庆社会科学 2020年6期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理论民主集中制恩格斯

摘 要:恩格斯民主集中制理论源于伟大的革命实践和深刻的理论探索自觉。其理论主要内容包括:在民主原则建立基础上,倡导平等,提出了代表制度和选举制度;在集中原则遵从基础上,讲团结,强调政治权威、反对个人崇拜;在鼓励自由争论和民主批评基础上,提出了民主监督原则。恩格斯深邃的理论见地和创新实践也启示当下:在发展和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中,不仅要坚持问题导向,还要坚持制度理性,不仅要坚持斗争实践,更要坚持与时俱进。

关键词:党的建设;民主集中制;马克思主义理论;恩格斯

基金项目:中宣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关于民主集中制的理论与实践研究”(2017YZD14)。

[中图分类号] A811 [文章编号] 1673-0186(2020)006-0016-01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码] 10.19631/j.cnki.css.2020.006.002

民主集中制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重要创新。但学界对恩格斯民主集中制理论研究的成果并不多见,一些学者甚至认为恩格斯没有民主集中制理论。事实上,通观《共产主义原理》《共产党宣言》《论权威》《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等著作,考察恩格斯积极投入无产阶级政党的创立和建设、对各种非社会主义思潮的猛烈批评、对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指导等活动,恩格斯从民主原则建立、集中原则遵循、群众史观要求等多维度,对民主集中制的理论构建和实践运行都进行了深入思考和开拓性探索,其观点和做法业已成为马克思主义民主集中制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当下,深刻把握恩格斯民主集中制理论的内涵和价值,既是对伟人的深切纪念,更是发展和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推进党的建设的现实需要。

当前,有关恩格斯民主集中制理论的研究文献不多,现有的研究成果一般认为恩格斯与马克思一样,均未形成完整成熟的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有关恩格斯的党的民主集中制观点及主张一般融入在他关于党内民主思想中,或者散见于马克思民主集中制思想中。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维度:一是关于恩格斯民主集中制理论产生的背景。辛向阳、姜丽华等均认为,恩格斯的民主集中制理论产生于他与杜林、蒲鲁东、巴枯宁、拉萨尔等形形色色非马克思主义思想坚决斗争中,以及他在探索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理论自觉中[1]。二是关于恩格斯民主集中制理论的内容。辛向阳通过探索恩格斯革命的全过程,梁韬、王进芬等通过研究恩格斯晚年书信,指出恩格斯推崇平等原则,强调党员的权利,反对个人崇拜,注重在党内开展批评教育,鼓励代表制[2]。朱兆华从恩格斯的平等观视角,提出了恩格斯有关党内协商民主的思想[3]。三是关于民主集中制理论的方法论。樊欣撰文指出,恩格斯的民主集中制理论坚持了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党内民主与党内集中的辩证统一、党内民主和党的纪律辩证统一[4]。四是关于恩格斯民主集中制理论的现实启示。张荣臣、胡水、李军刚认为,恩格斯民主集中制理论对当下我们不断克服封建落后思想和其他错误思潮、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的指导性[5]。也有专家指出,恩格斯的民主集中制理论对当下我们如何实现权力科学配置和制约有一定的启示。

综上,当前学界对恩格斯民主集中制理论的研究总体上还缺乏系统性、整体性和深入性,为适应新时代党的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本文将围绕恩格斯关于党内民主与集中的科学实现的构想,置于当时无产阶级产生和发展的时代背景,从恩格斯关于民主原则建立、集中原则遵从,以及倡导自由争论和民主批评等思考的基础上,系统梳理、归纳恩格斯对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理论贡献,进而在此基础上,结合新时代发展的要求揭示恩格斯民主集中制理论贡献的当代价值。

一、在民主原则建立基础上,倡导平等,提出了代表制度和选举制度

从19世纪40年代到70年代,恩格斯积极投入到欧洲无产阶级革命斗争和理论探索中,从改组正义者同盟、建立共产主义者同盟,到参与第一国际、德国社会民主党活动,再到指导巴黎公社、第二国际等活动。无产阶级政党的发展需要,呼唤一种新型的党内民主建立,以实现党的团结、激发党的活力、勇担历史使命,由此,如何建立民主原则成为恩格斯对民主集中制探讨的首要问题。

首先,推崇平等。考察民主是恩格斯分析资本主义的重要视角,在对资本主义政党的分析基础上,恩格斯愈发洞悉到资本主义社会的“‘民主受到的间接限制极大”,“两大资产阶级政党手里早已准备好钱包,看看谁能收买”[6]。无产阶级求得民主,“已经成了无产阶级的原则,群众的原则”,成为“唯一正确的意义”[7]。基于对整个人类生产关系的历史考察,恩格斯进一步认识到,平等是历史的产物,“它不是自古以来就作为真理而存在的”[8]。它理应是在“一个联合体”中“每个人的自由发展”[9]的应有之义,即所有人和完全的平等,并成为通向真正民主的基石。无产阶级政党成立后,在党内,如何实现对传统民主的根本性决裂和新型民主的构建呢?恩格斯基于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提出,平等首要是党员的身份平等。1836年,正义者同盟成立之初提出了“人人皆兄弟”的朴素平等观,1847年之后,共产主义者同盟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指导下,在《章程》中明确提出“所有盟员都一律平等”[10]。并且强调“任何一个身居高位的人,都无权要求别人对自己采取与众不同的温顺态度”[11]。同时,恩格斯在与工人运动领袖的交往及其与各种非社会主义者的辩论中意识到“各国民主运动和革命的参与者都能相互交流信息”,这从言论自由与信息的公开维度赋予了党内民主平等新的含义。另外,恩格斯和马克思也看到,履行党员义务也是党员平等的基本要素。为此,《章程》还特别论述了“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后来,恩格斯进一步指出:“如果说在野蛮人中间,像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不大能够区别权利和义务,那么文明时代却使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和对立连最愚蠢的人都能看得出来。”[12]这些卓见开启了人类对平等正义的价值诉求,使平等成为调整完善社会和政治制度的原则遵循。但应该看到:恩格斯语域中的平等观还仅仅只是对党员身份平等的前置条件的揭示,对党员权力、权利与义务关系的阐释,以及对言论自由和信息公开的期盼。而对党内平等的原则如何遵循、范畴如何界定、如何规范限定等的思考,应该说还只是处于提出和探索阶段。当然也正是这些卓越的探索,极大推动了党内的批判和自我批判、党内信息公开、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对等、言论自由等的健康发展并走向成熟,进而奠基了黨内民主平等理论的基础。

其次,推行代表制。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是民主的实现方式,恩格斯和马克思认识到,无产阶级在“争得民主”后,首要的是“建立民主国家制度,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13]。对如何构建党内民主的代表制度,恩格斯作出了努力探索,尤其是共产主义者同盟的《章程》集中体现了他与马克思的设想:一是党的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章程规定,代表大会是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不但有制定党章、党纲,接受中央委员会报告的权力,还有党的重大议题最终决定权等[14]。二是对党的组织建设作出了原则性思考。章程规定:同盟组织的机构设立包括支部、区部、总区部、中央委员会以及代表大会,并对各机构的人数及其工作机制,以及代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作出了具体规定。值得一提的是,在后续的实践斗争中,恩格斯和马克思一道提出了“少数服从多数”[15]的纪律要求,强调党组织建设中多数原则的重要性,赋予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核心要义。三是倡导代表大会年会制。正义者同盟和英国宪章派协会皆有实行代表年会制优点,共产主义者同盟在恩格斯和马克思积极鼓励下,通过的章程也提出了代表大会于每年8月举行的年会制度。其后,《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也作出了年会制的具体安排。及至恩格斯晚年,他在第二国际建设中,在致各国共产党人的书信中,均反复强调要重视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如1889年2月,针对法国社会主义革命工党抵制海牙会议,恩格斯给保尔·拉法格写信到:“代表大会无论定在哪一天,一定要保证召开”,“任何危及大会召开的行动都是错误的。”[16]从本质上看,恩格斯和马克思代表年会制的倡导无疑是体现工人阶级民主的彻底性的一个好办法。恩格斯关于党内推进代表制的设想,体现了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属性,尤其是从制度的设计上实现了对资产阶级政党和其他非无产阶级政党的超越。当然,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恩格斯和马克思先后领导的第一国际和第二国际都尚未在一个国家取得完全的政权胜利,因而他们对于政党的建设更多强调责任与使命的担当,对党建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思考还不够,恩格斯关于推进代表制的设想亦如此。

再次,探索选举制。在对资本主义选举制度剖析中,恩格斯越来越清醒认识到:资本主义社会里,普选制永远不会提供工人阶级“更多的东西”[17]。1846年2月,恩格斯在写给《北极星报》的文章中指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成为资产阶级的特权,因为财产资格的限制,使金钱成为唯一合法身份证。也正是如此才使得资产阶级倡导的平等成为无产阶级的画饼,其民主虚假的本质暴露无遗。由此,恩格斯和马克思指出:随着无产阶级运动的发展,工人阶级必须建立自己的党派,“选举自己的代表,而不是选举资本家的代表了”[13],而普选制应作为“工人阶级成熟性的标尺”[18]。从共产主义者同盟到巴黎公社,从第二国际及至恩格斯最后遗嘱,恩格斯一刻也未放松对选举制度的推崇,如他遗赠给倍倍尔和辛格尔一千英镑,专门强调是用做他们或他们的继承人的选举经费。恩格斯关于选举制度的设想:一是组织成员都平等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如《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规定,所有成员均有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参加代表大会的选举。二是实行民主的选举。恩格斯指出,人民选举是根本。这一理念在巴黎公社得到全面体现:巴黎公社推行直接的、自由的、普遍的选举,选举不受任何人为的强制,公社委员也是由巴黎各区的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三是选举的制度化。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就有委员任期一年的规定,对不胜任的公职人员,“可随时撤换之”[10]578。恩格斯在《关于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历史》中也指出:领导机构应完全由其组成成员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撤换[17]196。在这里恩格斯和马克思事实上指出了选举制度实现的两种形式,即任期制和罢免制。在现代民主政治发展中,选举是民主的具体体现,其制度化程度日益发展成为判断政党是否民主的标准。推行选举制与倡导代表制一样,都是恩格斯党内平等民主观的延伸和发展。值得关注的是,恩格斯与马克思所设想的选举制基本一样,偏向于直接的选举形式,即普选,这在巴黎公社中得到集中体现。一般来说直接民主畅行于远古希腊城邦,即人口数量不大的国家(城邦)。巴黎公社符合这样的条件,但是如果在一个人口众多,或者党员众多的大党,直接的民主形式是不可取的。所以应看到,科学与有效是民主实现的目的,而不能以形式作为民主好坏的评判标准。

二、在集中原则遵从基础上,讲团结,强调政治权威、反对个人崇拜

19世纪30、40年代,既是无产阶级政党产生和形成的年代,也是各种非社会主义思潮纷呈的年代,尽管民主作为社会的普遍诉求,但资本主义民主制的虚假性、无政府主义民主观的散漫性、机会主义民主觀的片面性、冒险主义民主观的绝对性等,从不同层面对无产阶级政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产生重大的冲击,以至混淆无产阶级民主集中制的构建理论视听,危及无产阶级政党建设和发展的方向。恩格斯在从民主原则维度上构建民主集中制的同时,也从如何实现在民主基础上的科学和有效的集中,对党的民主集中制进行了开创性的探索。

首先,强调集中原则。在对德国工人阶级的运动分析中,恩格斯发现“农村居民由于分散于广大地区,难以达到大多数人的意见一致,所以他们永远不能胜利地从事独立的运动。他们需要更集中、更开化、更活跃的城市居民的富有首创精神的推动”[9]572-573。也正是沿着这一思路,恩格斯提出,应“把一切政治权力集中于人民代议机关之手”[18]413-421,“无产阶级党在其政治活动中根本不同于小资产阶级”,其中之一就是“宣布必须建立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德意志共和国”[9]600-601。进而在党的建设中,他强调集中原则,要实现民主与集中的统一:一是在民主集中的权力架构上,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按照恩格斯和马克思的理论设想:所有盟员一律平等,设置了支部、区部、总区部、中央委员会和代表大会梯级式的组织构架,确立了最高权力机关,作出了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的报告制度等,党内权力的运行基本形成为一个闭合性的机制。二是在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制度建设上,同盟章程,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设想,不但规定了委员依托选举产生的方式,确定了全盟的立法机关、执行机关,还规定了每个支部人数为3~10人,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委员任期为一年等内容。这些设计无疑是党的组织建设上的开拓性探索。三是在民主与集中的统一上,恩格斯与马克思一样,强调不能把民主与集中对立,应立足实践发展的需要确定重点关注的对象,正确处理好二者的关系。1868年10月,马克思在致施韦泽的信中写到:“集中制的组织对秘密团体和宗派运动是极其有用的,但是同工会的本质相矛盾。”[17]583-584恩格斯更是明确指出:“把权威原则说成是绝对坏的东西,而把自治原则说成是绝对好的东西,这是荒谬的。”[19]572-573显然,在恩格斯集中原则观念中,强调建设统一的政党是其出发点,建立最高的权力机关是关键环节,并在此基础上构建起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体系。但恩格斯在强调最高权力的同时,也关注绝对权威的相对性和发展性,从而实现对“绝对权威”的制约。限于历史的局限性,遗憾的是恩格斯和马克思都还没来得及对民主与集中这一对制约关系作深入的探讨,包括党内权威的范畴、标准和边界,由此使得一些工人阶级政党的领导权威每每走偏或异化。时至今日如何实现科学的民主和集中依然是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

其次,讲团结。19世纪中下叶,资本主义的快速发展已经形成为一个世界统一的大市场,恩格斯和马克思清醒意识到,无产阶级要担负起历史的使命,必须在全世界的范围内形成统一的战斗力量,从而提出了“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响彻全球划破时空的口号。团结不仅是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革命行动要求,也是无产阶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必由之路。一是团结要围绕着共同的纲领和目标。恩格斯和马克思认为团结是讲原则的,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20]。这是无产阶级政党实现团结的逻辑起点。也正是如此,我们看到第一国际、第二国际的创建,才形成了包括共产主义者,以及其他社会主义流派在内的广泛的力量联合组织。二是坚决反对无政府主义。团结的目标在于凝聚广泛共识和力量,团结不是和稀泥。从第一国际的建立,到巴黎公社,再到第二国际的创建,我们看到恩格斯与马克思一道对蒲鲁东主义等各种形形色色的无政府主义进行了坚决的斗争,没有丝毫的妥协和留情。特别是巴黎公社后,恩格斯写下了《论权威》一文,对巴枯宁无政府主义叫嚣的“个人绝对自由”进行了深刻揭露和批驳。不难看到,恩格斯与马克思一样一直强调党内的团结,是把无产阶级政党作为一个坚强的整体来认识的。党的战斗力就是来自这一整体的行动。可见,恩格斯的团结观是基于“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这一宏大视野的延伸,以党的纲领、宗旨、目标、路线为根本前提,以批评和论争为主要方式和手段。限于当时无产阶级政党还处于建立和发展中,他没有也不可能就党的内部团结作出更为周延的制度设计,但他所提出和运用的批评的手段、斗争的方式为无产阶级政党的团结理论的发展提供了直接的理论支撑和实践启迪。

再次,强调政治权威、反对个人崇拜。恩格斯对权威本身概念的思考是基于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否定展开的,即推翻旧社会,废除资产阶级的权威,建设新社会的历史使命。为此他曾指出:“革命无疑是天下最权威的东西。”[19]338但就权威本身来看,权威问题涉及到社会生活和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同样也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党内体现权威,恩格斯也作出了原则性思考:一是联合活动需要权威。通观同盟章程,我们不难看到:从最高权力机关的确定,到下级向上级的报告制度等,均包含着“权威”的语义和“服从”的要求。对这种权威和服从的要求,恩格斯后来的《论权威》一文做了较为深入的阐释,他认为,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形成和发展中,由于社会组织分工协作的发展,一定的权威和服从必然成为“联合活动”的重要遵循。因此,“一定的权威”与“一定的服从”“都是我们所必需的”[21]。二是反对个人崇拜。恩格斯和马克思一样,在民主集中制的建设上,对个人崇拜的观点予以坚决的批判。在共产主义同盟纲领中,要求盟员坚守章程规定,严格组织纪律,杜绝“一切助长迷信权威的东西”,特别是在实践斗争中,“始终力求做到以原则为准绳,而不是以这个人或那个人为准绳”;在工人政党建设中,对各种搞“偶像崇拜”的现象,如拉萨尔以“救世主”自居等,给以了坚决的批评和斗争。甚至对人们给予他的“导师”“您”之类的尊称都不肯接受[6]220。诚然,限于历史的局限性,恩格斯没有也很难在当时就权威维护和反对个人崇拜作出系统的制度设计和工作机制设想,但上述开创性的观点,无疑为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的发展注入了巨大活力,特别是恩格斯认为权威是有限的权威,即“一定的权威”,这种有限性为杜绝权威的“绝对性”预留了空间,体现了恩格斯对唯物辩证法一贯的认识论的坚持,进而也为反对个人崇拜提供了理论逻辑上的可能,而他自己本身在实践上的以身作则和义无反顾斗争,更是为后继者提供了行为典范。但遗憾的是恩格斯没有对如何避免党内个人崇拜滋生作出更多的设计和思考,以致这一问题在无产阶级政党发展中成为一个长期问题。

三、在鼓励自由争论和民主批评基础上,提出了民主监督原则

恩格斯在对社会权力运行探讨中发现,国家权力机关产生于人们共同利益保护的需要,但因为对特殊利益的追求,其角色往往发生“从社会公仆变成了社会的主宰”[22]的转变,从世袭君主国到民主共和国几乎概莫如是。那么无产阶级政党在建立和发展过程如何走出这一历史悖论,并在党内更有效地激发和保护内在活力呢?为此,恩格斯从党员权利的保障及其权力的监督维度对无产阶级政党民主集中制的实现进行了深入思考。

1.倡导党内自由讨论和争辩。19世纪40年代以来,工人阶级政党随着工人斗争自觉而在各地纷纷建立,不少工人阶级政党是从旧党演变而来,这使得一些不纯乃至错误的思想观念在党内客观存在。同时,发展着的革命实践面临着更多更复杂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亟待科学的解答和解决。恩格斯清醒认识到,在党内总会存在不同的认识,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如此,不仅党内的不同意见需要自由讨论来明晰,党内的矛盾和问题也需要通过这样的意见表达方式来更为深入地厘清和心悦诚服地解决,从而达成多数人的一致。1890年8月9日,恩格斯在致左爾格的信中谈到,“党已经很大”,不能再采取小学生的注入式教育,“争论、甚至小小的争吵是必要的”,不用担心分裂,相反则是达到“同化”和“教育”的目的[16]435。1895年1月3日,恩格斯在致保尔·施土姆普弗的信中进一步强调这一主张,并指出党内的分歧不会让人不安,相反“人们都公开发表意见,比暮气沉沉要好得多”[6]348。那么应如何开展讨论呢?恩格斯强调以平等为前提,党员“自由地交换意见”[16]435,对党的建设主要问题进行原则性争论,而不是就私事的争吵,等等。可以说,恩格斯这些关于党内自由讨论和争辩的旨向、原则和内容等方面的深邃见地无疑是具有开创性的,尽管大多还只是观点的表达、意见的主张或实践的探讨,尚缺乏系统的机制构建和制度设计,但并不湮灭恩格斯对世事的洞悉和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深刻认识,即把党内自由的讨论和争辩赋予为民主的题中应有之义,特别是从党内民主思想的维度为民主集中制理论注入新意,这极大地推动了无产阶级政党的民主执政、科学决策的发展。

2.倡导民主批评。与倡导自由争论一样,恩格斯也大力主张在党的建设中积极开展民主批评。批评指向的是不当或错误观念及做法的纠正。纵观恩格斯革命的一生,从揭露杜林到批驳蒲鲁东,从反对拉萨尔到驳斥巴枯宁,再到晚年对科学社会主义的探索,批评不仅成为恩格斯革命实践本身的一部分,更是其党的建设理论的重要品质。一是批评是党内民主生活的策略。恩格斯基于批评对工人运动的意义认识,曾指出“批评是工人运动生命的要素”[17]687-688,这一理念也深深融入他的党建理论中。第一国际成立之初,各种观念、意见和矛盾交错,特别是一些非社会主义思潮泛滥,革命斗争形势的发展不能也不允许用简单粗暴的方式摒弃、决裂,恩格斯和马克思一道采取批评说服教育的方法,以科学理论阐释和对错误观点的批判,“消化”掉了风险因素,维护了无产阶级政党的团结。当然,恩格斯倡导的党内民主批评是公开的、坦诚的,更是深刻的、原则性的,不包含任何的私利。没有批评就没有团结[10]423,这是恩格斯最凝练的总结。二是批评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批评不仅作为手段存在,批评更是作为党建问题的原则性。如在《反杜林论》中,他驳斥了杜林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观;在《论权威》中,他批驳了巴枯宁无政府主义主张。三是报刊是批评的有力依托。恩格斯和马克思一样,十分重视报刊在党的理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恩格斯与各种非社会主义思潮的论争,大多是通过报刊发文进行的。如1891年恩格斯严肃批评了李卜克内西等党领导人的认识不足,在党的机关刊物《新时代》上发表了马克思1875年写的《哥达纲领批判》,有力批驳了德国党内机会主义思潮。可以说,在恩格斯眼里,党的刊物不仅是党内成员交换意见的平台,更是批评党内错误思想和理论的重要阵地。

3.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如何实现对权力的监督和约束是恩格斯对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探索的又一重要内容。从理论上,恩格斯和马克思的理论构建,集中体现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自下而上监督上,不但确立了选举制度、撤换制度,还确立了中央委员会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自上而下监督上,确立了区部向总区部报告制度、总区部向最高权力机关——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从实践上,恩格斯关于民主监督的设想,集中体现于巴黎公社的实践:一是推行决策公开制度,公社通过《公报》和公告形式,及时将各项政令、决议、号召、战报传达到广大人民,接受评论和监督;二是实行媒体监督制度,即广泛征求民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媒体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在《社会革命报》开辟了“无产者论坛”,在《自由巴黎报》开辟了“劳动者论坛”等;三是推行选区汇报制度,公社委员和各级领导人要定期回到自己所在选区,向选民汇报工作。另外,公社还实现列席会议制度,公社在讨论重大问题时,如有必要,就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1]25。表面看来,这些呈现的是巴黎公社的整个监督制度构建,实际上这些恰恰也是恩格斯和马克思对无产阶级政党党内民主监督的原则思考。其中,公开制、汇报制、报告制、媒体监督制度等不仅是《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有关党的监督理念的延伸和发展,这些思想更熔铸在第一国际和第二国际无产阶级政党建设中。同时,为保障党内民主监督的规范和实效,恩格斯还主张大力强化党的组织纪律建设,他曾盛赞德国社会民主党是最统一、最团结、最有力的政党,就源于它的“冷静的头脑”“严格的纪律”[22]484。这也赋予了党内民主监督规范化的新内涵。在这里,我们看到恩格斯和马克思一样,始终立足民主的本质要求,从权力运行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出发,抓住其中关切根本的、长久的体制性和制度性問题,着力于监督机制的构建,并努力形成一个组织监督、纪律约束、媒体监督的立体性机制环。由此,我们不得不钦佩恩格斯民主监督观点在理论上的深刻性与实践上的深入性。

四、传承与创新:恩格斯民主集中制理论的当代审视

历史使命和理论自觉鞭策着恩格斯对民主集中制理论的不断探索,从而形成了他对这一理论的开创性贡献。中国共产党人在百年的伟大斗争实践中对马克思主义民主集中制这一建党重要思想进行不断创新发展,进而成为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面向新时代,面对新使命,如何进一步坚持和发展党的民主集中制,恩格斯的民主集中制理论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的内在价值无疑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1.坚持问题导向是恩格斯民主集中制理论产出的原点,也是当下认识民主集中制的逻辑起点。问题是动力之源。马克思曾指出,一切具有重大时代意义体系的真正内容都是由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23]。恩格斯所处的年代,无产阶级政党伴随着无产阶级革命运动蓬勃发展起来,面对资产阶级政党理论的落后性和反对性、空想社会主义党建思想的迷惑和不切实际性,以及各种形形色色工人阶级政党的狭隘性和投机性,担负历史使命的无产阶级政党,党的权力如何科学运行,尤其是民主和集中如何实现、民主与集中如何统一等这些党的建设基本问题,构成了恩格斯民主集中制理论探索的原生点。由此,恩格斯与马克思一道以问题为导向,以构建民主原则为前提,以构建集中原则为关键突破,以构建民主监督原则为保障,形成了一个相对闭合性的党的权力运行的理论范式,奠定了无产阶级政党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基础。当下,坚持问题导向依然是我们进一步坚持和发展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遵循。基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民主集中制在具体贯彻执行中,不仅存在党员干部的认识观念、思维方式、能力本领的问题,也还存在工作机制构建与优化问题、制度创新与完善问题。同时,更存在落实执行过程中的地域差异、行业差异等问题。由此,当下在完善和发展民主集中制过程中,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即立足本地的发展实践,有的放矢,因地制策,创新实践。二是坚持矛盾分析法。善于抓住真问题,认清假问题;善于抓住主要问题和问题的根本,破解民主集中制实践中的难点、重点。三是坚持谋实效。发现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制度和优势展现,对民主集中制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努力克服和完善,共产党人的工作就是勇于推动理论问题的科学解决。如此,努力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发挥它“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24]的作用。

2.坚持政治理性是恩格斯民主集中制理论的精神实质,更是当下完善民主集中制的目标要求。政治理性是人的意识系统中逻辑理性、工具理性、分析理性和实证理性的产物,它架起了人与政治的联系的桥梁,它为政治活动提供理论基础的同时,也为政治实践提供内在的根据和预期的结果。如此,理性必然就成为民主政治发展必要的前提,一如科恩所言,“民主的第二前提是理性”[25]。纵观恩格斯民主集中制理论,无论是对民主本身的认识,还是对在民主基础上集中的思考,都是基于对权力人民性本质的深刻性认识出发而推进的。恩格斯的政治理性具体包括良好的政治素养、严格的组织纪律遵从、平等的民主理念等方面。实际上,他的争论、发文、著述等方式也无一不是理性的表达。在国家治理走向现代化的当下,政治理性依然是我们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遵循。从当前来看,政治非理性的现象在一些领域部门中的党员和党员干部中还依然存在,突出表现为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特别是少数党员干部把个人权力凌驾于组织之上,学习懈怠、思想僵化、政治意识淡薄;以“声”压人、以“权”压事,存在拍脑袋决策和“一言堂”等现象,使得民主集中制的实现大打折扣。因此,当下树立党员干部的政治理性应从三个维度着力:一是从政治意识上,进一步强化党的建设的政治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对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予以大力整治,确保民主与集中的科学彰显。二是从制度理念上,严格贯彻落实党章党规,进一步优化和健全党内制度,重点是从程序的制度设计,确保政治理性在党的制度落实中得到切实体现;同时,还需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制度意识和规则意识,强化以党章为核心的系列党的规制,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使党员真正成为引领社会的楷模。三是从民主理念上,使党员进一步树立平等意识和民主意识,实现权利与义务的对等;进一步增强党员的“人民英雄”观[26],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实践调查研究,养成实事求是的务实作风、务实求真精神。

3.坚持实践斗争是恩格斯民主集中制理论的生成动力,更是当下完善民主集中制的重大任务。在上文的论述中我们谈到,恩格斯所处的年代,也正是无产阶级革命运动正蓬勃发展、掀起新高潮时期。加强无产阶级政党建设所面临的任务和挑战都是空前的。关于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是什么的问题,就是在回答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无产阶级政党这一根本问题。为此,恩格斯深入揭露了资产阶级政党的伪善性和虚假性,批驳了杜林主义的理论谬误、拉萨尔的投机、布朗主义的盲动,并在改组正义者同盟、成立共产主义者同盟,领导第一国际和第二国际等革命工作中,与各种形形色色非社会主义思潮的错误和行为做坚决的斗争。纵观恩格斯民主集中制理论形成发展的过程,就是他一生坚持实践斗争的过程。回顾中国共产党近百年发展史,就是一部伟大实践斗争史。置于新时代的当下,在前进的征途上,民族复兴的伟大使命任务艰巨而迫切,风险与挑战重重、矛盾与困难并存,这是一场新的伟大斗争。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民主集中制理论,就要始终与伟大实践斗争结合起来。一是增强斗争的勇气。恩格斯斗争的勇气来自革命的理想和目标,今天斗争的勇气依然来自对党的忠诚,来自党的使命。由此,应进一步锤炼党员干部的党性,增强宗旨意识和使命感。二是增强斗争本领。重点是要加强理论修养,切实把握民主集中制的运行规律和工作要求,增强理论自信;增强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勇于与各种破坏民主集中制的现象和行为做坚决斗争,确保民主集中制不折不扣地落实。三是要掌握和用好斗争的方法和手段。尤其是要进一步掌握好和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恩格斯一直倡导的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方法和手段,做到严守纪律,坦诚交流,共同进步。

4.堅持与时俱进是恩格斯民主集中制理论的优秀品质,更是当下发展民主集中制的创新要求。恩格斯曾指出:“我们的理论不是教条,而是对包含着一连串互相衔接的发展过程的阐明。”[1]680纵观恩格斯致力于无产阶级革命的一生,就是与时俱进探索无产阶级革命理论的一生。在恩格斯的民主集中制理论中,这一精神体现在他与马克思一道突破了传统民主制建立的私有制基础,提出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平等观,进而在权力的运行上提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统一,开创了“少数服从多数”的“集体领导”范式。当下“是一个需要理论而且一定能够产生理论的时代”[27],新时代的历史使命和党的现代化建设要求,需要我们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就当前实践运行来看,党的民主集中制还有不少亟待完善的地方:从组织上看,组织的适应性、协调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从制度供给来看,还存在制度不够科学、不配套,制度缺失、不完善等问题;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与制约机制不成熟,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疲软等情况。这就需要我们继续坚持和弘扬好恩格斯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通过体制的优化、机制的完善、制度的创新,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一是坚持传承。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的行动指针,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民主集中制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集中制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使其在新时代展现新的活力,这是我们与时俱进工作的原则遵循,否则就是背叛。二是坚持真理。党的建设的实践就是党不断追求真理的实践。坚持真理是恩格斯理论创新品质的实质,推动新时代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的发展,就是对真理的发展,就是对落后、不科学的超越。三是坚持创新。新时代赋予党的建设新使命新要求、发展变化的环境,需要民主集中制的不仅是工作方式的创新,更是理念的创新、思维的创新和理论的创新,以适应党的建设现代化的需要。党的民主集中制必然在伟大的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中展现新的活力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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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els's Exploration of the Party's Democratic Centralism Theory and Its Contemporary Enlightenment

Wu Dabing

(Chongqing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Chongqing, 400020)

Abstract:Engels' theory of democratic centralism originated from great revolutionary practice and profound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consciousness. The main contents of the theory include: on the basis of the establishment of democratic principles, advocating equality, putting forward representative system and electoral system; on the basis of the principle of concentration, stressing unity, emphasizing political authority and opposing personal worship; on the basis of encouraging free debate and Democratic Criticism, putting forward the principle of democratic supervision. Engels' profound theoretical insight and innovative practice also enlighten the present: in the development and improvement of the party's democratic centralism, we should not only adhere to the problem orientation, but also adhere to the system rationality, adhere to the practice of struggle, and more insist on keeping pace with the times.

Key Words: Party building; Democratic centralism; Theory of Marxism; Engels

(責任编辑:许志敏)

作者简介:吴大兵(1969—),男,重庆人,研究员,重庆社会科学院哲学与政治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方向:政治学理论与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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