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雪飞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上海 200000)
当前经济的发展逐渐呈现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日益兴起的新兴行业不断推动着产业进行升级,企业向多元化业务模式发展。面对这种现象,在行业和业务发展需要方面已不能再应用原收入准则,其具有的收入确认、计量原则、披露列报等等都已跟不上现代企业经济发展需求[1]。其中对施工行业的影响最为明显,为了能进一步实现向国际会计准则靠近,保证在会计信息方面更具有真实性,促进会计信息质量提高,国家财政部针对此提出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的出台极大影响了建筑施工企业的核算和管理,因此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需要对新收入准则带来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建议。
总体来说,新收入准则是合并了原收入准则以及建造合同准则,建立一份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式。在业务类型上除了与建造合同有关的建设施工业务外,还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业务类型,例如无损检测技术服务以及检维修业务等等。在原收入准则中,一般是通过界定和判断收入业务类型来选择适合企业的收入准则。和原收入准则不同的是,新收入准则将选择这一步骤省略了,转变为统一收入确认模式[2]。相较于原收入准则,这种统一收入确认模式不仅能促进会计信息质量可靠性的提高,还能进一步将不同企业间的纵向会计信息可比性实现了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