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之皓

摘要:十三五阶段,“房住不炒”成为了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新基调,许多新兴调控政策应运而生,“租售同权”便是其中之一。本文通过对前人所做研究进行归纳与总结,并结合笔者自身思考,对“租售同权”做了新的定义。总结了政策推行所带来的积极效应与推行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提出一些浅薄建议。
关键词:租售同权;房地产;住房租赁市场
随着“房住不炒”的思想理念被提出,“租售同权”政策应运而生。 本文基于前人的研究成果并结合笔者自身的思考,重新定义了租售同权的概念,并就其推行带来的积极效应和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论述,并提出了建议。
1.“租售同权”的定义
目前,我国并未设相应法律规范赋予“租售同权(Tenants enjoy the same rights as home buyers[1])”明确严谨的释义。通过对前人定义的归纳整理,笔者认为“租售同权”即“通过立法,使公民以购房和租房两种方式,获得享有与房屋相关的同等社会公共服务的权利”。
2.推行“租售同权”的积极效应
“租售同权”自在2017年广州市作为试点城市被作为政策明确提出以来,作为一项新兴“国策”,其优点产生了许多积极效应。
2.1推进社会资源合理分配
租售同权的提出有利于推动住房资源合理分配和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使空置住房有了市场,住房资源能得到合理的分配,在不损害产权利益的条件下充分地利用公共资源。最核心是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从政策上落实了我国宪法所规定保护承租人利益的法律法规。赋予了承租人和房产所有人享受同等的义务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