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栋,高昌林
(1.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北京 100045;2.科学技术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北京 100045)
巴西的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由三个层次组成。一是政府机构、立法机构和社会团体组成的决策层;二是联邦和州两级科研创新人才资助机构组成的资助层;三是具体开展科研创新活动和从事技术转移的科研机构、科技园区、大学和企业等。巴西的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成为巴西科技创新体系中的重要支撑力量。 国家工业联合会(CNI)、小微企业服务中心(Sebrae)、企业创新动员联盟(MEI)与科技创新部(MCTI)等部门一起参与国家科技创新战略的制定与整合,创新研究署(FINEP)、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银行(BNDES)等为企业创新提供多种金融财税工具支持,科技园区和孵化器与大学、科研机构等共同支持企业创新,形成政产学研相结合的企业创新支持体系。
巴西不断完善法律法规,逐步形成促进企业创新的法制环境。1991年巴西颁布了《信息产业法》,通过减免税收的方式鼓励巴西生产计算机、自动化设备和电信产品的企业提升竞争力和技术水平。1993年颁布了《工业和农业技术发展计划法》,为全国工业和农业技术发展计划提供了税收优惠工具和其他措施。2001年的《信息产业法修正案》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09年(后又延至2029年),并规定了信息产业企业每年应将市场销售总额的5%以上投入研发活动。2004年颁布《创新法》,国家鼓励在生产环节中进行创新和研发,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共同参与创新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