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意行:大学生网络道德主体性培育途径研究

2021-01-16 07:29郑畅畅
关键词:道德行为网络空间工作者

郑畅畅

(厦门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厦门 361000)

网络空间作为人们社会生产实践的产物,由于其自身的虚拟性、开放性、多元性等特征,使得社会面临着严峻的道德挑战。2019年10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重点强调要“抓好网络空间道德建设” 。[1]大学生作为网络空间的交往主体,由于受到网络空间中多元文化思想和价值观念的冲击,大学生在网络道德实践中的主体性迷失的问题逐渐凸显。许多大学生沉溺于网络交往中,其自我行为甚至逐渐发展为极端个人主义和精致利己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现实中道德的约束力和调节力。面对复杂多变的网络空间,当前德育工作者必须积极应对网络多元文化的冲击,转变传统的教育观念和模式,加强对大学生网络道德主体性的培育。道德教育作为知、情、意、行相统一的辩证过程,从知情意行四个维度来理解和探索大学生网络道德主体性培育的路径,对当前高校网络道德教育工作的创新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1 培育大学生成为网络交往中的“道德认知主体”

知情意行作为培育过程的四个基本要素,认知处于基础性的地位。道德认知是指道德实践主体对道德规范、道德准则、道德现象的认识和把握。培育大学生成为网络交往中的“道德认知主体”,就是要引导大学生提高自身对网络道德规范的认知、对网络道德现象的认知、对网络道德主体本身的认知,明确自身在网络交往中的道德责任和义务,促进其能够按照主流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在网络空间中进行交往实践。

1.1 当前大学生在网络空间中道德认知问题的主要表现

第一,在网络交往中出现网络道德认知偏差的现象。部分大学生的道德意识还未完全成熟,缺乏一定的社会经验,面对冗杂的网络信息,辨别能力较低,对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充分的了解,时常会产生道德认知上的困惑。很多大学生容易以现实空间交往中的道德评价标准进行道德抉择,很难在各种复杂的网络道德情境中灵活地作出理性判断,从而出现网络道德认知偏差的现象。

第二,在网络交往中出现网络道德认知盲从的现象。由于网络空间中发生着复杂的网络舆情事件,而大学生在网络参与过程中极易受到广泛社会群体的影响,面对网络谣言、不良网络信息时认知辨别能力不断弱化,容易产生网络道德认知盲从现象。因此,面对这些问题,高校德育工作者必须加强对大学生的网络道德认知能力的培养,尊重大学生的认知规律,帮助大学生在网络空间交往中达到网络道德认知协调,成为网络交往中明智的“道德认知主体”。

1.2 培育大学生成为网络交往中的“道德认知主体”的途径

第一,加强大学生对计算机网络技术知识的认知。高校德育工作者可以通过系统的新媒体技术课程的讲授,对大学生进行网络基础知识和使用技巧的传授,使他们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掌握互联网必备的知识和技能,系统完整地了解互联网的多方面用途和使用方法。作为一门应用型课程,德育工作者可以根据教学大纲的相应要求,利用恰当合理的教学资源,激发大学生对互联网技术教育教学的兴趣,促进他们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计算机课堂教学中。同时,注重加强互联网技术在计算机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践化应用,使大学生扎实地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全面提高大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

第二,加强大学生对网络道德规范体系的认知。高校德育工作者应该系统地开展网络道德课程的教学工作,促进大学生对各种网络道德原则和网络道德规范体系有清晰的认识和了解,能够对网络道德现象作出有效的价值判断和分析,能够认同网络道德原则和规范的内涵和价值,并内化为自身的价值体系,建立起坚固的网络道德认知结构,最终在网络空间实践中外化为具体的道德行为。在传授网络道德伦理知识的同时,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成果对大学生进行理论疏导和教育。在强化理论教育的同时也要注重开拓实践教育,紧密结合现实中鲜活的网络案例,以情景模拟方式再现真实的网络道德场景传递道德价值,将理论与具体实际相结合,增强理论知识的说服力和吸引力,促进大学生积极参与讨论,激发他们敢于表达内心的真实想法,提升他们对网络道德问题的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和解决能力。同时,也有助于德育工作者掌握大学生当前的网络道德认知现状,对大学生网络道德知识结构进行查漏补缺,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引导,促进大学生通过丰富多样的课堂教学获得网络道德规范体系认知上的成熟。

第三,加强大学生对参与网络公共领域的理性认知。许多大学生有强烈的政治参与意愿,渴望参与政治生活,有自我表达的需求。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深入发展,网络空间也日益成为人们进行社会交往、参与政治生活表达利益诉求的重要社会空间,成为社会公共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高校应该积极对参与网络公共领域建设的大学生进行理性认知教育,树立大学生网络公共集体意识。对此,高校德育工作者应该以思想政治教育、法律教育、国情教育等教育方式和内容提高大学生网络道德的理性认知,增强大学生的网络道德认知水平、辩证思维能力,使大学生能够以理性务实的眼光看待社会问题,以包容平和的心态对待网络事件中其他的参与主体和实践对象。高校应该正确引导大学生在网络空间的交往中利用网站等信息平台,对社会公共事件、社会公共问题等正确合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监督公有权力的运用,提高自身在公共领域中的参与度,增强大学生参与网络道德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教育大学生运用公共理性的思维方式参与公共生活,遵守公共道德,培养大学生在网络交往中的公共道德素养,提高大学生遵守网络空间这一公共领域中公共道德规范准则的认知。

2 培育大学生成为网络交往中的“道德情感主体”

道德情感是在一定的道德认知基础上针对社会道德关系和道德现象所体现的主观情绪反应。由于网络空间的无限性与价值多元化的特征,大学生的价值选择得到极大的拓展,而网络中存在的价值冲突和道德困境难以避免,网络空间中的道德情境愈加复杂。大学生如果只停留在对网络道德知识的学习上,是无法灵活地应对当前复杂多元的网络实践的,对此,必须积极激发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情感。培育大学生成为网络交往中的“道德情感主体”就是致力于将个人的价值取向与社会价值取向相结合,使大学生能够从正确积极的人生观和道德观出发,对网络道德关系的反应中产生积极的道德情感,推动开展积极主动的网络道德行为,使道德由他律进化为自律,由强制要求转变为主由自觉的行为。

2.1 当前大学生在网络空间中道德情感问题的主要表现

第一,出现网络道德情感冷漠的现象。网络空间打破了传统人际交往的方式,人和人之间的交往可以不以面对面的形式进行。网络空间日益成为人们情感宣泄的渠道,在虚拟的空间中,人们更容易获得慰籍和快乐。因此部分大学生沉迷于网络平台,忽视了与身边家人朋友老师之间的沟通,很大程度疏远了现实的人际关系,甚至有意识地逃避现实社会的人际交往,使得自身道德情感趋于冷漠,对他人与社会漠不关心。

第二,出现网络道德情感极端利己的现象。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虚拟性等特征,主体自身的“为我”性则极大程度地表现出来,许多大学生盲目地追求个性自由和解放,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快速高度膨胀。大学生可以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以自我为中心自由地构建多重身份,也使得大学生的网络行为带有随意性和自私性,出现以自我的主观意愿来任意解构网络复杂环境下的他人行为,并做出随意抨击他人、制造网络暴力的行为。因此,高校德育工作者应该针对大学生网络情感危机的表现,积极探索大学生网络情感危机的消解路径与策略,促进大学生成为网络交往中合格的“道德情感主体”。

2.2 培育大学生成为网络交往中的“道德情感主体”的途径

第一,升华大学生网络道德情感理念。高校德育工作者应该尊重大学生的情感需求,在培育过程中不断升华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情感理念。一方面,大学生正处于情感发展的关键时期,渴望体验更深刻的情感经历;而另一方面,大学生涉世较浅,自我情绪调控能力较差,情绪容易激动。受到现实环境的影响,许多大学生容易封闭自我,将情感压抑在心里,更倾向于选择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宣泄。因此,了解并尊重大学生的情感需求和特点,针对大学生现实的情感需求进行培育引导,有利于大学生情感的丰富和升华。对此,德育工作者要积极主动地了解大学生在现实空间的学习生活中的情感变化,在培育过程中积极引导情感的变化方向,让大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的过程中获得情感上的愉悦,从而加快知识的内化效率。培育过程作为一种师生之间关系的互动过程,首先,高校德育工作者必须认识到大学生的主体地位,从他们自身内在的情感需求出发,将情感教育融入到教学工作中,深入了解大学生在网络生活的思想发展中需要什么,尽量满足他们的合理情感需求。因为,“个体的道德需要决定了道德情感的内容、性质和强度”。[2]其次,德育工作者必须主动信任、关怀大学生,学会倾听学生当下的真实想法,认真正确地区分大学生情感需求的性质,对不合理的情感需求应当明确指出其危害性;对于不能满足的情感需求也应当通过恰当的引导来促使其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以防止大学生因情感心理问题在精神上一蹶不振或者在思想行为上走向极端。德育工作者在教学过程中应积极回应和引导大学生的情感,帮助大学生将自我的喜怒哀乐等片面的情绪化情感升华为国家强盛、民族振兴、集体荣誉的共同理想信念,推动大学生树立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发挥情感因素在大学生网络道德培育中的有利作用。

第二,培养大学生网络道德反省能力。高校德育工作者可以通过道德榜样教育,促进大学生养成网络道德反省习惯。通过道德榜样的示范引领,触发大学生产生情感认同,将他们引导到正确的思想轨道上来。高校德育工作者要注意对网络道德榜样的选取,必须符合大学生的认知发展规律,按照合理且易于大学生接受的方式来宣传,促进大学生进行自觉地反省,提高自省的效果。只有对自身网络道德实践进行深刻的反思,他们才能从内心深处理解道德规范的内容与界限,才能更加明确道德追求的目标。道德反省是培养道德情感的关键性环节,因此,高校德育工作者要积极挖掘网络交往中的道德榜样,通过朋辈榜样教育引导学生自我反省网络道德行为,引导其树立积极的网络道德意识。通过对大学生进行榜样教育,以榜样的行为来引导大学生进行自身的网络道德反省,通过对自我网络道德知识水平的重新审视,将所获得的网络道德知识转化为自己的品德,有利于促进大学生成为“网络道德情感主体”。

废酸再生(SAR)装置可以将丙烯腈、MMA装置产生的废液进行焚烧,再经过处理生产硫酸产品,具有热能利用率高、污染小等特点且有很好的社会效益。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采用加拿大CHEMETICS专利的废酸浓缩工艺,将MMA装置废酸中水质量分数从30%降低到15%,具有效率高、设备体积小、节省燃料、流程简洁适用等优点。再生炉是SAR装置再生炉系统的关键设备,该再生炉系统利用热力学原理,使丙烯腈装置硫铵液、MMA装置废酸等含硫废液充分燃烧和分解,同时使硫与氧反应生成二氧化硫。

第三,促进大学生对网络道德移情共鸣。高校德育工作者可以通过创设体验网络道德情感的真实情境,促进大学生网络道德移情共鸣。促进移情共鸣,就是推动大学生能够以他人为中心,接纳、体谅网络实践中的其他主体的观点、感受其他主体的情绪,从而促进大学生网络道德利他行为的发生和发展,减少网络侵害事件的发生。为此,高校德育工作者要注重以启发引导、讨论对话和身教示范等多种方式,推动大学生提高网络道德的主体性意识,形成反思、判断和体验等道德素养;从日常的交往中吸取教学素材,采取尊重大学生网络道德主体性的教学方式加强交流和讨论,提高大学生的网络道德判断能力,促使大学生在网络道德的行为选择中产生积极的道德情感。强调移情共鸣的作用,其目的就是使大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受到感化,丰富网络道德情感,催化网络道德情感的生成,有助于促进大学生的心理升华和情感升华,推动大学生网络道德情感心理逐渐成熟,使得大学生能够由己及人,对其他网络道德主体产生移情共鸣,从而成为“网络道德情感主体”。

3 培育大学生成为网络交往中的“道德意志主体”

道德意志是指道德主体在进行道德实践活动中根据一定的道德原则来支配、调节和控制自己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为了履行一定的道德义务和责任,直面挫折,克服困难,从而坚定实现目标的精神力量和心理过程。道德意志对道德情感有调节作用,也是“链接道德内在心理与外在行为的关键环节和纽带”。[3]培育大学生成为网络交往中的“道德意志主体”就是培育大学生在具体的网络道德情境中能够坚定地按照主流的正确的道德观念来实施自己的道德行为,能展现出自身克服困难、排除障碍、作出正确道德抉择的毅力和能力。

3.1 当前大学生在网络空间中道德意志薄弱的主要表现

第一,出现网络道德自控意识弱化的现象。丰富多样的网络信息对大学生来说具有极强的吸引力。当纷繁复杂的网络信息铺天盖地而来的时候,意志不坚定的大学生极易随波逐流,在立场和态度上易产生动摇,容易不加思考和求证地接收一些网络信息,从而丧失理智判断。甚至在西方腐朽文化通过网络技术不断渗透的过程中,部分大学生出于好奇心或者从众心理,会潜移默化地受到影响和侵蚀,从而导致自身价值观念发生消极变化。

第二,出现无视网络道德规范的现象。部分大学生在网络空间中无所顾忌,甚至为了寻求刺激而无视规则,触碰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大量传播和扩散不良信息甚至反动信息。在这样的背景下,道德规范的功能仅仅体现为外在的约束力,而不是大学生内心自律性的良知。他们没有把道德他律转化为道德自律,没有形成个体自身的道德意志和行为特质。因此,必须加强对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意志的培育,帮助其养成优良的网络道德品质和网络道德修养,形成健康完善的道德人格。

3.2 培育大学生成为网络交往中的“道德意志主体”的途径

第一,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评价标准。高校德育工作者必须加强对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帮助大学生从内心深处明确积极健康合理的网络道德标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高校网络道德主体性培育指明了方向,而高校德育工作的开展引领和保障了网络实践主体在进行网络交往中具有共同的价值准则来遵循。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现实社会的伦理道德标准变得多元化,大学生在参与网络交往时出现的道德评价偏差,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自身道德评价标准比较模糊,道德认知体系不够完善,未能将社会主流价值观真正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因此在大力推进高校网络道德建设的过程中,必须不断巩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把握网络舆情的发展走向,以正面的宣传教育抵御负面网络信息的干扰,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大学生网络道德评判的内化标准。对此,高校德育工作者必须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大学生真正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同时,高校德育工作者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导,开展丰富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给予大学生一定自由发展的空间,让大学生真正体会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价值理念,从而提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可和赞同。

第二,帮助大学生提高抗压耐挫能力。高校德育工作者必须进行“责任意识教育”,将挫折教育贯穿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全过程。责任意识是个体对自身角色职责的自我意识和自觉程度。责任意识包括自我责任意识、家庭责任意识、集体责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通过责任意识的教育,有利于让大学生认识到挫折是人生道路上不可避免的经历,是可以被有效处理和解决的。处在社会交往中的个体在自我成长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遇到各种各样的挫折,大学生在跨入大学门槛后,也会面对学业学分的压力,以及激烈的朋辈竞争,如果不善于自我心理疏导,当遇到极端的情况时,容易产生心理问题,并发泄在网络交往中。因此,考虑到大学生面对的种种挫折,高校德育工作者必须注重帮助大学生从责任角度分析挫折的产生,并积极引导大学生认清在困难面前具有责任意识的重要性。通过这种责任意识教育,让大学生认识到自身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将重心和主要精力转移到学习和能力的培养上,合理分配时间,充实个人生活,培养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提高面对挫折的抗压能力,促进大学生热爱生活,增强直面生活困难的勇气。

第三,促进大学生坚定网络道德信念。高校德育工作者必须加强“慎独”教育,引导大学生克服网络干扰和诱惑。慎独是指个体在没有外部条件的监督下,也能自觉地遵守道德准则、自觉规范自我的道德行为。网络空间的开放性特征对正处于价值观形成时期并极富好奇心的大学生的个人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因此,在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中融入“慎独”教育,可以逐渐提高大学生对网络道德的接受程度,激起大学生对网络道德修养的向往和追求,从而确立自身的网络道德理想,更加坚定内心的道德信念。同时,通过“慎独”教育,可以促进大学生从自身的客观实际情况出发,听从内心道德的自觉安排,不轻易向外界的冲击屈服。大学生作为网络道德实践的主体,必须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形成强大的自我掌控能力,能够以理性的思考和判断力进行网络实践活动。只有基于这种自觉的品质,大学生才能敢于面对不良网络文化的诱惑,主动克服困难,坚定网络道德的立场,确保自身的网络道德行为是正确的、积极的。

4 培育大学生成为网络交往中的“道德行为主体”

道德行为是指在一定道德意志的支配下所表现出来的符合道德规范和道德要求的行动,是个人对社会、对他人所进行的自觉认识和自由选择的结果,对社会和他人的利益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道德行为是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德性形成的标志和具体表现。高校德育工作者要积极引导大学生将网络道德认知、网络道德情感和网络道德意志转化为自由自觉的网络道德行为,培育大学生成为网络交往中的“道德行为主体”。

4.1 当前大学生在网络空间中道德行为失范的主要表现

第一,出现网络作品抄袭的现象。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抄袭和剽窃的现象日益增多。部分大学生运用网络技术将他人的网络作品窃为己有,或者在他人作品的基础上加以改造和修饰,转变成自己的成果,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其中主要包括文学作品抄袭、学术论文抄袭等行为。

第二,出现网络违法性行为。个别大学生以网络科技为手段,对他人构成伤害,在违法犯罪活动中牟利,扰乱了网络公共秩序,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对此,高校德育工作者必须加强对大学生网络道德行为的引导,应对和解决大学生网络道德行为失范问题。

4.2 培育大学生成为网络交往中的“道德行为主体”的途径

第一,促进大学生养成良好的网络道德行为习惯。提高对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实效性,必须培育大学生良好的网络道德行为习惯。高校德育工作者可以通过加强校园网络文化环境熏陶,促进大学生养成网络道德习惯,规范大学生的网上行为,使他们能够自觉地遵守网络法规,做到文明上网和依法上网,成为一名合格的网络参与主体。通过教育生活环境的熏陶,鼓励大学生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潜移默化地形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在德育过程中重视道德氛围的渲染,积极开展科学有益的校园网络文化活动,营造一种能激发学生积极实施良好的网络道德行为、奋发向上的环境氛围。注重校园文化氛围“在学生道德情感和行为培养过程中的作用,构建一套合适的道德评价标准和监督机制,使学生在社会或民主团体中通过自身与外部环境的交互作用来促进其道德发展”。[4]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有利于抵御网络中的各种消极颓废文化对大学生的侵蚀,有利于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积极作用,在潜移默化中使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网络,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其始终保持积极健康的情绪和奋进精神,促进良好的网络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

第二,提高大学生网络道德自律能力。网络的发展对大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精神文化生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高校应该加强校园网络法规建设,严格管控校园网络领域,把网络道德的要求转化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形成明文规定,规范学生的网络生活,提高大学生网络道德自我约束能力。同时,高校应该着力建立和完善有关校园网络的规章制度,规范校园网络运作,加强对校园局域网的审查,完善校园网络中心工作,通过技术手段,对网上的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消除一些不良信息;坚决贯彻校园网络法规制度,抵制低俗有害的网络信息走进校园,为校园网络安全构建“防火墙”,坚决把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网络技术对大学生学习生活的不良影响。

第三,提高大学生网络道德实践水平。高校德育工作者应该积极开设校园网络平台,提高大学生的校园网络参与感,引导和规范大学生网络道德实践行为。只有真正将网络道德的培育置于真实的网络生活中,才能引导大学生对网络道德行为有正确的判断,从而改造自身的网络道德行为。高校应顺应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大学生提供网络信息和网络道德行为经验交流的平台,鼓励组建一支思想素质高、懂网络、有热情的大学生志愿者团队,开展“文明上网”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大学生可以通过浏览网站,将自己的网络实践经历和大家分享,也可以在网站上与其他同学交流心得,在交流沟通中获得经验。充分利用新媒体的资源整合技术优势,更好地进行网络道德实践活动,使大学生能够在实践中增强网络道德意识,规范网络道德行为,共同营造文明和谐、谦恭有礼、健康向上的网络道德环境。

5 结语

大学生的网络道德实践活动不仅关系着大学生自身的健康成长,更关乎国家和社会的长远发展。对大学生进行网络道德主体性培育既是适应网络时代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大学生作为网络的使用者,同时也是网络信息内容的创造者和传播者,其网络道德活动离不开知情意行的参与和作用。大学生必须积极发挥自身的主体能力,强化自身的网络道德认知,养成积极向上的网络道德情感,树立坚强的网络道德意志,才能正确参与到网络空间的道德建设中,实现个人自由全面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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