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勇 张晓丹 严晨璐
在推动教育改革的诸多要素中,教育评价是非常重要的方面,事关教育发展的趋势和方向,起着导航和定向的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改革评价的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在全国上下尤其是教育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引发了深刻反思,推进了积极行动。《总体方案》提到的五项重点任务中,教师评价改革是其中一项。教师的知识是由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构成的,“隐性知识”具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缄默性[1],很难直接测量和精准评价。现行评价体系多是针对教师的显性知识和显性成果进行直接评价的,对于来自教育实践的经验与感悟、影响教师教育行为的隐性知识关注不够,缺乏可操作的评价方法,使得对教师的评价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难以发挥教师评价的应有效用。《总体方案》的出台,呼唤建立一个更加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本文聚焦隐性知识的教师评价加以探讨。
一、为何——教师评价的现实反思
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提出:“教师承担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的历史使命,肩负着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时代重任,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反观教育现实,改革教师评价现状、完善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仍是亟待探究的现实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