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辣椒起源与早期传播考》订补

2021-11-02 09:25:38程杰
阅江学刊 2021年5期

笔者《我国辣椒起源与早期传播考》(以下简称《考》)载《阅江学刊》2020年第3期。发表一年来,陆续发现一些细节错误和疏漏,兹就比较重要者订补如下:

一、明王象晋《群芳谱》所载番椒是调味品。《考》第一节、杂志第105页倒数第3行介绍王象晋《群芳谱》“番椒”条,乃附录于该书蔬谱“椒”目之后,可见万历后期辣椒最初传入我国山东时,即被视作花椒之类的调味品,所谓辣椒传入我国最初用作观赏的说法没有根据。

二、清屈大均《广东新语》所载番椒非辣椒。《考》第二节、杂志第117页第20—28行引康熙二十六年屈大均《广东新语》:“广州望县人多务贾,与时逐,以香糖、果箱、铁器、藤蜡、番椒、苏木、蒲葵诸货北走豫章、吴、浙,西北走长沙、汉口。”认为屈氏“所说番椒应指胡椒,至少很难认定其必指辣椒”,但下文又用作辣椒由广东北传湘、鄂、赣的证据,是认识犹疑徘徊。而考虑辣椒为一年生植物,種植极为简便,我国传种之初无论鲜蔬还是干果都无须跨省远途贩运,广人向内地贩卖的番椒应是胡椒而非辣椒,不能用作此间辣椒北传湘、鄂、赣的证据,相关论述应删去。

三、云南非我国辣椒首传地。国内外都有论者认为云南是我国辣椒首传地,由缅甸传入。这一说法不足据信:(一)云南方志最早的辣椒记载较内地晚百年。(二)在云南当地,方志记载又以中部的昆明附近及邻近川、黔的北部地区领先,而与缅甸较近的永昌、景东等滇西南地区记载都在乾隆晚期,时间明显偏后。《考》第五节、杂志第118页第23—26页严格按记载时间先后列述,可以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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