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燕萍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浙江杭州 310023)
教育部于2017 年10 月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随后于2019 年10 月正式印发了《特殊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这是继学前教育专业、小学教育专业、中学教育专业和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专业标准下发之后,我国在特殊教育领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 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精神,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特殊教育专业认证推进特殊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是专业建设质量保障的重要环节。
特殊教育对象因其异质性大,稳定性弱,需要更有针对性、个别化的教育。个别化教育思想应始终渗透、贯穿于特殊教育的全过程,而该思想的落地与体现,离不开个别化教育计划的拟定与实施工作。2015 年出台的《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分别从3 大维度、14 个领域、68 条细则,明确规范了特教教师从业标准。其中在专业能力维度“教育教学设计”领域中明确要求“特殊教育教师根据教育评估结果和课程内容,制订学生个别化教育计划”“根据课程和学生身心特点,合理地调整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编写个别化教学活动方案”[1]。同时,在全国各省的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中,部分省份指出重点任务是“整体提升特殊教育服务质量”,主要措施有“制订个别化教育计划工作指南……全面实施个别化教育”等。由此可见,制订和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是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的有效途径,是优化、提升特殊教育服务质量的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