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五三
近年来,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聚焦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风险防范处置,持之以恒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平等保护流转双方合法权益。
2012年,西安市高陵区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33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县之一。2013年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14个土地流转重点地区之一。2014年被农业部等13个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任务的批复》批准承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试验任务。2015年开始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截至2019年底,各项试点试验任务圆满完成。
在此期间,西安市高陵区健全了农地流转风险防范处置系列机制,但仍然存在一些需要破解的深层次问题。为此,西安市高陵区持之以恒深化改革,不断细化完善制度,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形成了农地流转风险防范处置的“闭环”机制。
做好前置审查。对提出土地流转申请的工商企业和拟规模化组织农户对外流转土地的街(村、组),由区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交易中心联合相关部门对其经营能力、土地性质、权属关系、产业规划等情况进行预审。
防范履约风险。出台管理办法,以“一交七不交”的方式防范履约风险。即,流入方申请登记备案时要缴纳风险保障金;购买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不改变土地面貌且种植短期作物、以互换转让入股方式流转、流入方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书面同意、已经支付合同剩余年限流转费、村组集体控股等七种情况免交风险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