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丹
摘 要:随着经济和法治化的进程,责任保险需求日益扩大,我国保险业日趋朝气蓬勃之势。根据我国保险法及司法解释四对责任保险有关规定可知,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系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受害第三人关系的连接核心,其对被保险人权利义务的界定以及规制具有重要意义。因责任保险中保险标的特殊性,反映出被保险人对受害第三人的赔偿范围决定了保险人的承保风险,被保险人亦具有双重法律地位,这是两种法律关系跨越式接洽发展。本文主要从被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被保险人在责任保险中的效力范围、受害第三人的法律保护以及免除责任保险人义务的认定这四个方面来做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责任保险;被保险人;保险金请求权;协助义务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1.13.065
责任保险(Liability insurance),是指被保险人(加害人)因偶然意外或者过失对责任保险合同之外的第三人(受害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赔偿后,以被保险人對第三人的损害赔偿为保险标的一种保险合同。保险从根本上讲是被保险人的风险转移措施,在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将因自己过失或意外导致对第三人的赔偿损失风险转移给保险人,在被保险人的责任发生时,即可将损失的部分或者全部风险转移给保险人。在责任保险中,责任保险人则是被保险人损害赔偿的资金库,亦有利于受害第三人的权利救济,更有利于责任保险制度的多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