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部外伤致下肢动脉栓塞而截肢的法医学鉴定一例

2021-11-24 11:48:41周程达
法制博览 2021年12期

周程达

(宁波诚和司法鉴定所,浙江 宁波 315000)

一、案例

(一)简要案情

沈某,男,1951年2月出生。2018年6月11日因交通事故致腹部外伤,后出现左下肢动脉血栓形成,左下肢重症缺血等,经相关医院行手术治疗后,遗留左下肢膝关节以下缺失等。沈某为处理本次事故赔偿事宜,于2020年9月11日要求本所对其目前左下肢膝关节以下缺失与2018年6月11日发生的交通事故外伤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方面进行鉴定。

(二)病史摘要

2018年6月11日,沈某因“车祸致腹部外伤1小时伴疼痛”于医院就诊。查体:脐上可见皮肤挫伤,腹壁局部压痛,左下肢血运差,血压125/83mmHg。初步诊断:“腹部外伤,腹腔内脏损伤待排”。

当日,沈某即出现左下肢疼痛、麻木并活动障碍,于2018年6月11日至7月3日入院治疗,右下腹可见瘀斑伴压痛,左小腿皮肤苍白,腓肠肌区及足背压痛,足背屈障碍,皮温下降,动脉搏动未及。腹部CT提示腹腔内积血,腹部及下肢血管造影(CTA)提示腹主动脉近髂总动脉分叉处管壁不规则增厚伴斑块、附壁血栓形成,左下肢胫腓干栓塞。入院次日行取栓术,术中并未见动脉血管破损,病理报告记载血栓伴机化,术后患肢出现缺血坏死,便行截肢术治疗。出院诊断:“腹腔积血,左下肢动脉栓塞伴坏死”。个人史:沈某每天吸烟约20支,烟龄40年。

同年9月19日行超声检查:心脏未见异常,双侧颈动脉硬化伴左侧斑块,左下肢动脉硬化伴斑块。

(三)法医学检验

1.书证材料

2018年6月11日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记载:沈某在受伤当时正骑电动车,证实其伤前肢体活动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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