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法制与高校师生权益

2021-12-02 13:19湖北医药学院
亚太教育 2021年21期
关键词:高校教师义务权利

湖北医药学院 李 琛 游 磊

一、高等教育法律制度

高等教育是在教育基础上的继续教育,高等教育法是规范高等教育的基本法律,它的地位轻重取决于高等教育的地位,因此高等级教育法是高等教育实现依法治教的重要法律依据。高等教育法制是具备法律意义的,经过立法、执法和司法等方式,规范和保障高等教育事业的顺利进行。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经历了三个重要发展阶段,包括1949年至1977年的启蒙期、1978年至2002年的转折期,以及2003年至今的深化与改革期。

教育法学属于法的一种,主要是国家管理教育所运用的全部法律的总和,也是我国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基础。一般而言,教育法学以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理论、政治学为理论基础,通过社会调查、历史考察,再通过比较分析、个案研究等方法,发现我国教育体系中所存在的问题,然后将这些问题反馈给国家的教育部门,教育部门根据所反馈的问题,制定新的法规,并不断完善我国的教育政策法规,最后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近代以来,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教育法制与依法治教的建设也将变得更加完善。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交叉的,法律赋予了教师权益,同样也赋予了教师相应的义务。广大青年教师需要充分认识高等教育法的四项基本原则,包括:(1)国家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原则;(2)公民接受高等教育权利平等原则;(3)高等学校办学自主和民主管理原则;(4)政府领导和统筹协调原则。因此,我们要始终贯彻党中央的教育方针,严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习,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在执教过程中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最终让学生成为爱祖国、爱社会、遵纪守法的全面发展的公民。

二、高校教师的职责和法律意识

在传统教育中,教师只是知识的传授者,学生只是知识的被动接受者。随着当今社会的高速发展,高校教师和学生的职责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高校教师要成为学生学习的引领者,还要成为教学过程的设计者,钻研教学理论研究,成为理论教学的研究者。最后高校教师还必须是社会主义思政教育坚定不移的践行者。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教育,而教育的发展离不开优秀的教师,因此建设高素质的优秀教师队伍,是一个具有国家战略高度的问题。

教师职务由教师的工作岗位和承担的任务组成,我国教师职务制度大致经历了初建、重建、发展、推进四个发展阶段。我国的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教师任职需要满足四个方面的要求,分别是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学科理论基础、相应的教学能力以及承担教学任务。《高等教育法》也提出,高等学校可以依法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等活动。因此,青年教师还应当积极开展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认真学习并牢记高校教师的职责,这是教师立足自身岗位的根本。广大的青年高校教师要深刻认识高校教师制度的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到自身的特殊性、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工作方式的特殊性,以及成果的特殊性,因此要胜任教师职业需要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这是由高等教育在国民教育中的重要地位、教育对象特殊性和我国教育的现状共同决定的。每一位教师需要遵守的教师资格制度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精神,坚持依法治教、依法管理,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而服务和展开的。

随着我国步入法制社会,高校教师掌握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知识显得尤为重要。我国教育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是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首先,法律规定高校教师具有公民所具有的基本权利,同时还具有教师专业和群体的特定权利,这些权利包括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学生管理权、报酬待遇权、民主管理权,以及进修培训权。其次,高校教师需要履行的义务,除了涵盖作为公民应当承担的基本义务外,还要履行作为教师需要承担的诸多相关义务,它们包括遵纪守法义务、教育教学义务、思想教育义务、尊重学生人格义务、保护学生权益义务、提高个人思想政治以及教学业务水平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割的,没有权利就无所谓义务,而没有义务也就没有权利。因此,广大高校教师不仅要教书育人,还应当懂法、知法、守法,需要做到认真对待自身所拥有的权利,还要切实履行相应的义务,并且能够正确处理和对待自身权利和义务两者之间的关系。

三、高校教师与学校、社会

高等学校是实施高等教育的主要机构,高等学校不但不能以营利为目的,还需要符合国家、社会利益与我国的高等教育发展规划。我国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的特殊性,使得我国高等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上具有双重主体地位:一方面具有行政相对人地位,另一方面具有授权行政主体地位。因此在高等学校与高校教师之间,既有地位不对等的管理关系,又有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的聘任契约关系,需要双方明确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高校教师与学校法律之间的关系是指教师与高等学校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既包括高校教师与学校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还包括高校教师与学校之间的民事劳动法律关系。高校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的重担,与学校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因此高等学校必须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高校教学习如何正确处理这种关系,有利于正确定位学校的法律地位,有利于高等学校正确实施管理,还有利于保障教师的个人权益,以及现代学校制度的建立与高等教育改革的推进。因此,学习和了解教师和学校之间的法律关系,对高校教师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意义重大。

高等学校确立对教师的职责和权利后,将依法对教师进行管理,包括培训、奖励、考核等内容,且具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权,教师参加培训既是权利也是义务的体现。对教师进行各方面的考核,能够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但是也要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全面的标准与原则。另外,高等学校对教师的奖励举措还具备许多积极作用,有利于鼓励教师不断积极上进,并且终身从教,有利于加强和促进优秀教师队伍的建设,还有利于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此外,高校教师需要参与学校管理,可以充分激发教师的主人翁精神,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高校民主建设,有利于学校管理决策的科学性与前瞻性,也是教师成长和自我发展的途径,是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是高等教育改革成功的重要保障。

现代社会的发展与教育是紧密联系的,两者相互伴随,彼此之间不断参与、相互渗透和影响,以实现共同发展和进步。因此有理由认为,社会的发展离不开教育,而教育也是当代社会庞大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当代社会与教育之间包含权利和义务两种关系,社会在教育方面,有兴办教育和支持教育的权利,具有参与学校管理、产学研合作以及文化教育的权利。与此同时,对于学校,社会还需要为教育行业履行相应的义务,其中包括社会需要为教育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需要便利教学活动和对师生优待,还要能够实行校外教育,不断为学生的就业创造条件。除上述义务外,对教师而言,社会还需要履行以下义务,包括保障教师教学、便利教师的社会实践、鼓励和帮助教师创新、支持教师保护学生、表彰和奖励优秀教师。

四、高校教师与学生

近年来,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法律纠纷不断,也使得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关系越发紧张,这些问题都让教育工作难以顺利有序进行。为了有效缓解上述现象,一方面,学生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在其受教育权、择业权和财产权受到侵害的时候,需要懂得利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身的权利;另一方面,高等学校的教育工作者需要充分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因此,青年教师必须从自身的点滴做起,真正做到教书育人,恪守教师的行为规范准则,争做教师模范,对得起国家和人民所赋予的重要使命。

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规定纳入教育法律法规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学生一般是指以学习为主要任务的儿童、少年及青年,也泛指一切受教育的人。将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纳入我国的教育法律,有利于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有利于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还有利于协调学校和学生之间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做出了相关规定,认为学生拥有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其中包括获得学金权、获得公正评价权、获得学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权、申诉起诉权、组织社团权,以及勤工助学权等。权利是相对的,高校对学生的权利既有保障,也会有相应的限制。另外,学生受教育也应当履行与之对应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做出了相关的规定,学生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管理制度,刻苦学习,履行学费及有关费用缴纳等相关义务,“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在教学和管理活动当中,学生同教师之间的接触繁多且关系密切。首先,在教学过程中,高校教师与学生之间虽然是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的关系,但他们并不是简单的主动与被动的关系。教师虽然处在主导地位,是相对的、主动的,学生也不是被动的,也处于主体的地位。那么在教学中,教师需要为了学生的切实需要而教,为了学生的“学”而教。与之相应的,拥有受教育权的学生,在教学过程中需要主观的努力,并且配合教学。其次,高校教师与学生之间也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可以形成良好的校风和学风,使教学工作变得有序,学生在被管理中会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教师对学生的管理仍然具有一定的教育性。

高校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需要得到正确的对待和处理,这是因为高校教师与学生都是我国高校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高校学生需要对高校教师的权利进行维护,其中包括教师的教育权、学生管理权以及教师人身权;另一方面,与之相对应的,高校教师也需要对学生的权益进行维护,包括学生的受教育权、人身权以及隐私权。青年教师首先需要了解高校学生所享有的各种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以便自身能够更好地履行作为教师的职责,同时能切实有效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权益不受侵害。高校教师要通过不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在管理工作中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其次还要更新教育观念,正确对待和处理自身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最后需要加强培养学生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对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意义重大,不但能保障和促进依法治教,还能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与义务,提高全民素质,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培养时代需要的人才。高校教师通过学习《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能更好地认识和遵守高校制度,更好地履行作为教师的职责,更好地维护学生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正确处理教师与社会、学校、学生之间的关系,为以后的教学工作提供重要的指导和准则。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青年教师一定要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同时,负担起国家教育事业长远发展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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