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佳 徐长安
摘 要:人类文明历程包括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和生态文明。生态文明融入四大领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生态文明建设已上升为党的执政方针。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而生态文明建设则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路径。文章基于此,分析了以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意义,包括促进社会经济的永续发展、提高人的生活质量、扭转环境污染加剧的态势,继而从生态保护机制、生态社会宣传以及生态立法三个维度探讨了以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对策。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自然;和谐相处
中图分类号:F06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22)15-0030-03
DOI:10.13939/j.cnki.zgsc.2022.15.030
改革開放以来,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也存在着严重的粗放式发展的问题,大量产业不仅附加值低,且存在资源消耗、环境污染的现象,由此带来的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层出不穷,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环境污染现象遍布全国。党的十八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布局,为新时期的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对此,要以生态文明建设来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1 意义
“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 “生态经济学”这个概念于1966年由肯尼斯·鲍尔丁正式提出, 第一次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于1972年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会议通过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宣言》,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出版《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