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心莹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 福清 350119)
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始终是我国税务体系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部分,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可以提高税收管理的基本规范性,杜绝税收管理实践应用风险,使税收工作能更好地面向未来产业经济的发展布局开展系统化管理服务,进一步为后续阶段税收管理体系的建设能更好地与时代发展环境融为一体创造有利条件。
初期阶段,我国税务机制主要以营业税为主,随着新经济发展水平的逐步提高,初期阶段税务缴纳模式已然不再适用于现阶段经济发展环境,因此,增值税替代营业税成为税务税收的主要方式。在增值税履行实施的初期阶段,与营业税相比不仅降低了企业经营负担,同时解决了税务内容重叠问题。而近年来,我国地方税务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对原有增值税税务管理机制形成一定冲击,部分地方政府税务标准及税务缴纳内容增加,在一定程度上使增值税或多或少出现少部分税务项目重叠问题,增加了企业及个人税务缴纳压力,对于税务机制应用的长效化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税收管理体系是监督税务工作的一种方式。早期阶段,我国税收管理模式主要围绕企业及组织单位进行,在管理形式上相对较为单一。新时代经济发展中的税收形式不再基于单一产业进行布局,对外贸易的发展进一步拓展了财政税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