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保险科技发展意义、挑战及建议

2022-03-24 15:43张峭赵思健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
科技中国 2022年3期
关键词:科技农业服务

■文/张峭 赵思健(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

农业保险科技是科技驱动的农业保险创新,旨在运用现代科技来改造或创新农业保险的产品形态、业务流程、经营模式、服务渠道和监管方式等,推动农业保险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现阶段我国农业保险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还不足,农业保险科技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还存在着多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农业保险科技持续健康发展。新时期农业保险科技将成为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关键驱动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农业保险科技的战略部署与深度应用,将成为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必由之路。

一、农业保险科技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是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的客观需求

服务“三农”是农业保险的基本定位,服务能力是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义,服务能力高低和强弱是评价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标准。因此,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必须不断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就是要不断满足国家对农业农村发展政策目标和导向要求,满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发展农业保险科技,能够快速捕捉数字经济时代市场需求变化,有效感知、识别、监测和评估农业生产经营者面临的各类风险,及时增加和完善农业保险产品供给,满足不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多元化和多层次的风险保障需求;运用农业保险科技手段,构建“线上+线下”农业保险网络服务体系,能够延长网络服务渠道,扩大网络服务范围,并通过“线上”远程服务方式,开辟服务触达农户的全新途径,使服务下沉到村舍和分散的农户,提高农业保险服务可得性和及时性;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能够分析挖掘用户消费偏好、生产习惯和行为特征,为用户精准画像,提供与其相配的服务场景和工具,提升用户良好体验和感受。

(二)是提升农业保险运营效率的迫切需要

农业保险高效运营是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本质要求和主要特征,也是农业保险机构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体现。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经营管理还很粗放,运营成本高和效率低,存在着虚假承保理赔、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等情形,严重制约了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通过科技创新和应用,促进传统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全面转型升级,不断降低运营成本和提升运营效率。我们知道,“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充分”已成为人们行为和决策的常态,而现代信息科技最大的优势是在成本可控前提下,可以获得更多更全面的信息,使行为更合理,决策更科学。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应用,能够缓解农业保险机构对农业生产经营过程及其风险环境的“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充分”问题,从而降低保险机构为获得有效信息和实施业务监督而付出较高信息收集和监督的成本。农业保险科技的核心是能够利用现代科技成果来优化或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形态、组织构架、业务流程、经营模式等,推动农业保险机构简化交易环节、开辟业务渠道、降低经营成本、优化盈利模式,使得农业保险经营管理更加精准和智能,农业保险运营效率大大提升。

(三)是加强农业保险有效监管的现实要求

我国农业保险实行的是政府与市场合作的运行制度和机制,加强政府支持和监管是遵循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的原则要求,也是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政府必须对农业保险发展进行有效的政策支持和监督管理。政府的政策支持不仅体现在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规划引导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更重要体现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一系列支持政策与制度。政府对农业保险的监督管理不仅体现在对农业保险机构、业务和市场的合规合法和公平有序的监管上,而且体现在对各种支持政策和财政补贴资金的监管上,保障农业保险市场规范有序,政府指导支持有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政府农业保险监管大数据平台,能够汇集农业保险业务和农情灾情等大数据,远程智能监控农业保险业务流程操作,开展各类数据相互校验、大数据分析挖掘和服务效果评价,提供方便快捷及时查询和公示等信息服务,有利于推动农业保险监管模式由事后监管向事前、事中监管转变,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消除信息壁垒,缓解监管时滞,从而保障政府保费补贴的真实和可靠性,提高政府监管的及时和有效性,增强政府决策指导的科学和正确性,提升政府农业保险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四)是保障农业保险持续发展的有力支撑

可持续性是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特征和基本要求。农业保险行业发展不能大起大落,更不能因巨灾风险和金融或经济危机的冲击出现大批企业倒闭甚至行业整体瘫痪,这就需要在保险机构内部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公司治理,完善内控体系,强化偿付能力管理,提高公司风险识别、预警和管控能力;更重要是建立全国性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体系,通过落实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增加农业再保险供给、完善大灾基金和应急融资制度,提升应对和防控农业大灾风险能力,实现农业保险持续稳定发展。发展农业保险科技,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农业保险机构风控模型,能有效甄别高风险交易,智能感知异常交易,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提升农业保险机构风险内控能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能够推动农业农村重大风险防控领域的信息化和数字化,构建农业农村重大风险的识别、监测、评估、预警等智能化管理信息系统和平台,加快提高农业保险大灾风险转移和分散能力和水平,保障农业保险长期持续稳定发展。

二、中国农业保险科技发展面临的挑战

(一)数据共享难且数据获取成本高

数据共享难是当前农业保险科技发展的一大困境。一是保险机构视农业保险信息和相关业务数据为商业秘密和核心竞争力要素,将其严格保护并难以共享;二是大部分农业公共数据资源分散在政府各部门,由于体制、机制原因,许多数据共享难度较大;三是政府各管理机构、保险机构之间缺乏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尚未制定数据交换和共享的机制制度,数据共享渠道不畅通不及时。除了数据共享难外,数据获取成本高也是制约农业保险科技发展的一大障碍。由于数据市场不规范且缺乏合理的定价机制和标准,导致数据价格昂贵,数据获得成本与收益不相匹配,一定程度限制和影响了农业保险科技的应用广度和深度。

(二)科技成果熟化不充分且技术集成应用不充足

我国农业保险科技创新能力、熟化程度和集成应用水平较低。一是农业保险专有科技成果数量少。我国信息科技发展迅速,科技成果大量涌现,但大多是作为专有科技支撑的共性科技成果,而真正能够与农业保险领域融合并适合农业保险行业应用的专有科技成果不多,如基于深度学习的人工智能视觉识别共性技术在人脸识别专有科技上应用广泛,但在动物识别专有科技上进展缓慢,成果缺乏。二是农业保险科技成果熟化程度低。科技成果转化或产业化只有经过初创技术试验、技术熟化示范和技术商品化应用等环节,才能大范围推广应用,我国农业保险科技发展时间短,许多还处于试验技术和示范技术阶段,其适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还需要优化完善,技术成熟度和商品化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如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农作物识别还不精准和不稳定,无人机只适用于种植业规模较大的平原地区而在山区应用效果不佳。三是农业保险科技集成应用滞后。农业保险许多功能实现不是单一技术能够解决,需要技术集成和相互支撑,需要成套的技术体系,而现阶段农业保险科技的发展更注重单项技术、单个产品,旨在解决单一或单项业务问题,缺少全流程、整业务、综合服务的技术集成体系应用,无法满足农业保险行业整体高质量发展要求。如农业保险精确承保精准理赔业务发展,需要运用3S、移动互联、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多项现代科技,只有将这些技术与农业保险业务融合并优化组合、系统集成,才能真正实现综合科技的倍增价值。

(三)科技创新激励政策尚未落到实处

农业保险科技支持政策不足。目前,国家和地方政府虽然出台了许多鼓励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的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但保险金融机构开展的科技创新和新技术应用,如何认定并纳入政策支持范畴还缺乏实施细则,支持政策还未落到实处。在财政支持方面,国家和地方政府尚未设立农业保险科技研发和转化专项,财政投入普遍不足。在税收优惠方面,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未出台专门针对保险金融机构的高新技术应用税收减免政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险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四)监管条例和管理手段滞后于科技应用水平

现行的一些农业保险监管制度滞后于当前科技应用水平。随着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一些较成熟的技术手段,例如地块采集、电子公示、电子签名、人工智能识别、遥感验标、远程视频查勘、线上支付等,已经应用到保险机构中,实现了投保、验标、勘损、理赔、公示、查询等服务线上化和数字化,极大地提升了保险服务效果。然而,受现行的农业保险监管某些条款限制,保险机构为满足合规要求只能传统和创新两套工作方案并用,不仅效率大打折扣,也导致新技术难以全面普及。此外,政府农业保险管理部门自身管理手段落后,依旧运用传统的工具开展监管和保费补贴管理工作,例如,手动收集和统计保险信息、人工抽查保险业务、事后查处保险违规行为等,耗时费力,时效性和准确性差。

(五)农民对农业保险科技的接受程度有限

相比较而言,当前我国农村信息化尚处在初级阶段,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互联网普及率和接入能力还较低,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共享的手段和方式落后,总体水平不高。此外,大部分滞留在农村从事农事的农民为中老年人,居住地分散、受教育程度低、接受新事物意愿和动力不足,主动利用手机等移动终端获取相关信息的能力较弱,对农业保险科技服务的接受程度还十分有限。特别是在一些偏远或贫困农村,许多农民不会使用甚至没有智能手机,更无法接受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信息服务。由此可见,农业农村信息化程度低和农民接受新科技能力弱是制约我国农业保险科技应用和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六)复合型人才缺乏制约农业保险科技创新与发展

从事农业保险科技创新和应用的人员不仅需要精通信息技术,还需要熟悉农业保险业务,二者缺一不可。缺乏农业保险专业知识就无法精准把握农业保险科技的需求,无法联想农业保险科技的应用场景,无法提出更多农业保险科技应用的创新思路;缺乏信息技术知识就无法有效将保险业务需求转化成科技需求,更无法将一些最新的科技手段引入农业保险。现阶段,既懂农业保险业务又精通信息科技的复合型人才还相当缺乏,培养这种复合型人才的基地和机构也相当有限,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保险科技的进一步创新和发展。

三、加快中国农业保险科技发展的路径与建议

(一)加快农业保险科技规划和部署

一是加强统筹规划。将农业保险科技发展作为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和驱动引擎,结合市场需求及科技发展趋向,从战略高度进行谋划,开展农业保险科技发展顶层设计与规划,明确发展目标,确定发展任务,制定保障措施。

二是优化体制机制。明确政府农业保险科技管理职责,改革完善农业保险科技发展的体制机制,优化农业保险科技创新和监管制度,制定农业保险科技创新发展政策,促进农业保险科技转化和应用。

三是制定标准规范。制定农业保险大数据共享标准和数据融合应用标准,为农业保险的大数据共享、集聚和增值提供技术规范;编制农业保险科技支撑下精确承保和精准理赔的业务标准、技术规范和工作规程,为农业保险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依据农业保险科技发展规划与现实需要,研究制定农业保险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和激励保障政策,建立校企合作共建创新基地和共同培养人才机制,重点造就既懂农业保险又懂科技的复合型人才,为农业保险科技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通过选取最优的脉冲信号占空比,可利用电压变换电路实现将在一定范围变化的电压转换为稳定的12 V电压源。对不同输入电压情况下,选取的最优化脉冲信号占空比进行分析,得到脉冲占空比随输入电压变化关系,拟合曲线后如图8所示。图中D为脉冲信号占空比,U为整流电路输入端输入的交流电压,可以看出最优占空比随输入电压成指数递减。根据拟合曲线可以得到占空比与输入电压的关系,从而在控制电压变换电路时参考该曲线就能得到理想的占空比数据,当电路检测到输入电压,根据曲线设置脉冲占空比,输出电压即为12 V。

(二)推进保险机构“线上+线下”一体化网络服务

一是拓宽服务渠道。在支持保险机构建立健全基层农业保险服务网点、发挥线下资源优势的同时,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与互联网资源,加强线上服务,构筑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经营服务模式,实现线上电子渠道与线下实体网点、自助设备等的信息共享和服务整合,拓宽服务触达用户的服务渠道,为农户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多层次和综合性的保险服务。

二是完善服务产品。以需求为导向,积极适应数字经济环境下市场需求的快速变化,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分析农户保险需求,依据农户面临不同种类、不同性质风险以及差异化风险偏好,开发满足不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多元化和多层次风险保障需求的系列化保险产品,提供差异化、场景化和创新性的保险产品。

三是提升服务能力。利用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识别等技术,推动传统实体网点向智能化服务网点转变,优化服务流程,缩短业务办理时间,提高服务效率;依托新型电信基础设施,发挥移动互联网泛在优势,延伸服务半径,下沉服务重心,面向农村偏远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提供便捷、高效的农业保险服务,提升农业保险服务可得性、及时性和便利化。

(三)构建政府农险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平台

研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政府农业保险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平台,实现农业保险数据共享、监管支撑、服务提升和决策支持。

一是数据共享。加强大数据战略规划和统筹部署,加快完善数据治理机制,先行构建省级政府农业保险大数据平台,汇集农业保险业务数据和财政、农业农村、保险监管、林业草原等相关部门涉农数据和信息,再逐步实现全国农业保险大数据集中,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整合、共享和应用机制,实现大数据资源有机整合与深度利用,为农业保险监管和服务提供基础性的数据支撑。

三是服务提升。借助农业保险大数据资源,依据农业保险服务规程要求,政府主管部门对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的服务基础条件、服务及时性、服务有效性、业务合规性和用户满意度等进行动态监测、量化分析和精准评价,为农业保险服务考评和市场招投标提供依据,增强农业保险业整体服务能力。

四是决策支持。依托农业保险大数据资源,通过嵌入各种挖掘分析及决策支持模型,全面分析农业保险业务的相关指标,监测农业保险机构的发展状况,把握农业保险发展的轨迹,评估农业保险经营风险,评价农业保险实施效果,从而为政府优化农业保险支持政策和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提供决策支持。

(四)推动建立农业保险科技创新联盟

为加快农业保险科技发展,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建立全国和区域性农业保险科技创新联盟,主要承担如下任务。

一是组织优势科研力量,开展协同科技创新和转化服务。聚焦农业保险行业的重大共性问题,凝练农业保险创新的重点任务,以任务组织实施为抓手,集中力量,明确分工,重点突破,提升农业保险科技创新和转化的效率;重点利用创新科技和农业保险大数据资源开展分市县、分品种的农业风险评估和保险费率厘定,发布农业风险地图。

二是加强农业保险科技标准研究,提供灾损评价认定服务。针对农业保险行业精确承保精准理赔缺乏科学权威标准的现状,为满足行业发展需求,联盟将组织高校科研单位、保险公司、保险科技公司等优势资源,分产品分地区开展农业保险承保查勘理赔的科技应用标准研究;作为第三方独立机构,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为政府、保险结构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科学、客观和公正的受灾损失分析和评估,提供农业保险灾损评价结果的鉴定和认定服务。

三是对接市场发展需求,提供农业保险产品研发服务。针对当前农险产品数量有限、特色性不明显、创新性不足的问题,为满足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多元化多层次风险保障需求,联盟将全面对接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农业产业部门,组织联盟内外优势资源,提供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和产品研发服务,推动农业保险增品提标扩面。

(五)营造农业保险科技发展的良好氛围

一是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政府、保险机构等要积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培训,普及农业保险科技应用与发展相关知识,增强农民爱科技、学科技和用科技的意识和能力,提升农民科技素养,为农业保险科技应用创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

二是营造机构创新氛围。农业保险机构和科技企业要强化科技创新意识,制定科技创新激励制度,编制企业科技创新规划,激发内生创新动力,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进科技应用落地,营造企业内部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

三是构建产业发展生态。探索保险资源与科技资源对接的新机制,发展农业保险科技法律法规咨询、知识产权保护、风险投资、股权融资、创业孵化、市场推广等专业服务机构,强化国际合作,加快农业农村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建设,构建农业保险科技产业整链条全方位发展的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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