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宇泰
摘要:对校园欺凌的意涵辨析是分析刑事规制的前提,其具有隐蔽性、复杂性、规模性、持续性等特点。对校园欺凌的刑事规制旨在调整传统的以“教育引导”为中心原则的防治工作。基于法律解释学视角,刑事规制现状主要表现于显性的财产侵犯与人身伤害类犯罪和隐性的精神损害与信息网络型犯罪。理论实践困境包括刑事规制的功能异化与保护原则的暂时失衡、欺凌行为难以认定为具体的罪名,以及刑事规制研究缺乏实证数据支撑等。对应策略可采取:(一)调整具体的罪名条款与法律程序;(二)对“恶意补足年龄”的反思性借鉴;(三)落实刑事规制执行机制的深化配合等。
关键词:校园欺凌;刑事规制;法律解释学
中图分类号:D922.1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1)20-0069-03
一、问题的缘起
(一)“校园欺凌”的意涵辨析
近年来,校园欺凌现象由随机性、间歇性逐渐演化为形式的隐蔽性、对象的固定性、手段的复杂性、主体的规模性、侵犯的持续性、痛苦的长期性等特征。就加害程度而言,部分行为已经上升至违法犯罪,但在刑事规制层面仍受制于一些立法、执法、司法的盲区。“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在法律解释学的角度上是有区别的。在主体层面,欺凌是学生之间,而暴力则涉及家长、教师、校外涉黑势力等。在形成和存在机制层面,欺凌是基于力量不均衡的侮辱性的恃强凌弱,且伴随长期性、隐蔽性的消极互动关系;而暴力则强调显性行为本身的高度危险性和对法益的实际侵害,以及其对刑事责任要件的符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