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环 张治国 李程洪 余鸣人 刘红海 刘 淼 黄梅香
1.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湖北武汉 430030
2.湖北省卫生技术评估研究中心 湖北武汉 430030
改革完善医用耗材采购政策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1]继取消药品加成后,如何治理医用耗材特别是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虚高已成为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为此,201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明确表示对于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多家企业生产的高值医用耗材,按类别探索集中采购,鼓励医疗机构联合开展带量谈判采购,积极探索跨省联盟采购。[2]在国家发布改革方案之前,安徽省和江苏省已经率先开展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试点,国家发文后其他各省响应号召,陆续开展耗材带量采购实践。[3-6]2020年10月,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H-HD2020-1)》,表明我国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全面铺开。从现有情况来看,医用耗材省级集中带量采购逐渐进入常态化,但仍存在分组规则不统一、评审标准不明晰等问题。本文通过比较分析2019年7月以来各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实施情况,为完善我国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提供参考和建议。
通过检索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等政府网站,收集2019年7月1日—2020年10月1日官方发布的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实施方案、采购公告、中选结果通知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