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院校汽车维修专业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2021-10-13 20:35刘书琴
职业 2021年9期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 产教融合 企业新型学徒制 人才培养模式

课 题:本文系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校本课题“利益相关者视角下汽车维修专业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编号:201903,主持人:刘书琴)的研究成果。

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本质上是一种基于校企“双主体”的育人模式。自2015年人社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以来,在理论和实践层面都较好地推动了校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然而,在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过程中,中小型企业履行职业教育责任动力不足,人才培养仍旧停留在传统的顶岗实习、就业等浅层面,未能建构“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本文以技工院校汽车维修专业为例,深入分析如何通过构建协同育人机制,推动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一、研究基础:利益相关者理论

笔者依据米切尔(Mitchell)三要素理论,将企业新型学徒制的主要利益相关者界定为政府、职业学校、企业、行业协会四部分。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作用不同,只有充分发挥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协同作用,才能更好地实现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育人效能。

当前,我国企业新型学徒制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尚未形成有效的合作关系。一是政府层面还未形成完整的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框架体系,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保障乏力。二是职业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之间、不同地域的职业学校之间,在治理水平和软硬件设施方面均存在较大差距。三是中小型企业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动力不足,较多地停留在顶岗实习和就业层面的合作,未能真正实现校企“双元”育人。四是行业协会在企业新型学徒制中处于“缺位”状态,没有发挥其应有的服务、监督和指导的作用。由此可见,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当前急需通过利益相关者理论,厘清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进而构建有效的协同运行机制,从而提高企业新型学徒制的育人效能。

二、“四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机制

借鉴国外成熟的实践经验以及国内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试点工作成果,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构建基于政府、职业学校、企业和行业协会“四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机制。

(一)政府:完善相关政策,加强立法监督

当前,急需从国家层面建立完善的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法律体系,从而规范各利益相关者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行为。一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正式制度约束,尽快出台《职业教育法》等一系列正式制度,从法律角度明确企业育人的主体地位、制定学徒的薪酬标准、企业型教师的选拔条件和薪酬标准、财税减免和补贴政策、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企业选拔和考核标准等。二是制定系统的配套制度,在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如调整劳动力市场用工机制、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补偿办法等。三是通过舆论宣传,加大非制度约束的力度,如加强企业社会声誉宣传、大国工匠宣传等,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

(二)学校与企业:产教融合,实施校企“双元”育人

企业作为人才的使用方,从企业社会责任和经济学“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上讲,企业应主动参与校企合作,践行育人主体责任。在育人过程中,企业应侧重于学徒实践能力的培养,为学徒提供合法的边缘性的参与企业生产的机会。学校应侧重于学徒通用能力的培养,为学徒的可持续发展奠定知识基础。此外,学校与企业之间应当共同组建师资队伍,企业应选拔优秀的企业师傅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过程,主要负责学徒从业知识和技能的培养工作;学校应选拔优秀教师参与企业实践过程,将新技术、新工艺等企业一线知识引入课堂教学。

以技工院校汽车维修专业为例,学校与企业共同确定招生简章、招生人数、招聘岗位以及培养模式。第一年由技工院校负责学生通用基础知识和通用技能的培养,而企业则为学生提供参观的机会;第二年由技工院校和企业共同实施“半工半读”式的学习模式,学校负责传授专业基础知识和基础技能,企业则负责提供生产性实习岗位;第三年由企业开展学徒培训,以师徒形式开展技能培养,并实行企业化管理。校企双方共同组成考核小组,针对学徒的学习过程和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学徒的过程性评价主要由企业师傅负责,而结果性评价则主要以学徒所考取的职业能力证书为衡量标准。

(三)行业协会:明确行业协会职能,强化协同育人功能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行业协会在企业新型学徒制中的协同育人功能不强。当前急需从法律层面规范行业协会职能和运作方式,政府职能部门负责对行业协会进行监管;行业协会自身应加强管理,主动对外公开相关信息,增强公信力。此外,行业协会还应聚焦本领域,定期发布行业人才需求信息,监督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过程,与社会评价组织共同开展对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考核与评价,真正落实好教育部“把适宜行业承担的职业教育职责交给行业组织”的要求。

三、结论与建议

当前,我国企业新型学徒制还处于实践推广阶段,诸多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加强企业新型学徒制顶层设计建设,应尽快出台相应的企业新型学徒制的规章制度和配套机制,落实好税收减免等组合式奖励政策等。二是加强社会舆论宣传,提高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社会认同感。三是从国家层面完善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養模式的技术框架和培养体系,如制定专门的学徒准入标准,加强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过程管理和评价工作。四是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在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起步阶段,因国家政策和法律不健全等问题困扰,急需大量经费,用于开展项目研究,以期尽快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现本土化转变。

参考文献:

[1]秦程现.论企业的职业教育责任及其实现——基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视角[J].职业技术教育,2020(1) .

[2]张晓晖.财经类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问题研究[J].职业技术教育,2018(32).

(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

猜你喜欢
利益相关者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
关于政府审计几点问题的思考
基于利益相关者的公立大学财务治理的研究
产教融合背景下高职院校“双师型”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研究
校企协同应用型软件人才培养机制
产教融合提升课程有效性的思考
校企合作下的应用型物流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上市公司会计舞弊数据分析
独立学院商务英语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索
高校创新型人才培养制度的建设与思考
利益相关者视域下有色金属行业现代学徒制长效推广机制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