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雪军
(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 200444)
近年来,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崛起,促进了消费场景与消费金融的深度融合,推动了场景消费金融的发展。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和类金融组织加强金融科技的应用,发展场景消费金融业务,试图实现企业盈利的经营目标(宁静等,2011)。然而,由于一些金融机构或类金融组织对场景消费金融的过度创新,对金融稳定与发展带来了巨大风险,也给传统金融监管带来重大挑战。例如,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通过各类消费场景,过度营销消费金融或类信用卡等产品,诱导消费者过度、非理性消费,引发了一系列问题。
在场景消费金融发展过程中,租房场景作为具有场景依托、指定用途、稳定客户群体等特征的消费场景,被视为最具有潜力的消费金融场景。在金融科技的驱动下,租房消费场景获得了快速发展。然而,一些长租公寓平台在发展租房场景消费金融时,通过对消费金融过度创新,背离了消费金融支持消费场景发展的初衷,大量创设“租金贷”消费金融产品,即平台以高于市场租金价格从消费供给方(业主)大量收取房屋,形成房屋垄断,然后以低于市场租金价格与消费需求方(租客)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此类房屋租赁合同并非传统房屋租赁市场所见的“押一付三”的租赁合同,而是由平台向租客一次性收取一年不等期限房租及押金,而且租客需要向消费金融公司办理“租金贷”业务才可以享有租金服务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