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协会的运行机制探究与启示

2021-11-27 11:29周贤江蔡杰涛
湖北体育科技 2021年10期
关键词:中国篮协委员会代表

陆 广,周贤江,薛 峰,蔡杰涛

(1.武汉体育学院 篮球教研室,湖北 武汉430079;2.宜昌市第一中学,湖北 宜昌443000;3.武钢三中,湖北 武汉430080)

2017年初,国家体育总局下发了《关于篮球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篮球运动管理中心将自身所承担的职能业务开始正式移交给中国篮球协会,这也意味着中国篮球实体化改革由前期的准备阶段正式进入实质性阶段,中国篮球协会将全面接管、负责我国职业联赛、国家队、后备人才培养等各项实体业务工作[1]。同年,我国最具社会影响力的篮球运动员姚明,当选为新一届中国篮协主席。上任伊始,他便提出要借鉴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协会的模式,筹备创建由我们球员自己推选产生、并为我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切身利益服务的中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协会。对于我国职业体育组织而言,职业运动员协会尚是新生事物,如何构建协会?其服务宗旨、内部组织架构、功能又是怎样?这些问题的答案都有待于我们去挖掘与思考。

本文以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协会为研究样本,以其内部组织架构、资金来源渠道、物业资产形式以及相关监管机制为研究对象,希望借鉴参考他们几十年来所取得的宝贵经验,“洋为中用、古为今用”,结合我国当前国情,发挥我们后发优势,为我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协会的构建与发展、为我国职业运动员的自身权益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提供理论性的建议与意见。

1 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协会发展历史回眸

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协会成立于1954年,那时的NBA球员的劳动权力、福利待遇远没有今天这般受到法律与联盟的共同保护,绝大部分球员的合同中不涉及训练津贴的发放,也没有最低工资保障,个人养老金计划与医疗保险等条款更是无从谈起,所有球员一个赛季的平均工资仅为8 000美元(1955年美国人年平均工资为3 500美元)。在此背景下,由波士顿凯尔特人队的球星鲍勃·库西发起、汤姆·安德森和奥斯卡·罗伯森等知名球星共同响应,宣布成立“美国职业篮球运动 员 协 会”(Nation Basketball Players’Association, 简 称NBPA),意在为广大球员从NBA联盟那里谋取更好的劳动权力与福利待遇[2]。但是,作为资方的NBA联盟及董事会对他们的提议嗤之以鼻,联盟拒绝承认该组织的合法性。直到10年之后的1964年,NBA全明星赛首次向全美地区进行电视直播之际,在协会统一领导下,所有参赛球员以退赛为要挟,迫使NBA时任总裁沃尔特·肯尼迪第一次公开承认职业篮球运动员协会是“独立的、唯一被联盟认可的,可以代表所有参赛球员表达诉求的协会组织”[3]。自此,该运动员协会浓墨重彩地登上了NBA历史的发展舞台。经过半个多世纪的不懈努力,该协会的各方面工作均取得了令人惊讶的成就,也使得职业篮球运动员的生存环境发生了质的飞跃。还是以球员个人收入这一指标为例(见表1),NBA现役球员在2017年新的劳资协定框架下,个人年平均收入由2015年的620万美元跳增到850万美元,而普通美国人在同期的年平均收入为4.5万美元[4],二者之间的收入差距已由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2.5倍扩大到如今的近200倍,可谓天差地别,只此一例便可以证明运动员协会在其工作中所取得的不凡成就。

表1 2011~2017赛季美国NBA球员平均年薪

2 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协会运作机制探究

“机制”一词原意为机器的构造与工作原理,现已广泛运用到自然现象与社会现象[5]。运行机制是指事物内部各因素的结构、功能与相关关系,以及这些因素发挥的功能、作用及其运行方式。就本文所探讨的运动员协会而言,其运行机制就是引导与决策协会内部人、财、物等要素活动的基本准则及相应制度。

2.1 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协会内部组织架构与相互关系

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协会每届任期为4年,换届选举前有意参选协会主席或副主席的球员按照协会的组织章程主动进行候选人信息登记,由在役的450名球员根据候选人名单集中投票,选出由9人构成的运动员协会执行委员会,其中设主席一人、第一副主席一人、常务副主席6人,秘书长一人。另外,每只球队自行推选一名本队现役球员作为该球队的球员代表(每支球队可根据需要另推选一名球员作为候补球员代表),由这30名球员代表共同组成运动员协会二级监督小组,他们代表所有会员对协会高级管理层的主要工作进行监督,防止其与资方之间存在不当的利益关系,进而破坏运动员协会在球员心目中崇高的地位[6]。执行委员会委员一经确认,协会的人力资源部便会遴选并推荐适合担任协会执行董事及执行董事助理的人选名单,该名单必须要通过9名执行委员会委员与30名球员代表人数总和的四分之三同意后(即至少通过30票)才能生效。执行董事是负责整个运动员协会运转的实际领导者,协会下属的所有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高级顾问团队的选聘均由执行董事全权负责。在每赛季的休赛期与全明星赛期,执行董事与董事助理必须就本阶段的工作情况向执行委员会进行详实的述职汇报,执行委员会对其工作给予总体评价,并就协会目前面临新的问题与工作计划进行集体协商,提出处理方案并交由执行董事予以落实。球员代表即是球队与运动员协会沟通的枢纽,同时也扮演着协会工作监督者的角色,任何重要决议,比如:协会慈善基金会相关捐赠项目的选择、对北美落后地区青少年运动员进行长期资助项目的推选、为已经退役的NBA老一辈运动员购买终身医疗保险项目等一类重要事宜,都需要得到球员代表过半数的支持才能得以生效。

2019年2月,经所有会员集体投票,新一届运动员协会领导层正式组成,包括连任的协会主席克里斯·保罗,第一副主席安德尔·伊戈达拉,副主席保罗·加索尔、杰伦·布朗等人。由于他们均具有优良的个人操守、坚韧的意志品格以及灵活的沟通能力,因而在球员内部拥有着强大的亲和力与号召力。该领导层的构成使得运动员协会在同NBA联盟进行沟通与交涉时有了重要的筹码,同时也意味着拥有了更多的话语权。该协会目前下设包括市场推广部、金融财务部、法律事务力部、宣传交流部、运动医疗部、数字技术网络部、战略规划部、人力资源部等11个部门。现任执行董事是于2014年当选的米歇尔·罗伯茨女士,她是来自华盛顿的著名女性律师,同时也是北美四大职业体育联盟中第一位运动员协会的女性领导者[7]。其它部门负责人与工作人员均由外聘的专业人士担任,其中以法律事务部、金融财务部、数字技术网络部和球员发展计划部等几个部门的工作人员最多,这也从侧面体现出运动员协会在最近几年工作的重点所在。

2.2 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协会经费来源与监管制度

从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上看,它不仅是一个服务于所有球员的自治团体,更像是一个传播篮球运动正能量的社会化组织,其开展的各项活动均以篮球为原点,以点带面,服务于社会的各个层面。比如:组织社区青少年篮球训练营、开展非营利性的基层篮球教练员培训班、促进各种慈善基金的募捐、以及针对非洲落后地区进行医疗救助等。运动员协会在经费方面能否给予有力支持是此类活动能否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因此探究其经费来源渠道与监管制度的建设对于我国篮球运动员协会的未来构建有着直观的借鉴意义。总的来说,美国职业运动员协会资金的来源很宽泛,仅举几例予以佐证:

1)会员缴纳的会费:运动员协会明文规定所有会员每年应按照其个人合同收入的1%比例上缴会费[8],还是以2017年NBA球员的平均工资850万美元来计算,即每人每年度应缴纳的会费为8.5万美元,联盟所有球员一年缴纳的会费总计大约为3 800万美元。

2)NBA电视转播收入分成费:2016年7月,NBA联盟同ESPN与TNT两家电视台签订一份为期9年的电视转播合同,合同金额高达240亿美元[9]。换言之,NBA比赛的电视转播费用每年就高达26.6亿美元,这几乎是此前电视转播合同价值的3倍;另外,我国的腾讯公司获得大中华区网络独家直播权,为此腾讯公司每年需向NBA联盟支付3亿美元的直播版权使用费。按照联盟与运动员协会签订的有关电视与网络转播费用的分成协议,协会每年仅此一项收入就高达1.36亿美元。

3)电子游戏NBA2K球员肖像版权费:NBA2K系列电子游戏是有史以来最受欢迎的篮球类电子游戏,其高仿真度的NBA比赛实境让该游戏在全球的电子游戏玩家中备受追捧,仅在美国本土,NBA2K18的游戏销量就超过了1 000万份。从1997年至今,2K系列NBA实景游戏在世界范围内发售超过8 000万份。

4)该协会在2017年成立了一家名为National Basketball Players INC(简称NBPI)的商业机构,并从联盟那里收回了用于经营NBA球员个人特征的“集体权益商用开发权”。所谓“集体权益商用开发权”是指NBA联盟内所有球员的肖像、姓名以及球衣号码等的使用权与经营权。今后,但凡有商业公司需要同时使用5个及以上NBA球员的上述权益时,就必须先获得NBPI机构的独家授权。拥有此开发经营权每年可以使协会增收大约3 000万美元。

多渠道的经营与合作,使得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协会的收入极为可观,作为非营利性组织,如何保证协会资金的正确使用也因此备受关注。依照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协会财务制度之规定,NBA联盟与球员代表对协会资金使用情况起双重监督作用:首先,依据NBA联盟与运动员协会签订的经费监管协议,NBA联盟对运动员协会的资金使用情况始终具有知情权,并对相关活动经费的落实情况始终具有核实权;其次,执行委员会与球员代表也会通过第三方机构定期审核协会财务报表[10]。2013年初,时任协会主席德里克·费舍尔与球员代表一起,通过一份独立的财务审计报告发现前执行董事比利·亨特涉嫌私自将一笔60万美元的协会资金挪用于他处并刻意隐瞒了这一行为。因此,在当年二月举行的运动员协会冬季会议上,执行委员会和球员代表们对比利·亨特投下了不信任票,进而罢免了他的职务[11]。可见,双重财务监管制度较为有力地保证了运动员协会资金不会轻易被挪作他用。

2.3 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协会物权管理与运营制度

尽管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协会的财力雄厚,但其本质属于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加之协会与NBA联盟签订的财务监管协议明文规定,禁止将协会经费用于债卷、股票、黄金等投资项目。因此,该协会目前的物业资产仅集中于位于纽约的办公总部大楼以及分布在全美不同地区的数个设施完备的训练培训中心。协会规定,对于那些即将参加NBA选秀的青年篮球运动员或海外球员在使用总部或其他培训中心的训练设施时,物业公司只能象征性的收取费用,因为运动员协会相信,这些年轻人未来都可能成为该协会的中坚会员,应该从他将要踏入NBA联盟的那一刻起便为其提供帮助。为保证服务质量,协会后勤保障部门从全美精心挑选并聘请了多个专家团队,涉及运动损伤、康复理疗、体能训练、运动营养、心理治疗等不同领域,他们的薪酬由运动员协会统一支付。在场馆空闲期,该实体物业向来自世界各地的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实行有偿开放并提供高标准的配套服务——“NBA篮球一站式体验”服务,尽管该体验服务价格颇高且需要网上预约,但人们仍然趋之若鹜,由其所带来的不菲收益除用于场馆的日常维护外,还用于支付总部工作人员与自愿者的薪酬。

综上所述,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协会的运行机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人事构成自主化。作为自治性组织,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协会的核心领导层是由球员自我推荐与球员代表投票选举而产生的,他们均为现役球员;工会具体管理工作由外聘的执行董事全权负责,30名球员代表既是协会核心领导层的选举者、又是协会管理层工作的监督者。2)经费来源多元化。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协会经费来源渠道较多,从收取会员会费、电视转播费用,再到运动员肖像权使用费等,充足的经费为协会各项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协会经费的使用既有其自主权,同时也受到NBA联盟与球员代表监督小组的双重监管,以确保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3)物权制度简单化。作为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协会的物业资产仅限于其总部大楼与分布在全美各地的数个球员训练中心,物业经营带来的收益皆返用于该物业的日常维护与支付自愿者的薪酬。

3 域外经验对构建我国篮球运动员协会的启示

2018年2月,我国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又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决定》指出“要推进社会体育组织改革,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克服社会组织行政化倾向。同时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理顺政事关系,实现政事分开,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指导下,我国篮管中心与中国篮协正式完成改制后的脱钩工作,篮管中心将职业联赛经营权交由中国篮协,意味着我国篮球职业联赛已经正式迈入市场化运营时期,在姚明主席的推动下,CBA公司作为资方代表已经成立,而作为劳方代表的职业篮球运动员协会还处于空白状态。国外经验已经表明,采用市场化运营的职业体育联赛必然会出现劳资双方之间的矛盾与争端,学者王建国认为“在NBA联盟中,劳资双方的制衡机制是永远存在的,任何一方的过于强大都不利于职业篮球联赛的发展。”可以说,构建我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协会对推动我国职业篮球运动进一步发展意义重大。结合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协会发展经验,笔者对我国篮球运动员协会的组织架构与运行机制进行了如下设计。

3.1 我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协会的组织架构

通过对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协会组织架构进行研究,我们发现,该协会是通过管理单元、执行单元与监督单元这种三位一体式的构建模式对其内部组织进行架构,实行的是“管理层负责管理与决策、执行层负责统筹与运行、球员代表负责推选与监督”这一运作模式。管理委员会、秘书处与球员代表委员会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这种包含推选、分权与监督的组织架构也完全符合我国民政部门对基层社团组织提出的“社团组织要由决策机构、执行机构与监督机构共同构成”的基本要求,因此也完全适用于我国篮球运动员协会的内部组织构建。

就协会组织权利而言,我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协会最高权力机构应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应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员共同商讨协会各项重大事务,闭会期间则由秘书处行使管理委员会职权,执行全国会员大会相关决议。另外,每届管理委员会任期可为3年到4年,任期期满后由球员代表委员会进行投票选举,推选出新一届管理委员会主席及常务委员。就协会工作的运行机制而言,我国篮球运动员协会可以实行“管理委员会决策下的秘书长负责制”这一运行模式。即:由会员代表大会推选出来的管理委员会对协会整体工作负有管理权与决策权;秘书长作为协会具体工作的执行者与推动者,负责协会所有具体工作的落实与推进;球员代表委员会作为协会内部的监督部门,负责监管管理委员会委员与执行委员会工作、审核协会财务报表等事宜(见图1)。

图1 中国篮球运动员协会内部结构设计图

3.2 我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协会运行机制初探

3.2.1 协会人事遴选

1)管理委员会委员的遴选

管理委员会作为运动员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委员选举工作直接影响着协会未来工作的开展与效率,尤其在协会构建初期,其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所谓“万事开头难”,管理委员会能否顺利组建关乎到整个运动员协会后续工作的衔接与展开。笔者认为,运动员协会固然为自治性组织,但考虑到我国传统“官民思想”的影响,还是应在中国篮协主导下进行管理委员会委员的首次选举才会更显稳妥。委员候选人也应力推那些专业技术突出、社会形象良好、敢于承担责任的现役或退役的明星球员,如已经退役的陈江华、张庆鹏、陈磊等老将;现役的如郭艾伦、易建联、翟晓川、贺天举等球员,他们都是合适的委员人选。以他们为主体构成的管理委员会,即能凸显“球员治会”这一协会本质特征,又在与联盟进行集体谈判时会更具话语权,更利于协会后期外联工作的展开。这一点在美国NBA篮球运动员协会管理会委员的选举中也表现得很充分。

另外,由于我国职业篮球联盟是由CBA、NBL和WCBA共3个联赛共同构成,因此在管理委员会中,除来自CBA联赛的委员外,还应有来自NBL联赛和WCBA联赛的委员,并依据运动员协会章程按比例给予分配委员席位。主席一职应由委员会委员自行投票选举产生,对于其现役或退役的身份,笔者认为在协会构建初期不应加以限制,票多者得、力强者上。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有两种类型的球员不适合在运动员协会管理委员会任职,一种是退役后在原俱乐部继续担任其他行政职务的球员,如原广东队球员朱芳雨;另一种是在俱乐部拥有自己的股份,与俱乐部有着密切利益关系的球员,如福建队现役球员王哲林等人。

2)球员代表的推选

在2015年,原中国篮协竞赛部部长张雄就曾提议,中国篮协准备借鉴美国篮球运动员协会的管理模式,针对CBA联盟中的20家参赛俱乐部,由每支俱乐部推荐一名本队球员作为该球队的球员代表,一起组成CBA球员代表委员会,并准备将其挂靠在联赛办公室管理之下。但由于工作目的不清晰、职权界定不明确等原因,时至今日该组织也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可以说,在我国职业体育组织中,球员代表委员会作为球员群体代表目前还处于一个可有可无的位置。但在国外职业运动员协会中,球员代表委员会却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前文研究表明,在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协会中,球员代表不光拥有对协会工作的绝对监督权,同时还拥有一定限量的决策权,即:任何涉及球员利益的决策与提案,以及协会大额财政支出项目都需要获得球员代表委员会的同意才能得以生效。

就我国篮球运行员协会的球员代表推选机制而言,我国职业篮球联赛是由CBA联赛、NBL联赛和WCBA联赛共同构成,所有参赛球队共计49个,参考国外运动员协会球员代表的推选办法,每支俱乐部需要推荐一名现役球员作为该队的球员代表,那么我国篮球运动员协会的球员代表委员会就应有49名委员共同组成。此外,我们还可以借鉴美国篮球运动员协会的候补代表机制,即:每支球队除提供一名正选球员代表名单外,还需提供一份“候补球员代表”名单,若正选球员代表不能按时参加会员大会,可由该队候补球员代表代为参加,这就有效保证了出席会员大会的委员数量能够达到协会章程之要求,会员大会的各项决策也自然具有了合法性与有效性。

3)协会秘书长的委选

秘书处是篮球运动员协会具体工作的实施者与推动者,秘书长又是秘书处的“执牛耳者”,管理委员会作出的任何决策都需要秘书长去具体执行与落实。因此,秘书长不仅要在熟悉行业情况基础上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基础,具备与中国篮协、CBA公司良好的沟通联系能力,同时还要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亲和力。由于美国篮球运动员协会的“高薪外聘”模式具有专业性强、选择面宽、操作性佳等优点,笔者认为其模式同样适合我国篮球运动员协会之需要。我们着重需要考虑的是在协会构建初期,在职能部门尚未完善之时,如何推选产生秘书长的候选人名单?目前看解决这一问题有两种办法:委托社会上的人力公司就协会秘书长一职,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聘与考核,并将符合协会要求的候选人名单交予协会管理委员会,由管理委员会与球员代表委员会集体投票后,最终决定秘书长的人选;由中国篮协推荐若干合适人选,再由协会管理委员会与球员代表委员会集体投票后予以决定协会秘书长的最后人选。若是采用这一种办法,笔者认为我国篮球名宿,著名篮球解说人张卫平老师、篮球节目著名评论人马健老师以及著名篮球经纪人夏松等人都是合适人选,原因在于这几位老师对中国篮球职业联赛发展历史与现状有着深刻了解,并且在我国篮球圈拥有独特的个人魅力与广泛的人脉关系,这无疑为协会后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非常便利的条件与平台。

3.2.2 协会经费来源

运动员协会作为民间社团组织,其自身的经济水平是影响协会能否有效运转的基础性条件。一般说来,协会组织应依据实际运行情况,通过收取会费、接受捐赠或资助,并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收取相应费用、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等作为协会组织主要的经费来源。因此,我国篮球运动员协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获得协会的活动经费:1)2020年4月,在姚明主席与CBA公司的共同努力下,中国移动将出资40亿人民币购买中国各级篮球职业联赛未来5年的5G手机客户端直播权。如果我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协会能像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协会那样获得一定份额的分成,这将成为协会最主要的活动经费来源。2)运动员协会应与CBA公司签署协议,从CBA、WCBA等其他现场广告费用中获取一定比例的分成。3)与CBA联赛主赞助商“李宁体育”、WCBA联赛主赞助商“匹克”公司签署协议,从CBA、WCBA联赛服装产品和附加体育产品的销售额中按分成比例提取费用。4)如前文所述,英、美职业体育运动员协会经费来源的另一主要渠道是依赖于企业赞助和广告收入。因此,我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协会应积极与社会商界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断创新体育赞助与广告市场的开发策略;同时要与企业建立长期而稳定的合作关系,进行有效的功能整合、发挥各方优势,实现体与商的合作共赢。

3.2.3 协会工作监管

监督机制是现代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建立一种实施控制的行为方式。运动员协会与公司一样,需要对执行机构与执行人员进行相关的监督。论及我国篮球运动员协会监管机制,中国篮协与球员代表委员会应当对协会工作与财务事项发挥双重监督职能。从内部监管机制来说,协会管理委员会与球员代表委员会运用考核权和任免权对协会秘书处及内部职能部门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并定期委托第三方审核机构对协会工作进行复查,尤其是大家普遍关注的财务问题,由于运动员协会自身具有非营利性质,因此财务要做到收支均衡、账清目明;从外部监管机制上说,中国篮协与CBA公司也应对运动员协会的具体工作内容保有一定的知情权,协会外联部门应定期向中国篮协与CBA公司理事会发送工作简报。中国篮协有权不定期对协会的财务报表进行独立审核,并对协会开展的主要活动具有知情权;篮球运动员协会也应主动邀请中国篮协、职业联盟理事作为旁听代表出席球员会员代表大会等会议。此外,运动员协会应主动完善协会内部信息披露机制,即协会应采用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如编发信息资料、颁布年度报告、建立并及时更新协会网站信息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公众提供协会最基本、最关键的信息,为协会会员、中国篮协、职业联盟以及社会公众所获得利用。如有会员在协会公开信息的基础上仍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时,可以向运动员协会提出申请,协会应根据其不同需求提供相应信息,以此增加内部监督效率。

4 结语

姚明当选篮协主席代表着中国篮球职业联赛“管办分离”之路正式启动,作为我国职业体育改革的先行者,CBA篮球联赛也由被人诟病的“伪职业”向真正的职业联赛体制大步迈进,在此机遇下,我们应“扬弃”得借鉴国外职业体育组织的先进经验,在中国篮协的大力支持下,在“维护球员自身权益、促进球员自身发展”这一工作宗旨下,结合我国现实国情,全力办好我们自己的“职业篮球运动员协会”。职业篮球运动员协会也应在具体的组织构建与制度建设中,做到“集思广益、开拓创新”,为我国其他职业体育联盟运动员协会的构建提供先行经验、树立标杆效应,努力当好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改革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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