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视阈下的义利之辨

2021-03-07 20:41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视阈人类绿色

张 圆 圆

(滨州学院,山东 滨州 256600)

绿色发展作为一种发展理念,它将自然界作为重要因素纳入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动中;绿色发展作为一种发展方式,它反思了粗放式发展存在的问题;绿色发展作为一种发展评价,它指向的是全面的、可持续的发展目标。绿色发展要将“寅吃卯粮、急功近利”[1]209这种狭隘的、自私自利的、一时一地的发展转变为具有大局观的,面向人类及其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的发展。发展如果是为了私利,其必然与公义势不两立;绿色发展理念体现了以生命共同体之利为义的系统观,以可持续发展之利为义的辩证观,以人类整体发展需要之利为义的发展观,它以系统的、辩证的、发展的视阈拓展了“利”的含义,打破了私利与公义相对立的旧模式,达成了公利与公义的辩证统一。

一、以生命共同体之利为义的系统观

《寂静的春天》描述了人类滥用化学农药对自然平衡造成的破坏,由此开启了世界范围的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关注。生态危机所反映的就是人为原因造成的自然失衡问题。其中的人为原因之一是在机械思维下,随着人的能动性的提高,自然界的规律性被人们忽视;自然界的生命特性被抹杀,而被视为孤立的现象[2]146;自然界的自身价值被无视,而沦为实现目的的工具。“当时人们设想中的‘控制自然’就是要大自然为人们的方便有利而存在”[3]。人类将自然作为能增加利润的有用物而肆意掠夺、征服。

生态危机虽然被视为工业文明的产物,但人与自然的矛盾冲突在人类社会形成时就存在了。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条件,但这个条件不是自然本然的状态,自然并未给人类提供现成的生存条件。作为人类的实践对象,荒野自然在人类有目的的改造活动中有一个被“人化”的过程。生产劳动是调节荒野自然与人类社会平衡的一种手段。在人类生产力较低的时期或地域,自然力量远高于人类的改造力,人受制于自然。相反,在人类生产力发达的时期或地域,人类活动超出了自然的承受力,自然则受制于人。

工业社会借助科技的蓬勃发展,使人类征服地球的能力飞快提升,效率加倍、遍地开花的大生产、大开发、大开采加重了自然的失衡。人口迅速增长下,资源消耗随之翻倍;城市化的扩张,侵占了大量的耕地;“链锯加剧了人类对森林的滥砍滥伐”“人类废物所造成的水污染持续增加”“随着燃煤工业在全世界的发展,19世纪末20世纪初,空气污染开始抬头”[4]。自然的物化、工具化是造成人与自然失衡的重要因素。科技作为发展的重要标志,在以消耗自然资源为代价的发展模式中科技的价值仅体现在它在人类获取自然资源中所能发挥的最大作用。发展的竞争就是自然资源的争夺战,这种竞争的结果必然附带人与自然失衡的代价。

绿色发展理念改变了以往将自然界作为可以任意、无代价、无限榨取的对象的观念,使人类认识到自然界的容量和承载能力都是有限的,过度的、不恰当的使用都会付出沉重的代价。绿色发展所反映的是打破现有的人与自然的畸形关系,回归“人与自然之间的应然关系”[5]31。在生命共同体视阈下,人与自然不应该是目的与工具的关系,而应该是“一种共生关系”[1]394;人与自然不应该是破坏与被破坏的关系,而应该要“像保护眼睛一样”[1]395的保护与被保护关系;人与自然不应该是发展与毁灭的关系,而应该是共同发展的关系。维持人与自然合理关系的主动权在人类,绿色发展不是在讨论人要不要利用自然资源的问题,而是人应该怎样利用自然资源的问题,而怎样才是合理地利用则取决于对自然规律的认知。

绿色发展理念将人与自然置于一个整体系统中化解二者之间的冲突,找到二者和谐共生的方式。人不仅是社会之人,也是自然之人,人之利不仅仅是物质层面的,还有生态层面的。在生命共同体下,人之利天然地包含着自然之利,人生存发展之利与保护自然之义得到统一。

二、以可持续发展之利为义的辩证观

20世纪70年代,《增长的极限》打破了人类经济持续增长的美梦。发展与环境作为事关人类生存和未来的一对关系开始引起全世界关注。工业革命在工具主义价值观的引导下极大地提高了生产力,但对于地球而言却是灾难,“地球环境的承载能力”[6]受到挑战。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冲突,在承受生存压力的贫困时期或地域和在沉溺于奢侈消费的发达时期或地域一样明显。一方面,环境限制了经济发展,生存发展问题突出;另一方面,经济发展破坏了环境,环境污染问题明显。因时因地是讨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前提。

贫困问题是事关民生发展的大问题。贫困的原因往往与人们生存的自然环境有关。工业社会中的人所向往的美若仙境的自然环境往往就是造成当地人贫困的要因。“三区三州”是脱贫攻坚战要啃下的硬骨头。从自然地理环境上看,这些地区80%以上的面积位于青藏高原,这些地区高山、雪原、沟壑、峡谷、大河、沙漠纵横交错,地势复杂,生存条件差、经济发展弱。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问题是如何利用自然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的问题。如同历史学家眼中的环境一样,农耕社会的环境问题是土壤贫瘠问题,而工业社会的环境问题是过度施肥问题[7]。人类生存就要改造自然界,对于生产力水平低的地区而言,环境问题不是污染治理问题,而是环境改造和利用问题。

高消耗、高排放的发展方式必然会带来环境问题。20世纪“全球经济翻了14番……但是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也翻了13番,水的使用总量增加了9倍”[8]。事实上,在付出环境代价的前提下,以经济增长作为评价发展快慢的模式下,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也并没有按照美好的预想持续增长下去,而是最终爆发了国际金融危机,表面的繁荣假象被撕破,经济陷入低迷。借贷消费这种“超前”的消费模式在制造经济繁荣假象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发达国家习惯将环境的问题归咎为发展中或者落后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压力,而忽视了发达国家的过度消费问题。以作为全球变暖主因是矿物燃料的使用为例,“美国人平均每人使用的矿物燃料能源远远高于其他大多数国家的人。”[9]过度消费拉动下的经济增长背后的环境代价是显而易见的。在发达国家环境问题日趋突出的情况下,污染转移是资本继续获利的选择,生态危机的全球蔓延就是因资本的全球扩张引起的[2]265。

自然是人类生存的必要条件,劳动是人类从自然获取生存资料的方式。人与自然关系的恶化与劳动发挥的作用密不可分。从性质上说,当劳动异化为少数人奴役多数人,从而获得最大利润的活动时,由异化劳动搭建起的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也必然异化,其结果不是经济的持续增长而是环境危机、生存发展危机;从方式上说,当劳动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能、低产出的方式开展时,自然环境终将面临枯竭,劳动必然失去对象,人类无以生存。我国的环境问题与发展方式有密切关系。绿色发展模式就是要改变高消耗、粗放管理、高排放的旧发展模式。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是“发展方式绿色化转型的本质体现”[5]129,阐释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10]10。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的观念,根本在于没有用心去探寻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而习惯采用二选一的老方法。将二者对立的发展理念只会造成以下后果:或者只顾眼前的利益,而无视持续发展;或者只顾环保要求而忽视经济发展。绿色发展理念认为生态环境保护的效果取决于经济发展的方式和结构,经济发展的持续性取决于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形式。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并不是不发展而是寻求更持续的发展,经济发展是结果,并不是忽略生态环境而是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自身的价值。绿色发展理念要求以绿色、低碳、循环的原则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将生态环境自身的价值发挥出来,形成经济增长点,造福人民。

在绿色发展视阈下,人之利不仅包括眼前的经济发展,还关系未来存续的生态环境;人之利的获得不止有高消耗、高污染这一条死胡同,还有低消耗、高效能、可循环的方式,更有用自然资源本身价值创造经济价值的方式。在可持续发展视阈下,发展既包括当前的也包括未来的,自然环境是生产力作用的对象,也是一种生产力。经济发展之利与环境保护之义是统一的。

三、以人类整体需要之利为义的发展观

发展是解决人类生存问题的重要方式,满足人类的需要是发展的重要目的。当发展的目的被替换为经济增长时,人的需要就变成了达成这一目的的工具。发展的目的是否以全体人类的整体需要为目标,发展的方式是否是可持续性地利用自然,是判断生产是否异化的关键[11]。

在绿色发展的视阈下,当下民众的需要是“利”,当下环境保护是“义”。民众的需要不仅包括物质的、精神的,也包括生态的,所以,民生之利与义是统一的;未来民族发展的需要是“利”,未来环境的良好状态是“义”,因为未来民族的发展不仅需要物质基础、精神基础,也需要生态基础,所以民族发展之利与义也是统一的;人类整体需要是“利”,全球环境的保护是“义”,因为人类发展的需要不仅需要物质财富的丰富、精神境界的提升,也需要生态环境的保障,所以,人类发展之利与义也是统一的。绿色发展理念是在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阈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础上提出的。在绿色发展视阈下,生存和发展需要是民生之利,节约和保护自然资源是民生之义,二者统一于人类整体发展过程中。

综上所述,绿色发展在处理人与自然、发展与环境、需要与资源的各对矛盾中反映了对义利关系的新认识。人与自然、发展与环境、需要与资源的各对关系是相互联系的,它们集中表现为如何处理经济增长与生态保护的关系问题。长江经济带是我国的经济中心,同时也是我国重化工产业的聚集区。其巨大的经济活力与突出的化工污染问题并存。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这些重化工产业的前期发展必然也会提升当地的民生福祉。因此,在污染整治的过程中,怕影响“财政收入”和“民生投入”[10]16的顾虑都曾是治理污染的阻力。如果仍然以经济增长作为评价发展好坏的标准,那么这里的污染将得不到整治。环保部门向产业规模世界第三的企业开出2700多万巨额罚单[10]16即意味着民生需要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目的而非工具或附属。对于企业发展而言,调整产业结构将发展目标转向满足人民高质量、个性化的“物质文化和生态环境需要”[1]252,才能获得更广大的发展空间。

绿色发展不是将经济增长作为目标,也不是将少数人的发展作为目标,而是将全人类的整体发展作为目标,它不是将高消耗、高污染作为发展方式,也不是不发展,而是寻求最高效、最环保的发展方式。在人的全面发展视阈下,人的需要既包括基本的生存需要,也包括更高层的生活需要,生态需要是人民解决温饱需要后所向往的美好生活的一部分。不仅温饱需要的满足依靠经济发展,生态需要的满足也离不开经济发展,绿色发展为满足民众的生态需要提供了保障。

在绿色发展的视阈下,当下民众的需要是“利”,当下环境保护是“义”,因为民众的需要不仅包括物质的、精神的,也包括生态的,所以民生之利与义是统一的;未来民族发展的需要是“利”,未来环境的良好状态是“义”,因为未来民族发展的需要不仅需要物质基础、精神基础,也需要生态基础,所以,民族发展之利与义也是统一的;人类整体需要是“利”,全球环境的保护是“义”,因为人类发展的需要不仅需要物质财富的丰富、精神境界的提升,也需要生态环境的保障,所以人类发展之利与义也是统一的。绿色发展理念是在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阈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础上提出的。在绿色发展视阈下,生存和发展需要是民生之利,节约和保护自然资源是民生之义,二者统一于人类整体发展过程中。

综上所述,绿色发展在处理人与自然、发展与环境、需要与资源的各对矛盾中反映了对义利关系的新认识。人与自然、发展与环境、需要与资源的各对关系是相互联系的,它们集中表现为如何处理经济增长与生态保护的关系问题。在发展仅仅被理解为一时一地的经济增长总值时,经济增长之利占有压倒性的优势地位,与生态环境保护之义是对立的。绿色发展理念将发展置于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中,置于当下与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中,置于人的全面发展的进程中,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界线,用系统的、辩证的、发展的视野将经济增长与生态保护统一于整体的、全面的、可持续的发展中。在绿色发展视阈下,经济增长之利被扩展为生命共同体之利、可持续发展之利、人的整体发展之利,进而与环境保护之义得到了统一。绿色发展中的义利之辨,通过对主体由私向公的转变,对方式由损义获利向因义得利的转变,对评价由静态结果向动态趋势的转变,探寻出了传统义利观中的义利转化路径,打破了二者的绝对对立关系,实现了辩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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