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 静
(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福州,350007)
2015年10月国务院下发《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取消高校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审核。这为网络教育的整体运作模式和校外学习中心的发展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发挥网络教育和人工智能优势,创新教育和学习方式,加快发展面向每个人、更加开放灵活的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进入新时代,网络教育作为一种被普遍接受与关注的教育方式,是学校服务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主要途径之一。我国高校自1999年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以来,网络教育呈蓬勃发展态势,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19年底,网络学历教育累计注册学生达3420万。根据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2016年6月底数据统计,全国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共计23601个,其中四分之一设在西部地区,80%左右学生来自校外学习中心。因此,校外学习中心建设与管理在高校继续教育质量保证中占有重要地位。
校外学习中心作为开展现代远程教育具体实施的基层单位,目前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高校自建自用的校外学习中心,另一类是依托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共服务体系所设立的校外学习中心。教育部相关政策文件对校外学习中心的定义和作用进行了明确规定,此处不再赘述。校外学习中心在配合高校开展运用网络教育方式方面发挥着正向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