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卫民
摘要:作为学生学习和学者研究的地方,高校本应该是一个充满学术氛围的环境。然而,现实生活中的高校却是充满行政化现象,高校的出发点和核心功能被严重扭曲,严重影响了高校的发展。作为教育界关注的热点问题,高校去行政化在我国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也被着重提及,我国依法治校进程的逐渐加快,因此本文从完善教育法的角度对高校行政化改革进行探析与思考。
关键词:去行政化;高等教育法;改革
1 基本概念
如何通过高等教育法完善去行政化的前提,是要了解依法治校的概念,即学校在我国现有法律和发展精神之下,根据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条例,对学校的大小事务行使相应的职责,这个概念包含两层含义:1.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机关以法律对高校开展工作;2.学校自身的管理主体对学校的大小事务进行管理。
2 我国高校的行政化与去行政化
2.1.表现
高校行政化主要是指高校在行使行政功能时的异化现象,即违背初衷、官僚化的在高校中进行工作,强调等级控制和命令的强硬执行,从而保证自上而下的统一性的行政效率。其局限性在于忽略了高校作為学术机构的特性,使得学术与行政范围混淆不清,将其完全对比行政单位进行管理,使得行政对学术事物产生过多的干扰。
因此高校进行去行政化,便要通过完善高等教育法来对学校的一些问题进行改革。
2.2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