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晓蕾
(华南农业大学 珠江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0)
随着2020年《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提出,独立学院法人治理机构优化势在必行,这也是独立学院融入未来教育发展环境的核心关键。独立学院必须从法人治理方式、股权结构等多个方面,对法人治理结构做系统性优化,推动治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强化教育管理及行政干预管理能力,提高独立学院法人的治理水平,为独立学院教育发展的长效化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早期阶段,我国高校教育办学机制主要由教育部及中央政府机构直属。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公办院校的教育资源已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基于公办院校教育机制,将建校权限进行下放,成为改革开放之后教育发展的主要方向。最早是由地方政府机构主导建校工作,具有区域性文化色彩院校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逐渐增多,但其基础院校数量仍然无法从根本上满足基础教育需求。在此环境下,推动高校教育体系建设协同发展,成为解决教育资源不足的新方法,独立学院教育体系则在该背景下应运而生。独立学院教育体系与传统意义上的民办高校有着本质区别。民办高校的教育侧重点,是基于专业优势开展人才教育培养;而独立院校则依托于所合作及依附的高校教育资源开展教育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