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天 宝
(南京师范大学 社会发展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4)
《晋书》作为唐代官修正史之一,详细记述了两晋时期的历史,正如四库馆臣所言,“特以十八家之书并亡,考晋事者舍此无由,故历代存之不废矣”[1],在诸家旧晋史都已散佚的情况下,《晋书》无疑是研究晋代历史最重要的史料之一。前人对《晋书》的研究可谓汗牛充栋,自《晋书》成书时起,就受到了历代史家的关注,其中乾嘉时期的学者对《晋书》进行的若干考校、注释性工作贡献极大[2]。近现代以来的研究在《晋书》的成书时间与原因、取材与史法、文献价值、版本流传等诸多问题上也进行了非常深入的讨论①。
然而,以历史书写为中心对《晋书》的列传编纂原则进行的研究目前尚存在一定的研究空间。因此,本文将通过逐一讨论《晋书》西晋部分列传的设置,试图探索《晋书》编纂的内在思路,希望能够由此揭示出唐代史臣在撰写晋代历史时蕴含的史学意图②。由于学力和篇幅原因,本文的讨论仅局限于《晋书》西晋史的列传部分,对帝纪、志、载记、东晋以后列传以及诸类传的编纂原则不予涉及。具体来说,即指《卷三十三·列传第三》至《卷六十四·列传第三十四》的内容。
《晋书》的列传部分由卷三十一开始,至卷一百结束,合计七十篇。如果仔细观察汉魏隋唐的正史,不难发现“宗王传”往往可以起到时代断限与划分的作用[3]。循着这条线索,将为我们依时代分类讨论《晋书》的列传编纂起到很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