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红涛,陈 薇
(湖南工商大学 经济与贸易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 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明确指出“要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充分体现出解决相对贫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扶贫工作中的重要性。近年来,农村绝对贫困逐步得到缓解的同时,由收入分配不公、社会排斥等因素所导致的相对贫困状况正不断恶化,特别是略高于贫困建档线的农村居民由于得不到政府扶贫政策的支持,实际状况可能更加严重。汪晨等(2020)[1]分别以收入中位数的40%、50%、60%为相对贫困线测度1978—2017年中国相对贫困发生率,发现自改革开放以来,相对贫困发生率一直处于上升的趋势,且农村相对贫困发生率明显高于城镇。在此背景下,研究如何推进农村相对贫困治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同时,伴随着“互联网+”战略的推进,“互联网+精准扶贫”成为贫困地区实现后发赶超的重要抓手,带动各类资源向贫困地区汇集,实现脱贫致富。一方面,互联网发展为农村贫困地区带来了电商这一全新脱贫渠道,帮助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拓宽农产品经营渠道,带动农户参与网络销售并从中获益(Shimamoto等,2015;李连梦等,2020)[2-3]。据商务部数据,2019年全国832个贫困县网络零售额达2 392亿元,同比增长33%,电商扶贫成效显著。另一方面,互联网为贫困地区农户积累社会资本、共享知识信息、获取民间借贷等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帮助农户增强自身发展能力、走出“贫困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