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淑侠
(吉林中油长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吉林 长春 130000)
企业为了迎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收入的会计处理,加强会计信息的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发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新的收入准则对于企业会计收入的确认作出了新的规定,也对企业纳税措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本文从新收入准则下的税法收入、纳税、其他税务收入原则进行分析,提出了税收筹划应遵从会计政策合理性以及交易方式合理性的原则,按照五步法确认会计收入,同时从增值税和所得税两个方面谈到了新收入准则对纳税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纳税办法。
第一,将现行的收入以及建造合同这两项准则进行合并,确定“五步法”收入确认模型。
第二,将产品的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并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第三,在对于包含多项交易安排的合同时,会计处理需要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第四,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单位,新收入准则需要给出明确规定。

图1 新收入准则三阶段
跟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相比,新收入准则在收入确认与计量理念上发生重大改变。在我国境内和境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