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物业管理专业“1+1+N”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模式探讨

2021-06-10 02:56黄娟
广西教育·C版 2021年1期
关键词:招工物业管理导师

黄娟

【摘 要】本文针对高职物业管理专业实行“1+1+N”现代学徒制中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的指导与支持力度不足、联合招生困难、人才培养方案实施难、签署劳动合同存在困难、企业导师参与度低等问题,提出政行校企联合推动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校企合作联合宣传招生实现招生即招工、校企双方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和确定课程体系、构建现代学徒制“1+1+N”三方的激励机制、构建企业深度参与“1+1+N”现代学徒人才培养保障体系等措施,以更好地为物业行业培养人才。

【关键词】物业管理专业 “1+1+N”现代学徒制 校企合作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21)03-0107-03

为全面落实国家提出的高职院校与企业共同合作、双元育人的要求,充分利用校企双方各自的优势,发挥学校的教育系统性作用,为社会及企业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同时为高职院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供平台,进一步提升广西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为区域经济做贡献,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在物业管理专业2020级探索实施“1+1+N”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1+1+N”现代学徒制是以师带徒强化实践教学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倡导利用现代职业教育教学基础、理念与传统学徒制相结合。第一个“1”是指学校、专业教学团队或者专业教师;第二个“1”是指企业、企业导师团队或者企业导师;“N”是指N个学生,简言之,就是1个校内导师+1个企业导师共同带N个物业管理专业的学生,通过联合自主招生“双导师制”共同培养,最终目的是这“N个学生”学有所成后能为该企业所用。“1+1+N”现代学徒制培养出来的人才与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和物业服务企业岗位职业能力匹配度高,能实现多赢,即实现学校培养人才的目标、推动行业发展、企业招到能创造价值的人才、学生学有所成和体现自我价值、减少社会就业压力等。

一、高职物业管理专业实行“1+1+N”现代学徒制面临的问题

(一)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对现代学徒制指导与支持力度不足

现代学徒制是近年来高职教育重点推行“双元”育人的新型模式,是深化高职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大举措,也是高职院校如火如荼开展和探索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国务院、教育部等各部门都颁发了相关的重要文件,把总结现代学徒制试点经验,全面推广现代学徒制作为工作重点。广西教育厅在2019年6月转发了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的通知》,但此后并没有出台针对广西实施现代学徒制的相关文件细则和指导政策。地方政府对现代学徒制的政策体系不完善,缺乏支持力度和指导,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对此监督力度也不够。由于广西对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的宣传、指导和支持力度还存在不足,很多区内的物业企业对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的校企合作模式不熟悉、参与度不高等,導致很多高职院校推行现代学徒制工作面临困难。要想在高职院校有效实施现代学徒制,需要地方政府的支持,获得相关政策和制度的保障,尤其是要得到地方政府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如免税、补贴、奖励等。

(二)联合招生困难,现代学徒制宣传不到位

现代学徒制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校企“双主体”联合招生,学校招生即企业招工。由于物业管理行业的社会认可度不高,物业企业的发展出现较大的两极分化,物业管理行业中还存在比较多的小型或微型的物业企业处在求生存的状态,以至于很多物业企业很难提供标准化和优质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薪资也普遍较低。因此,高职院校物业管理专业一直存在招生困难和生源不足的问题,而“双主体”联合招生在实施中也遇到了困难,如高职院校招生标准与企业招工标准不对称的问题。一般招生工作基本是以学校为主,学校会先通过单招、对口、统招等渠道把招生工作做好,接下来是企业入校招工,故“双主体”联合招生无法真正得以实施。再加上一直以来广西对现代学徒制的宣传不到位,指导和支持不到位,导致很多考生及家长不了解现代学徒制,甚至有部分家长和考生在选择专业志愿的时候盲目填了物业管理专业或者服从调剂就读该专业,最后导致企业在现代学徒制的招工工作中也遇到很多的问题,如招不到、招不够、招得不满意等。

(三)“1+1+N”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方案实施难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专业作为现代学徒制的试点,推行1个校内导师+1个企业导师共同带N个物业管理专业的学生,每个企业招工即选择N个学生,N原则上不超过10,故名为“微学徒制”。学校在新生报到后进行分班,一个是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普通班,另一个是和几家物业公司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班,把所有合作企业所选择的N都放在一个班,即N就是该班的某某企业学习小组,会出现N1、N2、N3等。那么两个不同的班级人才培养方案也是不同的,尤其是“1+1+N”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方案,是要和合作的物业企业一起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设置课程体系和确定课程内容。而在这一环节中,企业真正有效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和课程体系建设的力度不足、积极性不够高,且校企双方也都缺乏经验。最终仍然还是由高职院校教师单主体去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导致校企合作课程开发困难,现代学徒制也失去有效实施的根基,最后在实施过程中联合培养实际效果不佳,学校课程和企业课程难以融合。

(四)招生即招工,学生入校即入职,签署劳动合同存在困难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已经拟订了有关“1+1+N”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的5份协议:现代学徒制校企人才培养合作协议、现代学徒制“双导师”互聘共培合作协议、现代学徒制三方协议、现代学徒制劳动合同、师带徒协议。在这5份现代学徒制的合作协议中,最难落实和实施的是现代学徒制劳动合同,即企业跟学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因现代学徒制核心内容招生即招工的要求,企业需要和所选的N个学生签订劳动合同,而签署劳动合同的核心就是企业给学生发工资、为学生购买社会保险和发放相应福利等。这些又往往是物业企业最大的难题,物业服务企业属于微利行业,企业愿意花精力和时间去培养学生为企业所用,但要花更大的成本去培养学生有可能会让部分企业不愿意合作,毕竟加大投入培养学生能不能为企业创造更高的价值是有疑问的。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这一顾虑会打击物业服务企业的积极性,这也是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专业推行现代学徒制双主体育人面临的较大的困难之一。

(五)“双主体”育人,企业导师参与度低

在实际工作中,很多高职院校推行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模式,企业的参与度低,企业作为“双主体”中的一方很大程度上只停留在“协议”上。学生在校期间,主要的学生培养工作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都是由高职院校教师单一主体来完成,此时企业导师的参与度低,“师徒关系”流于形式,“师带徒”的核心内容没能很好地实施。

二、高职物业管理专业“1+1+N”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模式的实践

(一)政行校企联合推动现代学徒制的实施

在高职院校物业管理专业成功地推行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模式,物业服务企业需充分参与“双主体”联合培养人才的全过程,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应给予积极的财政和制度保障支持。例如,给予相关参与现代学徒制的物业服务企业减免税、补贴、奖励等方式的支持。行业协会作为企业的“娘家”,应该鼓励和支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例如在组织企业培训、举办行业技能大赛、企业评优等给予参与现代学徒制的物业服务企业更大的支持。只有政府、行业、学校、企业联合起来、共同努力,才能使物业管理“1+1+N”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模式的实施规范化、持续化,更好地促进高职教育改革和发展。

(二)校企合作联合宣传招生,切实做到招生即招工

招生即招工是现代学徒制的核心内容之一,招生与招工要真正达到同步。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专业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是先由学校招生,新生报到时才让企业参与进来招工,很明显招生在前,招工在后,企业在选择“N”学生的受限性大,很难从自身的标准去选择“N”。要想学校招生标准和企业招工标准达到吻合的状态,就要做到招生与招工同步。在对口招生和广西高职院校联盟单招中增加面试的环节,学校面试官和企业面试官共同参加面试考生,使学校招生标准和企业招聘标准保持一致,真正做到招生即招工。在招生现场,学校和企业应该共同大力宣传现代学徒制,宣传合作企业的企业文化、工作内容和工作环境、福利待遇、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模式等,明确新生入学后同时具有“学生”和“员工”的双重身份,让学生和学生家长更了解物业管理行业,树立行业自信,从而增加选择物业管理专业的机会,同时也能更好地为高职院校物业管理专业招生助力。

(三)校企双方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和确定课程体系

只要校企双方正式确定“1+1+N”现代学徒制的合作,就表明物业服务企业是愿意与学校联合一起培养人才,那么高职院校物业管理专业教学团队就要积极主动推进双方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和确定课程体系。关于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文本,学校教学团队更有经验和专业积累,而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方案最核心的地方就是要分校内课程部分和企业课程部分,明确在校和在企业学习的时间分配和课程内容安排。学校可以由校内专业导师团队和物业企业导师团队协商人才培养方案的框架,最后由学校导师团队撰写在校期间的方案和课程设置,由企业导师团队撰写在企业部分的方案和课程设置。只有双方真正参与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才能更好地去实施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

(四)构建现代学徒制“1+1+N”三方的激励机制

让校、企、生三方能有效持续地实施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一定要让三方得到一定的激励,尤其是企业和学生方面的激励,因此在拟订合作协议时要增加一定的激勵措施。例如,企业在参与人才培养后所收获的利益,所培养出来的“N”个人才是否能够在企业中为企业创造更高的效益等。学生接受培养,获得更好的就业机会,成绩优异还会获得相应的奖学金,在学习期间不但能有更多的学习机会和实践机会,还能得到企业发放的工资和福利,学习期间也可以得到企业购买社保,等等。这些激励措施要在协议中明确,才能真正起到激励的作用,提高企业和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五)构建企业深度参与“1+1+N”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保障体系

企业培养人才需要花费不少的财力、物力、人力,那么如何保障企业所培养的N个学生在毕业后能很好地为企业创造价值呢?毕竟企业也是人才培养的主体之一,(下转第132页)(上接第108页)企业之所以愿意参与其中肯定也想得到相应的好处和利益,这也是企业积极参与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关键因素。所以想要企业积极参与,更好地发挥“双主体”育人的功能,就需要给企业提供保障,可以拟一份补充协议,关于学生如果毕业后未能到所属企业工作或者不符合企业的用人要求,企业应该得到相应补偿或者有权要求学生付违约金等。学校还可以和企业共同以一定比例分成学生的学费等,让企业切实感受到“双主体”育人的实惠。最终达到企业、学生、学校三方共赢的目标。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专业在国家推行“职教改革”的大背景下,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1+1+N”现代学徒人才培养模式的合作。这一模式的推进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学校“双主体”育人教学团队不断地探索和研究,进一步地调整、总结、提炼和完善,使物业管理专业“1+1+N”现代学徒人才培养模式更适应广西区域经济的发展、物业管理行业和企业的用人需求,以及高职院校物业管理专业的育人模式,实现“1+1+N”现代学徒校企合作多赢的目标。

【作者简介】黄 娟(1984— ),女,广西象州人,仫佬族,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经济师、注册物业管理师,研究方向为物业管理。

(责编 黎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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