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生法治意识培育的路径探索

2021-11-29 13:56闫双
江苏教育研究 2021年27期
关键词:法治意识路径探索高职生

摘要:《民法典》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迈进新阶段,高职生群体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治意识高低影响我国法治化建设进程。文章针对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意识淡薄,法治意识培育内容受限、路径单一的现状,提出在高职生法治意识培育中采用1+X培育路径,主张以教师、教材、学校为核心发挥相关法治主体的作用,力求全方位、多主体、深层次提升高职生法治意识,发挥教育为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国家建设服务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高职生;法治意识;培育;路径探索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21)09C-0069-04

党的十九大提出到2035年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同时,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化社会、法治化国家。2020年《民法典》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进程迈进新阶段,推进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指标。我国高职生群体规模庞大,教育部2020年新闻发布会显示,我国现有职业院校1.15万所,在校生2800多万人,其中高职招生在普通本专科的比例达52.9%,伴随高职校百万扩招政策的实施,高职生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高职生作为国家法治建设的主力军,需具备足够的法治意识,推进国家法治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实现。

一、高职校学生法治意识培育内涵

“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被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1],要把法律法规铭刻在学生的心中,就必须从学生的法治意识培育层面着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法治意识是人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可、崇尚、遵守和服从。法治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后天的教育和培养才能形成。培育高职生的法治意识,目的是使学生发自内心地认同、捍卫法律,并把这种认同内化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行为。

培育高职生法治意识要以了解学生已有的法治认识为前提,有针对性地开展,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注意遵循学生法治意识的形成规律,以权利意识、义务意识、规则意识、平等意识、诚信意识和法律至上意识为培育内容,把法治情感的培育放在首位,在情感认同的基础上提升学生的法治信仰,用法治信仰引领学生的法治行为,直至帮助其养成良好的法治行为习惯。高职生法治意识的提升不仅能够帮助学生识别违法犯罪现象,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推进我国法治现代化进程。

二、当前高职生法治意识培育现状

(一)高职生法治意识现状

据我国2019年司法大数据统计,目前我国的全部犯罪中青少年犯罪占比达七成,2013—2018年青少年犯罪年龄分析发现,16—18岁的青少年总体犯罪率高达70%,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国家司法研究院在对2016—2017两年间全国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统计中发现,这些犯罪的青少年大多家庭情况复杂,来源于流动式家庭、离异家庭、留守家庭、单亲家庭、再婚家庭的孩子最多。

我国职业院校新入校五年制高职生的年龄集中在15—18周岁,此年龄段正是青少年犯罪的高发期,通过调研发现,相比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高职生来自流动式家庭、再婚家庭、留守家庭和缺损型家庭的较多,亲子关系的缺失导致部分高职生思想偏激、情绪难以控制,更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北京市海淀区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有近60%的青少年来自以上类型的家庭。根据山东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出来的数据,2014—2016年间山东省法院一审结案的职校生犯罪案件、犯罪人数、被侵害人数逐年增加。高职生犯罪率居高不下,被侵害人数增加的根本原因在于自身法治观念淡薄,法治意识低下。

通过校本研究发现,当前高职生法治意识总体水平较低,法治意识较高的只占10%左右,60%以上的学生法治意识一般,30%的学生法治意识较差。访谈发现,一些学生存在未成年人犯罪会受到法律保护这种错误认识,对于某一行为是否违法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甚至一些学生有过轻度违法行为。

(二)高职校法治意识培育现状

对筛选出的法治意识相对高一些的学生进一步研究发现,学生法治观念多来源于学校德育教师教学和网络自学,家庭、相关法治机构和社区功能的作用发挥有限。高职校中从事法治教学的教师往往是德育课教师,从专业角度而言,德育课教师较擅长的是对学生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大部分德育教师没有法学背景,对法律问题存在解读不专业、挖掘不够深入的问题。高职校法治培育中还存在培育内容匮乏的问题,只有《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及《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两本教材有涉及法治培育的内容,其中《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礎》仅有两章涉及,《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久理论体系概论》只是从法治发展和建设的角度简单提及,法治培育教材内容有限、针对性不强。虽然部分职业院校也有自己开发的法治校本教材,但由于开发人员的法治素养有限,自主开发的教材存在法律专业性不足的问题。仅有的法治培育内容又存在教师授课方式单一的问题,以纯理论教学为主,脱离学生生活实际,满足不了不同专业学生的实用性需求,一些学生感兴趣或已经遇到的法律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相对于普通高校的学生而言,高职生更喜欢鲜活、有用的学习内容和灵活的学习方式,有限的纯理论知识学习激发不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学生已习得的有限法律知识又难以用于实践,这些因素都不利于学生法治意识的形成。

高职生法治意识的增强有助于自身更好地融入社会。作为家庭的重要成员,学生自身法治意识的高低又会影响到现有及未来家庭,以2800多万高职生为媒介,其影响范围难以预估。我国要在2035年实现法治现代化,需要发挥高职生群体在国家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学生本身存在特殊性,是处于发展中的人,其法治意识具有可塑性,培育时要重视培育路径的选择。

三、高职生1+X法治意识培育路径

(一)1+X法治意识培育路径的内涵

高职生法治意识培育1+X路径,强调发挥一个主体作用的同时,兼顾其他参与主体的作用,主体与参与者之间相辅相成,共同致力于提升高职生的法治意识。对于高职生1+X法治意识培育路径的解读可以从不同的维度入手,比如,从遵循的培育理念层面解读,该模式中的“1”代表学生,“X”代表其他所有参与高职校法治意识培育的主体。“1”为主体,即坚持以学生为主体。在对高职生法治意识培育时,无论是法治意識培育内容,还是培育方法,抑或培育过程,处处都要体现学生主体这一培育理念。在坚持学生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其他教育参与者的协同作用。

1+X理念要融入高职生法治意识培育的所有方面,做到宏观和微观相结合,体现在法治意识培育内容、培育主体和培育机构等各方面。法治意识培育内容方面体现为法治意识培育教材加专门法律、政策法规和互联网法治资源等,以教材这个“1”为核心,充分发挥其他法治培育资源的作用;法治意识培育主体方面,以思政课教师这个“1”为核心,发挥法治社团、学习小组和法律界专门人士的作用;法治意识培育机构方面,以学校这个“1”为培育核心,社区、家庭、法治机构等作为法治意识培育的重要补充。

(二)1+X法治意识培育路径的践行

1.以教材为核心,发挥专门法律、政策法规和互联网法治资源的作用。法治意识培育内容方面的1+X路径,通过借助专门性法律和互联网法治资源对教材这个“1”进行重组加工,更新和完善法治意识培育内容。据统计,2020年我国手机网络用户达9亿,高职生更是人手一部手机,手机网络的使用受到学生青睐。因此,具体操作方面,可以充分发挥互联网资源、学习平台的作用,通过建立学习组,筛选整理与教材相关的法治资源分享或直接发布给学生,指导学生学会运用互联网平台资源。例如,指导学生合理运用微信相关功能,关注与法治相关的微信公众号,推荐学生自主浏览“学习强国”App上的“法纪”栏目资讯等。

考虑到大部分高职生毕业后会直接走上工作岗位,除常规的普适的法治内容培育外,高职校还要注重增强法治培育内容的针对性,结合不同学生的专业背景有针对性地增加法治意识培育内容。比如,计算机专业学生增强《国家网络安全法》的培育,建筑专业学生增加《建设施工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法》的培育,金融、电子相关专业学生增加《经济法》《电商法》的培育,教育专业学生强化《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内容的培育。帮助高职生在专业法律法规的指引下,提升法治意识。

(三)以教师为核心,发挥社团、学生和法律界专门人士的作用

职校教师作为法治意识培育的主体,作用重大,但考虑到教师法律素养有限,因此在职校开展法治意识培育最好的模式是以教师这个“1”为核心,充分发挥社团、学生和法律界专门人士等“X”的协同作用,尽可能调动所有参与者的积极性,共同致力于提升高职生法治意识水平。

职校教师作为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的主体要有意识地提升自身法治素养,可以通过参加法治讲座、培训或看慕课自学,也可以自主对法律案件进行分析并对比专业人士的解读,提高自身法治意识,从而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职校教师在对学生进行法治意识培育时要及时更新自身法治教育理念,采用多样灵活的教学手段吸引学生自主学习,组建法治社团或学习小组,发挥学生群体间相互影响的作用,积极带领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活动,比如宪法日、学法周、模拟法庭等活动,将常规教学与法治活动相结合。设置新颖的法治相关课程的考核方法,增加趣味性法治知识比赛,让学生看到实实在在的收获。

完善职校法治师资结构,可不定期邀请法官、律师为法治授课教师开展培训,通过改革教师考核机制提升全校法治培育相关教师的法律素养,组建律师、法官等法律界专门人士的兼职教师队伍。把学生学习、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专业人士,听取法律界专业人员的建议,在学以致用的同时,感受专业人员依法办事的风格和理念,提升自身法治意识。

(四)以学校为核心,发挥社区、家庭、法治机构的作用

职业院校是开展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的主场地,因此,学校要为教师开展法治意识培育活动提供便利,协调专门的法治机构,做好法治意识培育方面的合作。各机构各司其职,协同培育,学校做好法律知识方面的培育,家庭做好规则意识、责任意识教育,社区负责营造良好的法治生活环境。

“在我国‘依法治国的大环境影响下,高等教育应奉行高校‘依法治校的理念,充分发挥法治在学校运行管理中的作用,通过法治手段营造良好校园法治环境。”[2]学校应注重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设置法治宣传栏,做好学校公众号法治宣传,协调好与社区、家庭的合作,共同致力于提升高职生法治意识。要以学院或专业为单位组织教师带领学生进社区,实地调研社区居民遇到的法律问题或存在的法律困惑,把搜集到的问题带回课堂,引导学生帮助身边人解决法律难题,学生以案学法、教师以案释法,必要时可寻求法律界专业人员的帮助,并做好学校公众号的宣传,吸引、带动更多学生主动参与,帮助学生在实践中提升自身法治意识。

与法治机构比如地方法院、检察院、监狱开展合作,邀请专业人员为教师、学生、家长等群体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或沙龙活动,开辟法治教育新场地,带领学生走进案件庭审现场,鼓励学生参加专门机构组织的法律实践活动。与这些机构有效合作,能够帮助学生对法律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形成更深刻的认识,学生会自觉地去敬畏、遵守法律,延伸的课堂教育效果要远远高于常规的学校课堂。

提高高职生法治意识,是我国实施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也是时代赋予高职校的新使命,1+X的职校法治培育路径做到了理论与实践、宏观与微观相结合,是当前提高高职生法治意识的有效路径。高职生法治意识的提升不仅对自己的生活百利无害,而且对于现代化法治国家建设意义非凡。

参考文献:

[1]方华文.社会契约论[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 2006:53.

[2]王玮琦,徐一娉.高等教育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J].教育教学论坛,2018(41).

责任编辑:陈向阳

*本文系江苏省2019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工作专题“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高职院校法治意识培育的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19SJB169)阶段性研究成果。

收稿日期:2021-05-09

作者简介:闫双,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宜兴分院(江苏宜兴,214200)助理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思想政治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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