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瑞
(南通大学 学生工作处,江苏 南通 226019)
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大学生的生命教育工作,多次强调要积极指引、时刻爱护、大力培育大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2010年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6年的《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等体现国家意志的政策文件,都强调要“重视生命教育”,并将“珍爱生命”列为六大核心素养之一。这一方面显示了国家高度重视学生的生命教育,另一方面也从侧面反映了学生生命本体意识薄弱、心理状况堪忧、生命理想不明确等问题仍然非常严重。近年来,许多大学生忽视生命价值,自残和伤害他人等极端事件屡见报端,不仅对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带来了严重威胁,而且影响到整个社会,对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也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因此,高校亟待加强大学生的生命教育工作,明确大学生生命教育内涵、特征及协同实施模式,将会对进一步实施大学生生命教育产生有益的价值,既是我国大学生健康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又符合新时代人们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现实诉求。
“生命教育”一词最早出现在 1964 年日本学者谷口雅春所著的《生命的真相》一书中,主要是针对日本社会频繁发生的大学生自杀事件,呼吁生命教育的重要性。而后,美国生命哲学家威廉·詹姆斯认同索伦·克尔凯郭尔提出的“我们往前生活,但我们往后理解”的观点,将生命定义为 “继续向前的东西”[1]。Donald Walters于1968 年首次正式公开提出“生命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