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连喜
中国特色选贤任能制度是党和国家干部制度的重要构成。选贤任能制度是关于领导干部的选拔、选举、任职和使用、监督的一系列制度、机制、体制、程序的总称。选贤任能制度在价值选择上是意识形态价值(政治价值)与专业主义价值的契合,“德”是这一制度的核心要素,政治价值优先涵盖干部(组织)人事管理各个环节,并挖掘出那些政治品德过硬、能力超常的人并让他们为人民服务的制度。
中国特色选贤任能制度产生于民主革命时期、成长于新中国建设时期、成熟于改革开放时期,是有别于西方选举制的制度优势独特、机制活性突出、治理效能明显的干部选任制度。
目下中国特色选贤任能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是传承历史和实践发展的结果。厘清选贤任能制度背后蕴藏的多维内涵,能够更好地把这项制度优势转化为制度效能。
1.选贤任能制度是对“任人唯贤”文化基因的继承发展
孔子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礼记·礼运》)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以儒家为代表的选贤任能思想和实践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后人尊之为“贤能政治”。何谓“选贤与能”?孟子曰:“贤者在位,能者在职”。(《孟子·公孙丑上》)照此行之,中国古人逐步探索形成了以“任人唯贤”为鲜明特征的选贤任能思想。从先秦的举荐制到汉代察举制,再到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直至隋唐科举制,中国古代选贤任能思想和制度逐步走向成熟,为中华民族长期繁荣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供给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