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发布

2021-02-25 07:50
家长 2021年1期
关键词:作业管理界限共育

日前,辽宁省教育厅发布了《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其中对于微信群布置家庭作业、家长批改家庭作业等热点问题提出了措施。“十要求”包括:学校必须“零起点”教学,严禁敷衍教学超纲超进度教学;学校必须合理确定考试难度,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排名;学校必须控制作业总量,严禁挪用挤占自习课时间;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严禁家长、学生代劳;学生要主动独立完成作业;家长要做好学生家庭作业的督促落实;家长要做好学生睡眠保障等。

点评:不仅是辽宁省下发了这样的文件,其他省份前前后后也有相关文件出台,内容之一便是直指“家长批改学生作业”。现在,家校共育理念越來越深入人心,但此“共育”不能变成“家长批改作业”式的伪共育。教师作为一个职业,其职责之一就是批改学生作业。这是没有问题的。家校共育理念不错,但是其中的界限必须分明。教师该干的归教师,家长该干的归家长,这才是共育的基础。混淆界限、甚至人为地模糊界限,不仅会让教育减负工作无法落实,而且会让家校共育的理念渐失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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