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债务催收行业风险防范制度研究

2021-08-19 15:50:58关佳张世梅
商业研究 2021年4期

关佳 张世梅

关键词:第三方债务催收行业;法权理论;风险防范制度

中图分类号:DF5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148X(2021)04-0146-07

收稿日期:2020-11-30

作者简介:关佳(1992-),男,广东惠州人,重庆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法、市场秩序法;张世梅(1986-),本文通讯作者,女,重庆铜梁人,重庆城市科技学院人文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民商法。

基金项目:重庆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跨学科项目“关于绿色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研究”,项目编号:KYCX201833。

近年来,我国消费信贷市场、互联网借贷市场、民间小额借贷市场等金融市场蓬勃兴起,通过“负债”方式实现“消费升级”,广大民众提升了追求幸福生活的能力;与此同时,消费者违反法定还款义务等债务违约现象日益普遍,债务催收的方式或手段成为金融机构解决这类问题的重要凭借。公力救济的成本高企、司法执行力的不足、合法债务催收机构的低效、债务催收本身的优势等因素推动债务催收[1]活动大行其道,我国现代意义上的第三方债务催收行业得以产生与勃兴。第三方债务催收行业既承载了大量社会闲散人口的就业机会,增加了政府税收,也在挽回债务人信用、助益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及缓解司法解纷压力、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做出了贡献。然而,由于我国相关法律规范的缺失、市场规制的滞后等原因,第三方债务催收行业的发展可谓风险叠生。在强调加强金融治理、实现金融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当下,防范金融市场新兴行业的风险是其核心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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