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文婷
(天津浩思律师事务所,天津 300202)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消费水平也在随之提高,再加之生活节奏不断加快,传统的购物方式已经很难满足人们的基本需求。网络购物的出现,恰好可以满足人们无暇去实体店购物的需求,网络购物这一消费方式愈发受到人们的喜爱,在实践中被广泛使用。现如今,很多人都习惯于通过网络购买一些商品,网络购物在人们的消费方式中已经逐渐形成主流。与此同时,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形也较为普遍,不利于消费者权益的充分保护,对此,消费者必须懂得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络购物已经成为现阶段比较流行的一种购物方式,网络购物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网络购物具有虚拟性,人们在虚拟的网络平台结合自身的喜好与需求,通过商品的文字介绍和图片等信息最终决定是否购买这一商品,不像在实体店中购物一样,可以真实地看见和触摸到商品;其次,网络购物具有较高的便捷性,人们不需要走出家门,并且也不用等待商场或者商店开业,随时随地都可以在网络中购买到自己所需要或者喜欢的商品,与传统的购物方式相比,网络购物更加便捷、省时、高效;最后,网络购物的风险性也较高,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人们在进行网络购物时通常需要填写一些个人信息,包括姓名、住址、电话等,稍有不慎很可能会造成个人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