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怪小说“树神”意象之审美解读

2021-12-22 22:09李天道魏春艳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9期
关键词:神性意象生活化

李天道,魏春艳

(1.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四川成都 610068;2.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 610068)

远古时期,“人”关注奇异事物,并成为一种时代精神,认为异常的自然现象是真实发生的,就在“人”的日常生活中,完全有可能存在。志怪小说数量大,题材广泛多样,奇奇怪怪之事无所不包、忠实地被描写下来,现实性和时代感一体,大大增强和丰富了中国文学。在道教及其相关意识影响之下,“物老成精”的观念得以增强,并在志怪小说中得到鲜明突出的体现。“物老成精”之所谓“精”,即精怪、精灵,是动植物变成的具有神异功能的精灵、灵怪。“人”深信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存在的时间一久,就会神灵化,变成神灵。在志怪小说中,“树神”就是这种因年代久远而历练成的一种精怪、精灵,既是宇宙生命力的体现,也是“人”沟通神灵的有力媒介,是其时之人渴望“人、树、神”之间生态和谐的生动显现,是现实的一种艺术写真化,融合了“神性”和“人性”,是神怪化与世俗化的真实熔铸。这种“物老成精”“人、神、树一体”的“树神”意象,在古代生态治理、生态审美、灵物崇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树神”之生活化生态审美描写

志怪小说以生活化的生态审美描写方式编写故事。通过生活化生态审美的直观,而达成“神、人、树”一体化、同构化、互利化的美美与共境域,让“人”在保护自我、维护生态、仁爱生活环境的同时,深刻感悟到志怪故事中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人与自然和谐共荣生态审美意识的神奇,感受到一种“神、人、树合一”“人、神、树一体”的生态审美“玄怪”观。志怪故事对“人、树、神”互依互存、共生一体,“人”与“树神”间直接交流,“树性”与“神性”交相辉映进行了简洁、生动、白描般叙述,其中蕴藉着一种“人、树、神”美美与共的愉悦感,极具艺术与生态审美价值,树不再是被“人”任意占有和攫取的对象。在“神、人、树”交相合一的描写语境中,构成了一个有机的、生动的生态体。在这个有机生态体中,“人”可以与“树神”保持沟通;“树神”与“人”沟通作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象征,树既是场域和中介,更是共生体。

所谓“树神”,即树有神灵,是志怪小说中描写比较多的对象。“树神”崇拜历史悠久。古代先民认为,树木经过神奇化与玄怪化,具有一般树木不具有的神奇功能,具有“神性”。比如与“人”友善,能保护“人”,能降雨,致使风调雨顺、六畜兴旺;“树神”兼有“神性”和“人性”,在“树神”的庇佑之下,能够达成“天人和谐”“人神和睦”,使“人”内心平和;“树神”具有调节气候、祈晴祈雨、改善生态环境的神妙作用,“神奇”与“玄怪”之生态审美在其身上得到不同层次的显现。

就外在形式看,“树神”是大树、老树、古树,树木枝叶茂密、郁郁葱葱、生机勃勃;具有神性与灵性,能呼风唤雨,支配自然,并护佑乡里免于兵难。如《搜神记》就有描写:“庐江龙舒县陆亭,流水边,有一大树,高数十丈,常有黄鸟数千枚巢其上。时久旱,长老共相谓曰:‘彼树常有黄气,或有神灵,可以祈雨。’因以酒脯往。有寡妇李宪者,夜起,室中忽见一妇人,着绣衣,自称曰:‘我,树神黄祖也,能兴云雨。以汝性洁,佐汝为生。’朝来父老皆欲祈雨,吾已求之于帝,明日日中大雨。宪乃具告亭中众人,大惊异。至日中,果大雨,遂为立祠。神谓宪曰:‘诸乡老在此,吾居近水,当少致鲤鱼。’言讫,有鲤数十头飞集堂下,坐者莫不惊悚。如此岁余,神曰:‘将有大兵,今辞汝去。’留一玉环曰:‘持此可以避难。’后刘表、袁术相攻,龙舒之民皆流亡,唯宪里不被兵。”[1]415由此可见,成为“神”之“树”,其形状是根深叶茂、遮天蔽日、郁郁苍苍,枝干挺拔苍劲,“高数十丈”,枝繁叶茂,盘根错节,极不同寻常,“常有黄鸟千数枚巢其上”,浓郁苍劲,树影斑驳,是一种神仙精怪,有灵气,且与人无异,具有人情味,和“人”亲和,庇佑、保护“人”,免其受灾。树有神灵,能够施云布雨,预先知道有“鲤鱼”将至、“将有大兵”、会有战祸,“留一玉环”,庇佑“人”,助其“避难”,以致使“宪里不被兵”、安居乐业。

“树神”本领超凡出众,超出“人”,能兴云雨,知未来,为福佑乡里,不遗余力。“树神”与“人”之间,能够交相感应,能够感应乡亲的祈求,降下甘霖,并且“树神”能够预见将要发生的事,离去时,留下神器,使乡里免于战火的荼毒。足见“树神”具有仁爱精神,在战争不断的汉末魏晋时期,对乡里百姓充满慈悲情怀。就志怪小说的记述看,“树神”往往是百年老树,被奉为神怪。从民间习俗来看,作为祭祀对象,“树神”是不准被攀爬与砍伐的。“人”遇天灾人祸,也要祈祷“树神”,求其佑护。“树神”是“神”的化身,高大神奇,能够直接变形为“神”与“人”,直接演绎成生活中的人,为普通人家求平安。“人”向“树神”求福禳灾,必须发自心底。祈求农业丰收,为了保证丰收的实现,“人”除了岁时向“树神”祈求外,还采用了种种禳灾措施。这些禳灾措施多半是一种巫术性行为,但也有部分具有实在的意义。魏晋时期祈年的民俗集中在春秋节日之中。春秋时节是农业生产的关键时节,“人”除了进行日常生产活动外,还举行一些仪式性的活动。为了保障丰收,“人”除了向“树神”等神灵的春祈秋报外,还以诸多民俗行为禳除灾害。农事的禳灾习俗,敲鼓焚烧,念诵祈求,有着生动的表现。旱灾时“人”为了求雨,驱除旱魔,费尽了心力,祈雨禳灾。一般是祷告龙王庙、关帝庙,舞龙游行,甚而扮成神海鬼,以祷雨。祭拜“树神”还能够维护一方生态平衡,净化空气,与禽鸟同乐,创构绿色的生态环境。“树神”还“重生”“护生”,能够庇佑“人”丁口兴旺、得子得孙,能够致使那些结婚多年无子的人家,得生儿女。祷此“树神”,在树下烧香磕头、求子求孙,则能够如愿得之。

树木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故而常常以其为崇拜对象。“树神”崇拜为一种民间信仰,其具有神圣性的祭祀活动,传达出一种“树神”具有生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精神,以激发“人”对“树神”的“敬畏之心”。“树神”祭祀活动中的神圣性对于生态审美中的“天人合一”“天人重构”极具意义。即如叶朗所指出的,“天人合一”“万物一体”的神圣体验“包含一种极高的人生智慧,是体现‘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的精神境域”[2]。对“树神”进行生态审美的领悟,“树神”崇拜是一种自然崇拜,“树神”枝繁叶茂、昂秀挺拔、充满活力,显示出顽强旺茂的生命力。之所以具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是“树神”所使然,具有神秘感,由神秘感产生敬意和崇拜之情,具有滋润土地、滋生水源、涵养雨水、辟邪禳灾、护佑“人”、庇佑“人”、致使“人”生活平安的功能。因此,“人”应该崇敬“树神”,信奉其神圣的生态维护精神,让心灵沉潜在万物一体、“人、树、神”合一的境域中,去感受那种神圣。“树神”本身就是“人”膜拜的神灵与大自然和绿色植物交织在一起的意象,是人与自然相互交融与真善美的一种呈现,带有促进心理安定的生态审美性质。传奇小说对“树神”意象的描写,含蓄地寄托了当时苦难民众的美好愿望。“树神”树形的高大茂密、枝干遒劲往往是神异化的开始。“树神”树冠如盖、枝繁叶茂,有黄气氤氲缭绕,惹人注目,非比寻常,“有神灵”。魏晋时期连年战乱,灾荒频乃,战争不歇,生产凋敝,百姓生活困苦,求神拜佛以祈求庇护成为常态,“树神”崇拜也就从信仰“树神”走向了信奉“树神”。在志怪故事中,祈祷“树神”则能够行风作雨,普降甘露,滋润农作物,这些都是“树神”有灵的重要情节。如《搜神记怒特祠》中所描述的“大梓树”能“大风雨,飞沙石”;又如《太平广记》卷第四百零七引《朝野佥载》记述云:“江东江西山中,多有枫木人,于枫树下生,似人形,长三四尺。夜雷雨,即长与树齐,见人即缩依旧。曾有人合笠于首,明日看,笠子挂在树头上。旱时欲雨,以竹束其头,禊之即雨。人取以为式盘,极神验。枫木枣地是也。”[3]3290这里提到的“枫木”原本乃是传说中的蚩尤桎梏所化,天旱求雨,以竹木束缚树冠,其中也蕴藉着“桎梏”的意思。从文中叙述看,此一办法还极为有效。具体分析起来,“树神”的生态审美价值主要体现在其“树、神、人”的一体化,既有“树形”,更有“神性”“人性”。就其重要特性看,“树神”具有超乎于自然的神性,呈现出一种“神玄之生态审美特性”。在外形上,“树神”具有苍劲、古朴、巨大、怪异的形态特征,深棕色的树干、墨绿色的树冠——浓郁静谧的色彩中呈现出一种深邃、深奥、深沉的神秘与神圣感。《说文解字》解释“神”字说:“神,天神,引出万物者也。从示。申声。”[4]27“神”为“引出万物”之“天神”。换言之,即天地自然之灵为“神”。这里就指出,“神”具有万物化生之母的意蕴。《礼记·祭法》则解释“神”云:“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精灵古怪的树神,皆曰神。”显然,这里的解释适用于“树神”之“神”。所谓“鬼者阴之灵,神者阳之灵也”[5]1628。也就是说,在中国古代,灵气是分为“神”与“鬼”的。从阴阳的相对可以看出“鬼”和“神”的不同,好比男与女、强与弱、刚与柔之间的对比。“神”虽是晚于“鬼”出现的“人”之精神的幻体,但是“神”往往代表阳——正义的一方,“鬼”则是阴——邪恶的一面,“神”与“鬼”成为了对立的两种幻体。“人”为了幸福或某种目的的实现而求助于“神”,为了驱除邪鬼,往往也祷告于“神”。中国古代常常把神秘莫测称为神,神秘莫测与变化有着紧密关联。袁珂强调指出:“古之神玄女,化万物者也。”[6]36“化”应该有“化育、化生”之意,如“传言女娲人头蛇身,一日七十化”。不管事物在何种程度上可以被视为“神奇”与“玄怪”,它们都一定是某些力量的显现,并且是让人畏惧和敬奉的。同时,“神”又贴近生活,与人亲近,具有与“人”相似的生命。因此,“神奇”与“玄怪”之生态审美特性中的生命元素是不能忽视的因素。

中国古代“树神”崇拜特别注重神圣性意义,但这种神圣性不是宗教信仰,而更多是一种以“人”的自然本性和生态审美活动中本性为基础的神圣性。“神”不在“人”的世界之外。孔子“知天命”的思想,不仅是对上天的敬畏,更是一种内心的沉静。这种审美活动中的神圣性更容易走进生态审美活动。故而,中国古代“树神”崇拜所提倡的生态祭祀活动中的神圣性对“人”当下的生活很有意义。表现在社会生活形态方面,具有神圣性的祭祀礼仪常常有一种神圣性。在生态审美活动中,主要是对自然的“敬畏之心”。志怪小说艺术审美活动中有一种批判现实和超越现实的功能,以通向神圣性。通俗艺术也可以有神圣性,体现在对“人”健康的生态审美活动中趣味和高尚情操的弘扬和肯定。审美活动中的神圣性对于生态审美活动中的“树、神、人合一”“天人重构”极具意义。即如叶朗所说,“树、神、人合一”呈现出一种“美感的神圣性”。并且,“树、神、人合一”“万物一体”的神圣体验“包含一种极高的人生智慧,是体现‘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的精神境界”。神玄之感通过神化了的活力弥漫之大树、古树,传达出生命的精神与生态审美寓意,将“美”与“生”结合,以生动呈现“美”来自于生活,以“生命”为核心意旨,源自于生命,“生”就是“美”。早在原始社会,在山顶洞人的墓葬之中,就发现尸体周围有红色的粉末。红色代表着生命感,是血液的颜色,血腥之气能让神灵在天空中闻到,血味越腥,越能吸引神的注意。对血的信仰,表明古代人对于生命的渴望和希冀。“人”关注死,对于葬礼和仪式的重视程度,更显现出对于生命和生存意识的强烈渴求。“树神”之“神”并非绝对超凡脱俗,而是生活化、人性化的,具有“神人”合一的意蕴。“神奇”与“玄怪”之审美特性通过“生活化”的“树神”,更显现出其中所蕴藉的生态审美意识。

二、神玄之“树神”的生态审美体现

志怪小说中的“树神”往往具有神玄之生态特性,并且通过“玄怪”来表述真实而不可缺少的生态事件,表达“人”对于“神奇”与“玄怪”之“树神”最深层和最强烈的生态审美感情。“树神”之所以被“人”崇拜,并非因为其本身,而是因为它们既具有神性又具有人性,为“树、神、人一体”,是维护生态平衡的神物。如《异苑》中有记叙与描写说:“句章人吴平,州门前忽生一株青铜树,上有谣歌之声,平恶而斫杀。平随军北征,首尾三载。死桐炎欠自还立于故根之上,又闻树颠空中歌:‘死桐今更青,吴平寻当归。适闻杀此树,已复有光辉。’平寻归。”[1]655这里的“树神”通晓音乐,能够发出“谣歌之声”,且能够预知吉凶、通晓人意,乃“树”“神”“人”的一体化、审美化。分析起来,“通晓神明之意”的“树神”,乃是人性化、生活化、神性化的意象铸造,贴近生活,具有一般性,同时又具有“神奇”与“玄怪”性,体现出一种神异的生态审美特性。

首先,“树神”具有一种人性化、生活化与奇玄化之生态美。树木经过“神奇”与“玄怪”化,具有一般树木不具有的玄奇功能,但又具有日常生活化、生态化特点。“树神”能行云降雨,具有使阳光普照、六畜兴旺、妇女多子等种种神异之处;同时,“树神”还非常玄怪,有“人”之常情,能发出“谣歌之声”,通达人情世故,崇拜它能求得风调雨顺,“人神合一”,达到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平衡审美域。《幽明录》中记叙与描写说:“颍川陈庆孙,家后有神树,多就求福,遂起庙,名天神庙。庆孙有乌牛,神于空中言:‘我是天神,乐卿此牛,若不与我,来月二十日当杀尔儿。’庆孙曰:‘人生有命,命不由汝。’至日,儿果死。复言:‘汝不与我,至五月杀汝妇。’又不与。至时妇果死。又来言:‘汝不与我,秋当杀汝。’又不与。至秋,遂不死。鬼乃来谢曰:‘君为人心正,方受大福。愿莫道此事,天地闻之,我罪不细。实见小鬼,得作司命度事干,见君妇儿终期,为此欺君索食耳。愿深恕亮。君录籍年八十三,家方如意,鬼神佑助。吾亦当奴仆相事。’遂闻稽颡声。”[1]695在这个有关“树神”描写的故事中,“天神庙”供奉的“天神”,实为“树神”。这里的“神”竟然主动向人索取供物,且索要供奉几近于敲诈勒索,敲诈失败后,赶紧认错,赔礼道歉,改正错误,态度诚恳。其行为举止,与世间人无异,呈现出一种玄奇神异的生态审美特性。需要说明的是,中国古代有“神树”或“树神”之说。“神树”,如三星堆的既通神、通灵又通天的神树;又如所谓的“扶木”“建木”“若木”和“不死树”等。“扶木”即“扶桑”,如《山海经·海外东经》记叙描写说:“汤谷上有扶桑,十日所浴,在黑齿北。居水中,有大木,九日居下枝,一日居上枝。”[6]161而“建木”则是一种可以供人神上天下地之用的“天梯”,如《山海经·海内南经》记载说:“有木,其状如牛,引之有皮,若缨、黄蛇。其叶如罗,其实如欒,其木若蓲,其名曰建木。”[6]16《淮南子·地形训》中也有记载描写说:“建木在都广,众帝所自上下,日中无景,呼而无响,盖天地之中也。”[7]328-329同时,此“建木”又可以做“天梯”,为沟通天地神人的神物。“树神”是不死树,如《山海经·海外南经》郭璞的注解云:“有员丘山,上有不死树。”显然,“神树”与“树神”不一样,“神树”是“神”“树”相分,而“树神”则不同,乃“神”“人”“树”一体,既有神性又具人性。志怪小说中的“树神”则更近乎“人”。“树神”的生活化与神玄性生态化究竟从何而来?就其本身来说,“树神”本质上为树,而树本为植物,和其他生命体一样,也是有生命的。就其生成状态看,树会吸收营养,会新陈代谢,自身能够生长繁衍,跟“人”一样。基于此,由树生成的“树神”,自然是有生命与灵气的,体现宇宙天地间的活力与再生力。对于这些自然生命与灵气,都应给予适当的尊重和崇敬。如果求之得当,可以保护“人”,帮助“人”的事业。

传说中的“树神”,主干粗壮,枝繁叶茂,盘根错节,充溢着生机与活力,是人丁繁衍、繁荣昌盛、兴旺发达的庇护神。“人”对它敬若神明,奉之为神树,认为其具有超自然的神力,是“人”的保护神,能驱鬼辟邢、祛难禳灾、招祥纳福、维护生态平衡,更能保佑“人”无病无灾。《山海经》中记载说:“爰有嘉果,其实如桃,其叶如棗,黄华而赤柎,食之不劳。”《博物志》中也有记叙与描写说:“员丘山上有不死树,食之乃寿。”《十洲记》记叙与描写说:“山多大树,与枫木相类,而花叶香闻数百里,名为反魂树……香气闻数百里,死者在地,闻气乃却活,不复亡也。”《玄中记》中有记叙:“大树之山,西有采华之树,服之则通万国之言。”[8]319在这些记载中,“树神”都具有神奇的平衡生态功能,能使天、地、人相通,和谐共处,最终实现生命的繁衍和发展。可见,在远古“人”便赋予“树”以“神奇”与“玄怪”的色彩,致使其绝不单是一种圣物,而是一种与天地相通、平衡生态的神灵。换言之,“树神”之所以为神灵,是因为其具有通天地、平衡生态的功能。如《吕氏春秋》记载说:“白民之南,建木之下,日中无影,呼而无响,盖天地之中也。”高诱注曰:“建木在广都南方,众帝所从上下也,复在白民之南。”[9]283《玄中记》中有“大桃树”的描写,云:“东南有桃都山,上有大树,名曰‘桃都’,枝相去三千里,上有一天鸡,日初出,光照此木,天鸡则鸣,群鸡皆随之鸣。”还有关于“若木”的记叙描写说:“若木在建木西,末有十日,其华照下地。”高诱注:“若木端有十日,状如莲华。华犹光也,光照其下也。”[8]76《玄中记》云:“天下之高者,有扶桑无枝木焉,上至于天,盘蜿而下屈,通三泉。”

在古代典籍中,有不少涉及青年男女在桑林中幽会与交合的记载。如《诗经·鄘风·桑中》云:“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又如《墨子明鬼》有关男女在桑林之中对歌的描写等等。日本学者小南一郎在《中国的神话传说与古小说》中就指出:“树具有把天上的生命力传到地上的机能,也能把生命力传给人们。”[10]75作为“天”“人”间的中介,“神树”还有输送能量、平衡生态的功能。“树神”与“神树”有所差异,“树神”更具生活化、人性化、生态化特点,是“神性”与“人性”的一体化。

其次,“树神”在神性彰显的同时亦展示了其生态审美特性。世界各民族都曾有过与血相关的“神奇”与“玄怪”观念,血即生命的象征。中国古时亦有“血为人神”的说法。血是生命力、神玄性和神力的象征,具有辟邪的作用。它的出现指向了非同一般、特殊事件的发生。树木是生命体,承担造“血”功能的是植物内部器官的分泌组织。树本来是不出“血”的,个别树比如在广东、台湾等地生长的一种名唤“麒麟血藤”的植物,通常缠绕在其他植物身上,切开一个口子,会有类似血的鲜红的树脂流出。龙血树在受伤之后也会有红色汁液流出,虽然红汁并非血液,但是古代志怪小说家们将“伐树溢血”的现象安插在植物身上,分明是想赋予树木非凡的神力。《太平广记》中亦收录了不少老树成精、被砍流血的神话。古人认为植物本不会流血,有血流出即是“神”“精怪”的化身,已经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树。古人更通过“伐树溢血”将“人”的本质和心理状态附加给神灵,赋予了植物超自然性的生态化、生命化、人格化特点。人格化的结果是“树神”的生态审美意象被想象成具有各种神奇功能的、兼顾人性的神的意象。神奇性与玄怪性的人格化、生态化显现,往往通过“伐树意象”倾泻而出。“伐树”这一行为是对人格化与人性化、生态化的玷污和损伤,因此,伐古树往往被视为不祥,破坏生态,必遭祸端。这也表明“树神”具有神奇与玄怪特性,乃人性和神性的结合,具有生态审美效用,应当禁止砍伐,因为不能给那些树木造成痛苦。具有“树神”崇拜意识的“人”,往往表现出一种生态审美意识,深信一棵树被砍时,是有痛感的,会哀求司命之神惩罚那些砍伤自己的暴徒。春天,树发芽的时候,“人”出于生态审美意识,会像对待孕妇一样对待它们,也相信死人的鬼魂会附在树上,是神怪和祖灵的化身。“树神”具有了生命,也具有了人性,能够化身为“人”。

再次,“树神”贴近生活,具有一种生态化、生活化特性,乃一种“人神和合”之生态审美特性。“树神”意象往往呈现出一种“人”与“树”、“人”与“神”、“人”与自然亲近和睦的和谐生态审美特性。在“树神”的庇佑之下,风调雨顺,“人”生活平安、祥和乐业。因此,“人”尊奉、敬畏“树神”,祭祀“树神”,祈求“树神”护佑,以保“人”安祥平和、平安宁静、六畜兴旺、五谷丰登。“树神”树皮深褐,根系发达,树冠伸展,树形高大,巍然耸立,耐寒、耐干旱、耐土地瘠薄,蕴藏一种勃勃向上的精神,给人力量。敬畏“树神”,就是敬畏天地自然。“尊敬树神”就是尊重“人”自己。“人”在“敬畏树神”“祭祀树神”的过程中会获得心灵平静与内心和谐。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指出:“中国本信巫,秦汉以来,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畅巫风,而鬼道愈炽;会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渐见流传。凡此,皆张皇鬼神称道灵异,故自晋讫隋,特多鬼神志怪之书。其书有出于文人者有出于教徒者。文人之作,虽非如释道二家,意在自神其教,然亦非有意为小说,盖当时以为幽明虽殊途,而人鬼乃皆实有,故其术异事,与描写人间常事,自视固无诚妄之别矣。”[11]43上古时期,生产落后,对天地自然的认识不够深入,并且普遍存在着一种敬畏意识,而“树”则是一种广泛普遍的存在,和“人”的关系极为亲近,为“人”造就了便利良好的生存条件。所谓“树、神、人”合一,既是“人”与“神”“树”的相构,又寓意着“人”与天地自然之间相互依存、和谐相融,为一种“天人合一”生态审美域的生动呈现,乃是人类早期有关“人”与天地自然间关系的一种素朴生态审美意识。“树、神、人”合一,就是“人”与天地自然和谐、融洽的意思;“合”就是一体整合、有机构成。“树、神、人”合一就是“天”与“人”融合为一、相互依存、共为一体。“人”必须顺应与尊重“天”的传统,致使中国古人信仰与崇奉“树神”。从“树、神、人”合一的立场来看,“人”与“树神”的关系,即“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就志怪小说看,“人”与“树神”是一个相互依存、相互关联的有机共生体。这个共生体的和谐融通,是一切事物合理存在的前提。“人”与“树神”间的生态审美意识,既体现了“人”之为“人”、“人”区别于其他物种的根本之点,也是“人”能够运用天地自然力量得以生存的必要条件。作为“人”的基本存在方式,与“树神”之间生态关系的和谐同时构成“人”的生活生态审美化、诗意化的前提。因而,视“树神”为神圣之物,敬畏而崇拜之,不敢乱砍乱伐,赋予古树、老树、大树神秘和神圣的属性,加以保护,从古至今,约定俗成,深入人心,成为“人”一种自发和自觉的行动。

其实,“树神”的保护和存在,具有其合理性和实用性,对于维持特定地区自然生态的平衡,涵养雨水,使泉水长流,防止水土流失或山土滑坡及山石崩塌,保护建筑及人畜的生命安全,给“人”营造一个绿荫宜人的生活环境,都具有良好的作用,是“人”顺应自然规律、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经验总结。“人”对于“树神”的神化及其崇拜,一方面是企盼借助神灵的力量,以加强对各种自然灾害的防范,另一方面也能强化“人”对于“树”的保护意识,使“树”免遭人为破坏,维护“人”良好的生态环境。这些被尊奉为“神”之“树”,主干粗壮,枝繁叶茂,盘根错节,充溢着生机与活力,是人丁繁衍、繁荣昌盛、兴旺发达的象征。“人”对“树神”敬若神明,奉之崇之,认为其具有超自然的神力,是“人”的保护神,能驱鬼辟邢、祛难禳灾、招祥纳福,更能保佑“人”无病无灾。

关于“树神”与“神树”,古代典籍有不少记载。如《论衡》卷六《龙虚篇》开始就有记载说:“盛夏之时,雷电击折树木,发坏室屋,俗谓‘天取龙’。谓龙藏于树木之中,匿于居室之间也。雷电击折树木,发坏屋室,则龙见于外;龙见,雷取以升天。”[12]282所谓“天取龙”,就是龙神上天。而龙神所居之“树”,自然应该是“神树”。所谓“龙藏于树木之中”,意即龙神喜欢寄居于“神树”的树干之中。对此,焦延寿在《易林》也有记载,说:“龙生无常,或托空桑。”[13]139“空桑”,即一种“神树”。在少数民族的神话故事中,也有不少把“树”作为神灵来祭祀的。按照民间说法,“树神”与“龙神”是相互变通幻化的,“树可算龙”[14]69,“树”与“龙”不分。同时,“树神”又是“人”与“天神”沟通的中介。如在古代,“桐木”玄化而成的“树神”是巫师作法的工具,助“人”与“天神”交流、沟通。如《路史·发挥二》注引桓谭《新论》云:“神农氏继而王天下,于是始削桐为琴,绳丝为弦,以通神明之德,合天人之和。”[15]246可见桐木玄幻而成的“树神”,具有特殊的神力。又如《穆天子传》卷五记叙描写说:“季冬申戌,天子东游,饮于留祈,射于丽虎,读书于菞丘……是日,天子鼓道其下而鸣,乃树之桐,以为鼓则神且鸣,则利于戎,以为琴则利。”[15]22这段故事就描写了桐木玄幻而成的“树神”会音乐,能“鼓”。由此可见,“树神”之“神奇”与“玄怪”之生态审美的意涵,与其神性与人性相结合,具有天人合一的特点。

三、“树神”的特殊生态审美意义

经过神奇化、神玄化与神圣化,“树神”具有一般树木所不具有的特殊生态审美意义。比如,尊奉为“神”的“树”与“人”亲和、友善,保护与庇护“人”,能行云降雨致使风调雨顺,能使阳光普照、六畜兴旺、妇女多子,崇拜“树神”,能够达成生态平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神”能够上天入地,沟通人、天、地,兼有“神性”和“人性”之特点,具有调节气候、祈晴祈雨、改善生态环境的神妙作用,在“树神”庇佑之下,能够达成“天人和谐”“人神和睦”。“神奇”与“玄怪”之美在“树神”身上得到不同层次的显现。“树神”之生态审美特性通过“神怪”的感性形式给人以神圣性意义。如果说生命元素、神异力量是“树神”“神奇”与“玄怪”之生态审美特性的根和源,那么,外在形式上“特殊性”的呈现则是“树神”“神奇”与“玄怪”之生态审美特性的形和貌。

“树神”具有特殊的幽玄、平和之神性,能够增强“人”之生态审美意识。“树神”是植物神,与动物神不同。志怪小说中具有神性的动物,在颜色上均带有“光鲜”“光耀”的特征。如《集异记》:“兖州人船行,忽见水上有浮锁,牵取得数许丈,乃得一白牛。与常牛无异,而形甚光鲜可爱。知是神物,乃放之。”[16]3995《续异记》:“于常眠处,闻有羊声。疑为神怪。窃于户窥之,见其床下有一羊,高可二尺,毛色若丹,光耀满室。”[16]4004这些地方描写的“牛”“羊”动物神,皆鲜明动人,栩栩如生,让其“神奇”与“玄怪”之生态审美特性的意象更添几分“神性”,完全呈现出和世俗生活中迥异的意象。作为植物神的“树神”则不同,志怪小说中有不少对于“树神”幽玄、深邃意象的描写,形式多样,林林总总,神异玄怪,尤其是根深叶茂、沉郁高深、树大根固、外宽内深、蓬蓬勃勃,往往通过外在形态上的古老深邃、颜色上的沉郁阴深,力求表现出“树神”的“神奇”与“玄奇”之生态审美特性。志怪小说中的“树神”意象呈现出“神、人、树一体”的生态审美意趣。一方面,志怪小说具有自己独特的“神人”观,包括与“人”“神”交相合一的生态化、生活化;另一方面,魏晋时期的美学,越名教而任自然,讲求简淡玄远,注重风神,认为“人”的一切美德根源于“自信”这个优良品质,强调了“人”的道德意志与精神意识的互动作用,是将神性、灵异性附加于山川林木身上。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志怪小说中的“树神”具有人文主义精神,生活化,人性化,贴近生活,具有真、善、美的价值追求。志怪小说“树、神、人一体”现象与生态审美意识展现出一种生活化、人性化之生态审美特性,而“神性”和“人性”融合、神怪化与世俗化交汇、“树”“人”“神”所共同构成的“树神”意象使美与真、善两种价值维度统一起来。志怪小说之“树神”意象,既富于神秘色彩又日常生活化,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意象。这其中蕴含着一种生态保护意识,具有积极意义。“树神”是神奇与平凡、怪异与正派、神秘与正常等事物的一体化。丑陋与特殊、神异与奇特让它们看起来如此与众不同。神怪奇异的意象刻画着正面的价值,一种特别“神奇”与“玄怪”之感陡然而生。神奇与凡俗相合浑如、难解难分。“特殊性”成其为“特殊”当然有区别于凡俗事物的能量,神奇性与玄怪性需由“特殊性”的形式表达而出。“特殊性”表现在“树神”的具体意象中即为与众不同,神奇性与玄怪性植根于现实生活中,不经常出现的特殊形式亦是非经验化的体现,所以和现实生活形成反差,生成强烈的陌生化生态审美效应。正如当代美国人类美学家埃伦·迪萨纳亚克所指出的:“在其进化过程的某个阶段,‘人’开始故意打算使事物特殊或超常,也许为了影响他们感到不确定或忧虑的重大事件的结果,需要采取超出简单的打斗或逃跑、接近或回避的行动……使其特殊最初产生的动机大概是要说服自己和他人,正在做的事情是值得做的和有效的。”[17]80这段人类进化美学思想阐释,非常适合用于解释“神玄之物”的特殊意涵与志怪小说中的“树神”意象。

志怪小说中的“树神”,其意象色彩鲜明、古朴、神玄、“特殊或超常”,在天堂、地狱与人间起着中介作用。严格区分于日常生活中的树之意象,“树神”怪异、特殊、幽玄深邃的外在形式恰好是神玄性的最好注脚,表明了它们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树,而是“神”,是“神”显化于“树”,是“神”的化身,故而能够沟通“天人”。经由祭祀活动,“人”通过“树神”这个中介,能达到与“天”“神”沟通合一,从而与自然万物美美与共、和谐共生。“树神”“神玄化”与“人性化”相结合的意象,经由“伐树意象”倾泻而出,“树神”为“人”带去内心的平静、和谐。

猜你喜欢
神性意象生活化
日常的神性:局部(随笔)
抚远意象等
诗词里的意象之美
文化寻根与神性建构——民族与女性双重叙事中的梅卓小说
民间资源、自然神性与人文主义立场——阿来小说论
中班幼儿生活化美术活动的实践探索
初中物理教学生活化的实践探究
如何让数学教学生活化
初中数学生活化教学初探
意象、形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