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瑞平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外国语学院,山西 太原 030031)
思辨能力是“一个有目的的、自我调节的判断过程,其导致的结果是解释、分析、评估、推论以及对这种判断所基于的证据、概念、方法、标准或语境的说明”[1]。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思辨能力逐渐受到西方学者重视,被先后引入到写作课、阅读课、语言教学的各个领域。
我国高等教育过于强调语言技能训练和记忆模仿而忽视了学生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模式, 使得外语专业人才存在令人担忧的“思辨缺席证”[2]。时代发展要求英语教育必须克服“思辨缺席症”,在思辨能力培养方面实现突破[3-4]。让思辨 “显性”在学科中,让思辨能力培养进入每一门课程, 进入每一节课堂,这对于突出思考的“言外之意”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John Dewey在19世纪90年代末首次提出项目式学习[5]。它是督促学生通过广泛、深入地探究复杂而真实的问题与任务而获得知识和技能的一种系统性教学方式[6]。这种教学方式顺应21世纪 “学习革命” 的背景,学习者通过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在分析项目、寻求问题解决的过程中获取知识[7]。理论上,项目式学习模式能够有助于激发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评价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而这正是思辨过程的体现。
项目式任务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也会出现,但基于项目的学习与传统的模式具有很大差异性,其主要特征为[8]:(1)在项目式学习中,项目是课程的中心,而不是附属要素。(2)项目设计关注问题,驱使学生去探讨学科中的核心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