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培训(研修)实现有效学分管理的路径

2021-09-06 03:04李德胜姜恩建袁文力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2021年8期
关键词:学时学分研修

李德胜,姜恩建,袁文力

(磐石市教师进修学校,吉林 磐石 132300)

一直以来,基层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工作呈现的基本是接近粗放式管理的状态,各级教师培训工作管理部门,始终都在追求提高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管理效率和水平,由此催生了借用学分管理模式。不过,有效开创学分管理工作也一直困扰着各地管理部门。一方面国家对学分管理工作一直很重视,希望各地有所突破;另一方面各地也亟需建立可行性强的培训学分管理机制,并建成能实现有效管理的学分银行。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推行培训自主选学,实行培训学分管理,建立培训学分银行,搭建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的“立交桥”。[1]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遵循“中小学校申报、市县审核、省级认定”的流程,规范教师培训学分审核认定程序,确保认定结果客观有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探索建立教师培训学分银行,记录和存储教师参加培训与自主研修的成果,支持培训学分的查询、累积和转换,为高等学校认可培训学分,纳入学历教育提供服务。[2]各地据此陆续探索了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但由于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牵涉人员多,受到教师需求差别大、城乡发展不平衡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能够真正将这项政策落地的地方并不多。其实,早在《指导意见》出台之前的2012年,浙江、重庆、湖南、辽宁等地便实施了学分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2016年,《指导意见》出台之后,上海、北京、四川、江西等省市也相继跟进,出台了自己的学分管理办法。[3]通过以上各地的实施效果和经验看,实施学分管理要解决的痛点问题至少包括学分认定、学分折算、学分银行建设和运行管理、学分作用发挥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各地教师培训学分管理机制就不能真正建立。结合各地教师培训工作实际和谋划学分管理遇到的难点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九个方面规划和建立中小学教师培训(研修)学分管理机制。

一、规范教师培训工作管理

2010年以来,随着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的实施,各地的“国省级”教师培训工作,已越来越规范,越来越具有实效性,但就全部的教师培训工作而言,各地还存在一些问题,培训搞摊派、为了得学分而培训、把培训当作负担等现象还时有发生,教师不愿意参加培训的情绪表达屡见不鲜,甚至不乏个别全盘否定教师培训的声音。这些虽然不是教师培训工作的全部反应,但却时刻提醒教师培训工作管理部门,必须规范教师培训管理,探索实施教师自主选学的办法,认真落实培训视导和评估考核等工作,持续下移重心,提升教师培训链的中下游——市、县、校级教师培训(研修)的工作质量,做好整校推进的校本研修和教师自主选学研修,打通教师培训工作的最后一公里,为推动和实施教师培训学分管理打好基础。

省级教师培训工作管理部门在加强指导和引领的基础上,还需建立起针对省、市、县(含学区)、校、组(教研组或研修组)、人(教师个人)的六级教师发展体系,并建立各级教师培训项目的评估视导机制,实现以评促培的目的。同时,推动建立教师选学机制,推动教师培训的“供给侧”(培训机构、培训者)改革和“需求侧”赋能,增加参培对象对培训工作的评价权重,逐步提升省、市、县、校、组、人的研修质量。实现教师培训工作的规范管理,必然有助于教师培训学分管理机制的建立。

二、梳理全员培训途径架构

根据教师培训的不同情况,以及教师发展的不同途径,可以将中小学教师培训和研修发展划分为“国省市县”(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市级培训、县级培训)短期集中培训、校(区)本研修和自主研修(包括自主学习和自由选学)三种类别,据此可笼统地将其梳理为教师获得学分的三类途径。其中,校(区)本研修又可分为项目制校(区)本研修和常态化校(区)本研修,前者是指学校或学科教研组和学习共同体设计的研修项目,一般需要学校或上一级教师培训机构审核通过后实施,需遵循项目执行的一些基本要求;后者是指为了解决日常教学出现的问题而进行的常规的校本研修工作,实施相对灵活,行动相对自由,成果一般为小微成果,可由学校相关委员会进行微认证。自主研修则可分为自主选学和自由选学两块,自主选学可采取两种形式进行:一种是由培训机构提供课程资源,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课程概要信息,然后教师进行自主选课,培训机构根据教师选课情况组织集中培训;第二种是培训机构将课程概要信息及课程内容全部发布到网络平台上,教师根据自身需要自主选课学习积累学时。自由选学是教师个人根据自身职业成长需要,自由地从书籍、网络、他人身上等不同途径获得的学习成果。根据以上对教师发展路径的梳理,可以将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研修)的途径架构用下图展现。

图1 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研修)途径架构图

三、区分教师专业发展环境

中小学教师的界定应指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特殊教育机构、中小学校、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内持有教师资格证、具有教师身份的各类人员。

从教师全员培训(研修)的角度来说,全体中小学教师可分为任课教师和非任课教师两大类,显然任课教师获得学分相对容易,获得学分的层级也较高,他们可以优先从“国省市县”短期集中培训活动中获得学分;非任课教师获得学分相对困难,他们可能只能从自主研修和校本研修中获得学分。

自主研修是不应该被忽视的教师获得学分的重要途径,它又可以分为自主选学和自由选学两部分。二者皆是符合学习型社会建设和成人终身学习理念的有效方案,特别是自由选学方式恰恰是一些教师获得发展的有效途径。[4]所以,我们应该重视自主研修中自由选学部分的学分管理和认定工作。自主研修作为一部分教师实现有效发展的学习方式,在教师成长的现实环境中常常被忽视,甚至被排除在学分管理的范畴之外,因为对自主研修进行学分管理很难突破学分认定这个难点。

自主选学的学分认定相对容易一点,教师可以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或教师培训机构为其提供的培训服务,按需选项目、选机构、选课程、选方式完成学习研修,修满学时并完成学习任务即可获得培训合格证书,学分管理部门可以凭借教师的培训合格证书为其认定相应的学分。但自主选学计入学分的难点在于选学平台的建设与运转[5],以及课程资源的供给与保障,这需要资金支持或引入市场支持机制,使课程资源实现良性更迭,调整课程资源输出与输入效益的关联模式,创新网络研修课程输出端与输入端的构架模式。比如,可以适度增加平台购买课程资源的市场化程度,采用浮动调节机制确定课程资源价值的办法,优质课程除了能获得基础费用之外,还可以根据教师选课频次、选听的时长等数据进行价值加成,实现教师点课、培训机构或者教师账户(学校为教师提供一定数额的选学费用)付费的效果,这样既能增强课程的实效性,又能增加优质课程资源的价值,促使机构持续引入更多的优质课程资源,让教师体验到类似在超市自选一样的学习感觉,实现课程输出与输入的高效对接,最终保证教师自主选学的培训效果,建立数据评价、成果评价和效益评价相结合的多维评价体系,切实提升教师自主选学的研修质量。

自由选学的学分认定更困难一些,这也是很多人直接将教师自主研修成果排除在学分管理之外的主要原因,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教师自由选学的学分认定,正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努力解决的难点与痛点问题,打通这个关节,学分管理就能更接近我们想要达到的理想状态了。由于自由选学过程过于分散和隐蔽,很难实现过程监管,但其研修成果是可以访查和检阅的,所以,我们可以根据教师自由选学的研修成果为其认定学分,这里的成果可以分为高级成果和普通成果,高级成果即公开发表在刊物或省市县级以上网络信息平台上的文章、著作或其它成果;普通成果即发表在本学校对外公开的微信平台上的文章或作品,这需要学校创建自己的微信公众平台,将其作为发布本校教师普通成果的基础平台。成果的具体内容应该是相关教育教学工作或其它教师工作岗位实践经验的提炼,也可以是与其岗位工作有关的其它学习收获,总之,属于无形文化资产的范畴。

除了上面根据教师研修成果认定学分,对少数教师,还可以考虑引入岗位应用考核,具体由教师所在岗位主管部门或岗位团队按考核指标评定。学校学时学分工作委员会根据考核结果为其认定学分。

四、明确学分记录折算规则

2020年初,根据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的工作方案,国家开放大学制定了《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这个《规程》在中国目前应该是较高级别的“国家学分银行”建设方案。该《规程》对1学时的时长进行了界定,提出以单个工作任务作为学时的计算单元,即按照45—60分钟计1个学时,据此统计学习者的学时。[6]这个学时时长的界定,各地可以直接借鉴、应用到中小学教师培训(研修)学分管理工作规范中。

另外,该《规程》还对不同类型的学习内容的学时数转化为学分值的换算关系进行了规定,大致情况有:16学时转化为1学分,24~30学时转化为1学分,18学时转化为1学分,28~36学时转化为1学分。[6]借鉴这些学分折算情况,我们可以将国家规定的每名中小学教师每五年必须完成的360学时,按照教师培训和研修的不同层级和不同方式,大体将3~9学时转化为1学分,按中位数“6学时”折算,360学时可转化为60学分。这样,每名教师每五年共修满60学分即为合格。每名教师每年大致修够12学分左右,就能完成五年360学时,即60学分的研修任务。还需要注意的是,在教师进行自主选学和自由选学的过程中,要预防可能出现的“刷学时”现象,自主选学的学时数一般一学期不超过36学时(超过36学时的按36学时记学分);自由选学的普通成果数一学期如果超过9分,在发布成果前须向县级教师培训工作管理部门提报审核。

需要说明的是,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要将国家要求的360学时作为区间指标看待。因为部分有机会参加“国省市县”等上级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的任课教师,在极端情况下,五年下来少部分任课教师的总学时可能略少于360学时,但只要总学分超过60学分即为合格;参加校(区)本研修或自主研修活动的任课教师与非任课教师,其总学时可能多于360学时,但总学分达到或超过60学分亦为合格。一名教师,如果五年下来每一项都学满,最高学分可达110~175学分;如果部分学习,任课教师基本都能轻松学够60学分,非任课教师稍微努力一下也能获得60学分。

五、配套学分银行建设方案

配套学分银行建设对实施学分管理发挥的重要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可以说,没有学分银行支撑的学分管理很难实现国家政策落地的要求,很难改变教师对培训的认识和态度。但是建设学分银行的难度很大,不用说打通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那种宽泛的、上位的学分银行,[7]就是处在其下位的单独支持在职教师培训(研修)的学分银行,也很难建设和维持运行。难点问题至少有三个:一是需要可行性方案做基础,其难点在于可行性;二是需要行政部门大力支持和一定的维护资金支持,其难点在于获得认可;三是需要专职的部门和专业的人员维护运行,其难点在于长期坚持和不断优化。

所以,各地在建设学分银行的问题上确实存在矛盾心理,一方面人们理想丰满地憧憬着教师培训实现科学管理的美好前景,另一方面人们又现实骨感地感觉到难以筹措和着手推动。不论是从国家层面的要求,还是从教师培训工作的现实情况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培训学分银行建设都应该认真谋划一番,争取拿出旨在提高在职教师培训(研修)学分管理的学分银行建设方案。但这个行动至少存在两大风险:一则可能沦为费时费力的无用功,很可能因为方案规划不容易实现而夭折,或因此导致缺乏支持无疾而终;二则可能在建成后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沦为形象工程,遭到排斥和闲置。

当然,学分银行建设的成功与否与解决方案是否具有可行性有很大关系。从全国范围来看,已有一些先行先试学分银行的地方,但运行效果理想的似乎并不多,尤其是那些面向市民的学分银行的运营效果更有待观察。[8]据悉,2020年初国家开放大学筹建的“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学习成果认定、积累、转换和使用[5],实现激励学习的效果。用户包括机构用户和个人用户,机构用户侧重于证书管理,个人用户包括学生和社会学习者。个人用户能解决个人学习成果的登记、认定、存储、积累、转换,以及解决终身学习档案的建立、学习信息记录和学习信誉查询、学习成果相关证明等问题。[6]

六、设置学分银行的管理机构及人员

教师获得前面提到的三类培训(集中培训、校本研修、自主研修)的学时结果或学习成果后,如何存进学分银行,并有效地实现学分转化、存储、积累、借贷和兑换等管理过程呢?这就涉及到学分银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配置了。学分银行管理机构可设立省级学分银行,然后下设市县级分行,最后再向下设立校级网点,形成“省级银行—市县分行—学校网点”三级管理的运行体系,省级银行大平台负责管理省本级和市县分行及其下属的所有学校网点的学分数据,市县分行对本区域管辖教师的学分数据负责,校级网点对本学校教师的学分数据负责。校级网点设学分管理专员1—2人,市县级分行设学分管理专员1—2人。具体机构人员设置可参考下图。

图2 学分银行架构图

七、厘清学分银行运行流程

教师可在学校网点通过学分管理专员申请注册学分银行个人账户,也可以在智能终端自主申请注册学分银行个人账户,并纳入学校网点管理系统,获得个人账户的教师可在获得培训结业证书或学时卡以及研修成果时,通过学校学分管理专员向其个人账户录入证书信息、学时卡信息或研修成果信息,同时为其折算出学分结果,并将其存储到学分银行个人账户中,运行成熟后,对信息明确的学时结果或研修成果,也可以由教师登录个人账户,自行上传,由学分银行自动为其转化为学分值,实现自由存储。至于学分借贷和兑换,则需要由教师提出申请,获得学校学时学分认定委员会批准后,教师持相关手续,请学分管理专员按流程为其办理。教师可随时登录学分银行的个人账户查看自己的学时及学分结果。

学校网点日常管理工作由校级学分管理专员负责,他们需承担本校教师培训学分的记录、转化、存储和借贷等工作职责。市县学分银行分行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县学分管理专员具体负责,他们对域内各校级网点的学分记录等工作承担监管和审核等职责,同时还要负责完成市县本级管理的部分教师的学分记录等工作。省级学分银行负责管理全省教师培训学分数据,日常管理工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同时对市县分行的日常运行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图3 学分银行运行流程图

八、规范学分银行运行管理

根据教师获得学时来源的不同,具体可按照以下要求运行学分银行。国省市县短期集中培训和教师自主选学,一般以获得的培训结业证书为最后认定学分的依据,短期集中培训和自主选学集中培训[9],每3学时可转化为1学分,自主选学网络课程,每9学时可转化为1学分。校本研修一般以县级或县级以上教师培训机构统一印制的学时卡作为认定教师研修学分的依据,其中,项目制校本研修每6学时转化为1学分(一学期不足6学时的,每学时记0.2学分),常态化校本研修每9学时可转化为1学分(一学期不足9学时的,每学时记0.1学分)。自主研修中的自由选学一般以教师提供的在正规刊物发表成果的信息或在相关平台发表成果的信息作为认定学分的依据,在正规刊物或省市县级以上平台公开发表的文章或作品,由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视其质量将每份成果转化为1—2学分(如果有专著作品出版,由校委会视其质量和价值,可转化为2—12学分),在校级公众平台发表的文章或作品,学分管理专员视其质量可将每份成果转化为0.5—1学分。

九、发挥学分管理的激励作用

各地实施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每名教师完成每五年360学时培训任务的质量。为了强化学分管理的激励作用,首先需要将培训学分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考核和职务(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

另外,可以通过奖励措施增强学分银行对教师的激励作用,比如,一年周期或五年一周期下来,教师获得的学分大大超过12学分或60学分,而且自主研修成果多、价值大,那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对这样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可以从物质兑换和精神鼓励两个层面考虑。物质方面,可以让获奖教师用超额的学分按比例兑换图书等学习用品,甚至也可以兑换一些现金抵用券或电话费等;精神奖励可以是对教师评职晋级或学校提拔任用等能够发挥一定作用的奖励证书。这样的闭环管理,必然对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工作和优化学分银行运行能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建立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学分管理机制,对实现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个性化、自主化、信息化、专业化发展,以及促进各地教师培训工作提质增效具有现实意义,对推动各地学分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各地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评价体系,对推动各地建设学习型社会和中小学校教师终身学习的发展进程也具有重要意义。[10]《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明确要求,“十四五”期间要“建立教师自主发展机制,探索教师自主选学模式,完善学分认证登记制度,强化学分银行建设”,所以,依托学分管理机制实现“精准化培训、精细化管理”已成为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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